第九百五十章 这一杯,敬老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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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黄昏下的场景变了,一锦衣男子身上沾满了泥土在田地中驱马疾驰,而他身旁则是布衣独臂老奴,双腿生风的追逐着战马,速度丝毫不弱于那疾驰的战马。

“侯爷,侯爷,您慢着点。”

“放屁,老子没事,握草。”

钱欢又落马了,最终黄野牵着战马一步一步走向琢玉学院,而钱欢如同死狗一般趴在马背上呻吟,这一路颠簸他落马四次,他清晰的记得自己曾驱马在闯入长安城,这才半年的时间怎么就不会骑马了,被摔的很惨,被老黄笑话了一路。

一杯酒,敬老黄。

没有华丽的诗词语句去夸赞的,钱欢十四岁时,老黄二十四岁。黄野忠心耿耿的跟着钱欢三十余年,即将达到四十年,初心未变,伺候侯爷,保护侯爷,为侯爷赴死。

黄野在钱家这一辈子也没有以将领的身份上过战场,他与钱家的几个特军队伍的队长不同,他懒得去争什么第一第二。

如今黄野已经封匕了,他的一把匕首不知为钱欢立下的多少功劳,他敢在钱欢生死不明的时候将匕首架在王圭,长孙顺德的脖子上,他敢用匕首去杀李渊的亲信,他用匕首杀掉所有对钱家不利的人,但他从未在钱家邀功过。

老黑称暗卫是钱家第一战力队伍。

钱虎称他是钱家第一战将。

聚缘凯隆自称是立下战功最多的队伍。

扬州水师称他们撑起了山水卖场。

可黄野何时说的,在侯爷西域三年,生死不明的时候,他捍卫了钱家的尊严,那一日他将匕首抵在武士彟的脖子上,只要裴念一声令下,他便会杀掉武士彟,之后脱离钱家去官府投案。他何时有提过那丢失的一条手臂,他又何曾说过他杀了大食的伊丹。

他只是一个咧嘴傻笑,露出一口泛黄的牙齿自称是钱家的老奴,连名讳都不曾提起,更不会提起他是大唐四品官员,也不会说他统领着聚缘凯隆。

可所有人都知道钱家的这个奴才,也都知道他叫黄野,被钱欢成为老黄。但所有人都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忠心于钱欢,都说树倒猢狲散,但黄野是那一只等待枯木逢春的猴子,哪怕这棵树不会在重生了,也不会离开的猴子。

旁人不明白,包括裴念等钱家的四个夫人都不明白黄野为何会如此忠心,钱家给他的并不多,黄野自己也明白。

侯爷在突厥的那一场战争,他记得那一场参战每一个将士的名字,为了让将士们吃饱与全军统帅争吵,甘愿被人称为一个桀骜不驯,目不尊重法纪,顽劣不堪,不可重要的小子,突厥一战死了很多人,但是没有人后悔跟了侯爷,因为只有侯爷将他们当做了一个人去看,心疼他们。

家中受辱,兄弟受伤,侯爷不顾法纪,不顾皇权杀入皇宫之中,或许在他人眼中侯爷是一个嚣张跋扈,依仗着当今皇帝宠爱而无视皇权的废物,可在黄野眼中侯爷便是为人两肋插刀的英雄,侯爷曾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万一自己活不到十年呢?今日仇便今日报。

与曲少宇谈判,宁愿自残也不落入下风,也要掌握谈判的主动权,三夫人总是心疼的骂侯爷傻,可侯爷这哪里是傻,他是自傲的,在家人面前他可以作为一个傻子,被人欺骗,但是在外人面前为了保护家人不受伤害,他丝毫不让。

为了三夫人,侯爷身上不知出现了多少伤口,有人骂侯爷为了一个女人自残,重色的傻子而已,但他们怎知侯爷重情,友情,爱情,亲情。

跟着这样的人,我黄野就是赴死又能如何?

侯爷重情重义了一辈子,我黄野便忠心耿耿一辈子。

一杯酒,敬老黄。无夸无赞,这一杯,敬,满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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