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当好人是坏毛病(1 / 2)
乞丐这个职业,是不分男女老少的,所需要的行头,也简单的令人发指,只需一个饭盒就好了,再也不用像前辈那样还得带着打狗棒。
随着当前经济的高速发展,乞丐渐渐也成了一门职业,绝大部分都是假的。
网上早就爆过猛料,说有的乞丐白天乞讨,晚上时则会摇身一变,身穿品牌去夜店消费,据说业绩最好的乞丐,每个月能有十几万的收入。
方先生刚回唐王那会儿,就曾经考虑过这门职业--不过想到这样会糟蹋自己这副玉树临风的样子,还会让方家的列祖列宗蒙羞,最终还是选择了干快递。
唐王也有乞丐,老城区附近就有七八个乞丐常驻。
凭借方圆的如炬慧眼,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乞丐都是假的。
不过他才不会多管,人家用尊严来换钱,也不碍谁的事。
就像所有行业那样,乞丐也有着自己的地盘。
方圆家这块地盘的乞丐帮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每天都会在那座小桥下,摆上个破饭盒,跪在那儿等人施舍。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乞丐是卑微、懦弱的,你給他一块钱崽踹他一脚,他也只会冲你呲牙笑着说谢谢。
其实不然,乞丐也会发脾气,也会揍人,而且还不用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们。
比方,当有陌生的乞丐出现在地盘上后,方圆家这块地盘的乞丐帮主,就会像据地而战的雄狮那样,立即驱逐入侵者。
入侵者是个妇女,蓬头垢面的看不出年龄大小,衣服也脏兮兮的看不出颜色,躺在地上双手抱着脑袋,任由三个乞丐对她连踢带踹,动也不敢动,偶尔才会发出一声痛苦的叫声。
今天是周末,还有一群不上学的半大小子,围在旁边看,有个胖墩还拍掌:“打,打她的脑袋啊--哎哟,笨蛋,踢偏了!”
“滚蛋!”
方圆走过去,抬手就在小胖墩后脖子上抽了一巴掌。
这家伙的老爸,是个在菜市场上卖肉的屠夫,以前方圆去给毛驴买大腿骨时,曾经见过他几次。
“哎哟,卧槽,你干嘛打我?”
小胖墩被方圆抽了一巴掌后,一蹦三尺高。
“敢尼玛的跟我瞪眼,我放狗咬你!”
方圆懒得废话,在小胖墩的屁股上来了一脚。
小胖墩也认识方圆,尽管不知道他叫啥名字,可也知道他养了个很凶恶的狗子。
小孩子就这样,不一定怕人,但差不多都会怕恶狗。
“草,你给我等着,我回家喊人去!”
小胖墩知道惹不起方圆,撂下几句面子话后,带着他的同伴呼喝着撒腿跑了。
刺啦--传来了衣服被撕裂的声音,丐帮帮主拽住女乞丐裤腿向河堤下拖时,撕开了她的裤腿,露出了虽然脏兮兮,但看上去很圆润,很细腻的小腿,眼睛登时一亮,浮上了不健康的笑容,好像终于想到这是个女乞丐那样。
帮主哥们弯腰伸手,这次是冲着女乞丐上衣去的。
不过他那只虽然脏,但保养很不错的手,刚碰到女乞的衣服,方圆抬脚就踢在了他裤裆中间,帮主登时惨嚎一声,半蹲着身子双手捂着那儿,开始原地蹦高。
心情着实不咋样的方先生,冲其余那俩茫然看着他的乞丐,瞪眼喝道:“滚,都跟老子滚!信不信我让我大舅哥把你们这些沙比送进收容所?”
不管是不是真乞丐,欺负同行倒是满腔的狠劲,不过在有身份的人面前,气势肯定会气馁,毕竟当前可不是洪七公年代了。
乞丐们在跟有身份的人对上后,向来都信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信条,更何况方先生也说了,他大舅哥差不多是个民警。
“走,走,我们走!”
帮主哥们裤裆里那玩意是很疼,不过还不是受不了,知道今儿遇到路见不平的大侠了,再不闪人,说不定真会惹麻烦。
至于胆敢擅自入侵自己地盘的女乞丐,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她。
貌似,这女乞丐的腿子很惹人啊。
一般来说,心情不爽时抽人两个窝脖,踹人一脚,感觉就会好多了。
等那几个乞丐狼狈逃窜后,方先生就觉得心中某口闷气,疏散了许多,冲地上吐了口吐沫后,转身就走。
方先生觉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一回事,可相助后该怎么做,却又是另外一个概念了,没有谁规定,他在心情不爽时打跑欺负人的乞丐后,就得管这个女乞丐。
尽管他也知道,等他走了后,那几个乞丐还得回来欺负女乞丐,欺负的还会更狠。
但这管他什么事?
天底下的可怜人多了去了,他总不能救下一个人后,再去照顾她吧?
就像林武,当初就是他发善心救下来的,可结果呢?
跟着他又白吃又白喝--当然了,这些话只能在心里说说,是万万不敢让林武知道的,毕竟现在大家勉强算是一家人了不是?
“呃……”
方圆刚走了几步,就听到背后传来女乞丐的痛哼声,扭头一看,就看她已经坐起来了,双手抱住屈起的双膝,脑袋低的几乎要塞肚子里去了,全身都在发抖。
唉。
心里叹了口气,方圆只好又走了回去,从兜里拿出几张钞票,正要让她拿着,眼角却瞥见不远的地方,几个乞丐正藏在树后向这边张望。
方圆收回了钱:毫无疑问,如果他给女乞丐钱的话,那么她接下来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还能不能走?”
方圆问道。
女乞丐没反应,寒风中的鹌鹑那样瑟瑟发抖。
“跟你说话呢,你还能不能走?”
方圆只好蹲了下来,抬手在她胳膊上轻轻拍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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