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二一章 不务正业的应天巡抚(2 / 2)
江南地区的商业税款项数目巨大,正在年年递增,一**一年的商业税已高达三千万两,这其中起点城工商业缴税占比超过了四成。
起点城工商业规模大,涉及面广,而民营工业正在起步阶段,所以起点城工业占比高。
虽然起点城工商业算是国营企业,同样也要缴税,必须起到带头作用。
而法务这块是由江南地区所设置的几个法院来办理的,这也是王越在江南地区三权分立的一个尝试,作为应天巡抚,司法权也是主要权利之一。
明代的地方司法权利是指参与地方司法过程的官方权力,这个官方权利所拥有者包括总督、巡抚、巡按、知府、知州、知县等,其下属的布政使、按察使、通判、推官、县尉同样也走参与司法审判的权利。
地方上的镇守太监,守备太监也有部分司法权利,甚至一些特种司法机关也参与了地方司法,包括军事司法机关(千户所、卫、都司及五军都督府)和拥有司法权的特务机关(厂卫等)。
非但如此,在社会底层和偏远地区,法为私用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地方群体如佐贰官、胥吏、里老、乡绅等群体,也影响着司法权。
这就造成了构架重叠,司法权力界限不明显的情形。在府一级,知府与推官都拥有司法权,知府与推官的分工是依案件的轻重程度来划分的,这个程度的关键在于“度”的界限如何界定,所以互相扯皮的情形时有发生。
起点城在江南设置法院,正是为逐步收回司法权的而进行的,而法院的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正是起点城的法律。
到目前为止,法院所受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所以对大多数朝廷官员的触动并不大。
这也是因为江南不比起点城,这里情况要比起点城复杂的多,所以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起点城的法律人才稀缺,派驻到江南的法务人员,以水平而论,只能算是实习。
应天巡抚衙门大堂,王越召集了他留在江南的主要成员召开会议。
与会的有苏州知府,兼江南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阮大铖。
何斌及政务方面的人员,何斌原台湾民政事务办主任,由于在台湾工作突出,现调任江南地区民政事务办主任。算是升了官了,江南地区是台湾无法相比的,无论是规模还是人口。
何斌与阮大铖搭台,形成了以起点城方式管理江南的另一套班子。
班子成员还包括江南军区司令员陈再明,江南军区是地方军区(旅级),目前包含的范围有南京、苏州、松江、扬州等地。
江南军区所辖兵力包括两个海军陆战团,分驻苏州上海两地,是陈再明的直属兵力。附属兵力有五个治安军旅,分置各地,总兵力一万八千人。
焦可大,现任江南地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他这个大队长一当就是好几年,到现在还没把名称改过来,早已经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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