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五章 当年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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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这是你骨海的圣战,等下还是送我离开吧,要是误伤了我可就亏大了。”天杀收回目光,对逆痕调笑说道。

逆痕点头,没有强求,因为这一年来他带天杀领略了一整个大世界的风采,他能教的,该教的,都传授给天杀了,剩下的,就只看天杀自己如何抉择了。

此刻外面四大阵营擂鼓震天,万骨之城内轰鸣阵阵,几若挤满了整个都城,甚至城外四野即便百千万里之外,也充满了潮流般的人海。

他们在下方怒吼,发出疯狂的喜悦叫声,虽然下一刻就要进行生死决杀了,但他们却怡然不惧,反而越加疯狂。

因为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是寿元无尽,除了天地间谁都不可避免的天人五衰之外几欲就没有死亡的机会,或许对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来说,活着,已经无味。

茶楼之上,逆痕从那疯狂的人海之中收回目光,虽然他点了头要送天杀离开骨海。

可却,他没有动。

因为,天杀也没有动。

逆痕知道,眼前这个小家伙应该还有些问题,即便在那过往一年的宿游都不曾问出的问题。

天杀没有让他失望,喝下一口这骨海独有的茶,发现也和人类那边的灵茶差不多,毕竟,无论何种生物修炼,都是以天地间最为精纯的灵气为食。

这点,不可改变。

所以他问道:“五千年前,你怎么死的?”

他眼眸直视逆痕,这是个很可笑的问题,怎么死?不就那么死咯,况且身处那个百万人的战场,即便是元婴老祖都不敢说自己能不死,逆痕身为一个炼气修士,哪怕是古往今来最绝艳的炼气修士,可,死亡,有任何的问题吗?

有!

天杀看着逆痕,丝毫都不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可笑,因为只有他这种最接近逆痕的人才知道,他们这样的人要死,何其之艰难。

不是说他们运道强盛,如天无忧洛水仙一般钟天地之所爱,生命力旺盛,很难被杀死,

而是因为,他们,惊才绝艳!

何谓惊才绝艳?

不是说天资高就惊才,也不是说实力强就绝艳,惊才绝艳的人是指,聪明!

因为只有最聪明的人才最不容易死,而只有最不容易死的人,才有资格称之为惊才绝艳!

因为,死了的人,永远都只是废物!

如李玄风,一年之前还名声不显,只在上浮山脉这边的三国流传,可一战之后,便携美纵天下,无人可挡。

是因为一年之前他不够强吗?

是,也不是。

是则因为他的确够强,若想扬名早在二十年前就可扬名。

不是则因为,他还不够强,不够强到去纵横整个世界。

所以,他只能选择沉浮,这便是他之所以惊才绝艳的原因,一朝道悟天下难寻敌手,可未悟道前,却人人都可将其拍死。

这便是惊才绝艳的聪慧,知道自己的实力,也知道别人的实力,只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环境下发展自身,而绝不会傻逼的到能拍死他的人面前去叫嚣称雄。

荒天歌、天无忧、白锋、龙十九、北狼,皆是如此,不管他们出现在何等地方,面对的是何等敌手,都会做过全方位的考量,不是自己能碰的,绝不会去碰。

甚至即便是天杀自己,亦是如此,这些年来他所经历的危险无数,可说到底最危险的一次,还是在地之门前面对那只惊天血眼的无奈。

在此之前即便是那头元婴黑蛟的追杀,他都有一逃之力!

除此之外,虽然也有些东西,不能去碰,也必须去碰,例如当涉及到自己所坚持的道的时候,若不去碰,道都没了,那还修个屁的仙?

但那是极少的,因为一个真正聪明的人,会懂的如何去规避自己所坚持的道,与太过强大的修士的碰撞。

而逆痕五千年前就纵横天沧六国,一人战天下,剑斩结丹头,纵使过去五千年都依旧为世人称赞,所以足够称得上惊才绝艳了。

虽然百万人的战场的确意外颇多,可天杀相信,越是繁杂的战场,像逆痕这样的人,就越是不容易死的。

但,他却死了,死因无传世,即便是温柔乡都没有记载。

所以,天杀,问他,五千年前,你怎么死的?

最后,天杀不相信,以逆痕这般聪慧的人,在自己实力未够的时候会拿自己的道去跟结丹甚至是元婴老祖去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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