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来了个竞争对手(2 / 2)
我连忙接收,完毕之后打开一看,是灵异直播文,题材是现在比较吃香的,而且已经写好了三万字开头和大纲。
我迅速粗略的浏览了一下,立刻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
‘写的不错,可以的,继续写。’我飞速的打出一行字。
秦枫回了一句‘第一次自己开文,心里有些没底。’
见状,我便开导了他几句,帮助他分析了一下文风文笔以及剧情这方面需要改进的地方,不过其实他写的文,这些方面问题都不大,主要还是有些缺乏自信。
现在他是我手里唯一的作者,我可得好好的呵护着
昨天我们比他到地方到的还要早,我们到了之后几乎什么都没做,而秦枫一回到家,竟然立刻写了三万字,真的是对得起他的名字,秦枫,勤奋!
要是他写的文能活,也算是不辜负我对他的重视了!
不过,俗话说得好,古语有云,鸡蛋不能装在一个篮子里,所以单单有秦枫一人,还是不够的!
我必须想办法多找一些作者才行。
想到这,我开始带着目的,去寻找合适的作者
不过找着找着,我反倒开始看起书来。
看着看着入了迷,这是一本写都市异能的小说,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下班的时间,我并不打算出去吃,于是叫了一份外卖,一边看着小说一边扒拉着饭菜。
我一看这小说写得确实还不错,虽然比起经典的那几本还差了一点,但能写得这样出彩,已经相当不错了。
我一口气看到下午下班,才恋恋不舍的返回,想起了看一下作者资料。
不看不要紧,一看到作者,先是有点吃惊但随即觉得写的这么好,算是名副其实的了。
写着文的作者算得上是写小说的元老了,叫钱大王。前期写的一些书不温不火,但是一直踏踏实实的写,也累计了一些粉丝,去年开了一本灵异类的小说,在某个网站稍微火了一阵子,由此涨了不少粉。
我现在看的这本书是去年的文,字数有些少,一共才三百多万字,上个月才完结。
我拉下来看评论,其中不乏书迷的感叹赞誉之类的评价,忽然我被一行字吸引住了视线,那个人说这个作者已经不在这个网站了,新书在这,接着甩了个链接。
这个链接的域名看着有些眼熟,我顺手点进去,愣住了,这不是我们公司的网站吗?
新书不是灵异,而是都市鉴宝文。
才发了十二万字,但是却上了排行榜,关注这本书的粉丝也非常多。
这个作者好端端的,怎么会跑到我们公司网站来写文呢,一般来说,尤其是写了很多年的作者不会轻易的更换小说网站。
首先这样极容易造成读者流失,其次也会损失一些奖金利润。
所以这个作者,很有可能是被人挖来的。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瞬间就想起小王说的那件事,他说公司新来了一个编辑,很有可能坐上副总编的位置,而且这位副总编手里还带着两个自带流量的小神。
这说的不就是他吗?
我心里顿时有些不是滋味,副总编,是我向往多年的职位,我曾经和它的位置不到咫尺,可是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我反倒成为距离他最远的人。
我关掉电脑,感觉心情沉重。
这个时候原本早就打招呼回家的小王突然回来高兴的道:“胡一金来了,他让我通知大家今天晚上去吃饭!”
吃饭?我一愣,什么情况?我第一反应是接风宴,这算不算是已经已经表明,这位素不相识胡一金成为副总编已经是铁板钉钉了?
想到这,我更加觉得心中苦涩,宝宝心里苦,宝宝不知道怎么说。
我一点也不想去这个什么接风宴,我走上去,想着怎么开口,这个时候总编从办公室走出来。
“今天是胡一金儿子满百天,他既然设宴请了全公司,我们总得给这位新同事一点面子,谁都不能请假哦!”总编呵呵的笑着,带着黑框眼镜的他显得很亲切。
满百天的酒席?我提着的心稍微下来一点,不过还是紧绷着神经,如果只是小孩满百天的酒席的,去也不是不行。
坐上车之后,我给北宫发了条微信,给她说今天得晚点回家,不过她没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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