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一章 谈话郑连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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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之后,挨打受骂,挨饿受寒便是家常便饭一般,这一折磨就是七年,在他十三岁那一年,积攒了七年的月钱终于能买的起一些迷药,就在那一晚,郑连雨杀了人生的第一个人,那个当年向主母诋毁他的家仆,城外的一处破庙之内,郑连雨释放出了心中那压制十三年的恶魔。

他将这七年所有的折磨落在了这个仆人的身上,因为他能体会这七年是痛苦是如何折磨人。

几日后,他的父亲在破庙内找到了郑连雨,当时只有他父亲一人进入寺庙,领着昏迷的郑连雨走出寺庙时脸色十分难堪,将郑连雨丢给侍卫时便下令烧毁寺庙,不准任何人入内。回到家中时,郑连雨的父亲三日未能下饭,那个场景此时他也不敢去想。

这真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做的?也就是因为这件事,他发现了郑连雨的利用价值。

一支庞大的家族犹如参天古树,既然为树,怎能只有沐浴阳光的躯干与绿叶,还需要一个隐藏在地下的树根,用极端手段处理对家族不利之人。

日后不久郑连雨便被逐出郑家,暗中又回到郑家成为隐藏在黑暗中的一支取人性命的利剑。

郑连雨也学会了隐藏,遇人一副英俊的笑脸,而见过他那恐怖的一面之人已经不再这个世上。

这种人很危险,但是也很纯粹,他会对为他好的人更好,好到无法去形容,因为他体验了人世诸多痛苦,知道那种滋味。但对他有危险之人,恐怕下场不会好过钱欢告知武媚的那几个酷刑。

“连雨,杀过多少人?”

十分突兀的一句话在钱欢的口中道出,正在灶台前,一脸笑意的郑连雨身子一颤,他差点忘记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钱家这一段时间内,他终于知道了家字的定义,面对钱欢的问话,郑连雨沉吟了许久。

再次扬起笑脸。

“钱候,三百七十五人。”

“全部为了自己所杀?”

“为自己仅杀一人。”

“以后叫我欢哥吧。”

郑连雨郑重点点头,转过身继续做饭,但肩膀微微颤抖,不知是因为得到了钱欢的认可还是想起了往事。不久便有饭菜端上饭桌,钱欢尝试了几口,点点头还算满意。钱欢取来酒杯却被郑连雨制止,钱欢呵呵一笑。

“知道你担心婉儿怪罪你,那便不喝。”

郑连雨笑了笑,端过一碗米饭放在钱欢面前,钱欢再次一笑。

“你呀,今日闲来无事,与你唠叨唠叨,当初我初来慧庄的时候,胖娘是我召来的厨子,那时候她送饭菜时身后总是跟着两个小家伙,小策和婉儿这丫头,每日我都感觉肉菜少了一点,婉儿总会对着饭菜流口水,那时我十四岁,刚刚成为慧武候,婉儿才三岁。见她可爱就收为妹妹,入钱家族谱的妹妹。我没有亲人,当初就这两个妹妹,捧在手心怕冷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要钱给钱,想上学,我送去琢玉学院因为她们开创女校,多多嫁给李治,我不满意。我开始担心婉儿会不会被其他坏小子拐跑了,把一个个妹妹在我身旁夺走。这就好比在割我的肉,心头肉。”

钱欢摇晃着杯中的清水细声慢语的诉说往事,郑连雨静静听的,十分认真。放下水杯,钱欢叹了口气。

“这也都是我惯的,钱家优秀的男人多,我不自夸,相貌俊美的李治与叶九道,霸气范儿十足的李承乾,机智的李治,阴柔的叶九道,也就是因为他们的存在让婉儿对男人产生了一种免疫力,对英俊的男人无感,对机智的男人防备,对李承乾与李忠义的性子则是嫌弃,也就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眼高于顶,世间男人都无法入她的眼。”

钱欢起身在郑连雨的肩膀拍了拍。

“对我妹子好点,她掉一根头发本候都会心疼,她若受伤,我便杀尽所有对她有威胁的人,如果她有意外,那么我会杀光世界的所有人为她陪葬,相信我,我有这个实力。”

钱欢走了,留在原地的郑连雨久久不能回神。

这份兄长对妹妹的疼爱,恐怕此时的婉儿也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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