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搬家(1 / 2)
苏遇再去上班的时候,带了一大袋子的徐福记。这是她妈挑的牌子,老太太就记得曾志伟给他们做代言的那会儿,说这老头儿虽然长得没组织没纪律的,倒是落得个挺喜庆。
跟她一个办公室的有个罗老师,一直负责研究生办的,岁数也不是特别大,但心理特成熟,整个的脾气秉性跟业余爱好就跟个胡同大妈差不多。原来有事儿没事儿老喜欢拉着苏遇问,“小苏啊,交朋友了没有啊?大姐手里有好多优秀青年啊,帮你们介绍介绍?”都让苏遇推三阻四地拒了。有一回李川过来替杨璐璐给苏遇送东西,被罗大姐看见,误以为是苏遇的男朋友,这才把媒婆的热情稍减了点儿。
这回看见苏遇抽不冷地带着戒指来发糖,照八国包打听的脾气又来了,凑到苏遇鼻子跟前神神秘秘地问,“小苏你行啊,没见过你们在一块儿几回啊,这都预备役了?!”剥了一块糖丢进嘴里,“人倒是看着还挺老实,就是二二乎乎的!”
“二吗?”苏遇觉得挺新鲜,还没有人用这个形容词说过林恒,再说罗大姐什么时候见过林恒啊?“您怎么看出来的?”
“不就上次来的那个大高个儿吗?人看着是好人,不过警察这个工作吧,没个准点儿上下班,到时候家里就辛苦你一人儿。”
“嗨,满拧满拧,那是我好姐妹儿的爷们儿,跟我男朋友也是发小儿。”苏遇乐了,一般吧,别人要是想夸一个人,但死活找不出什么地方特出彩,就会用“人挺老实”“看着像好人”这样的形容方法。
不能告诉杨璐璐,她老觉得他们家李川帅得毫无天理,下一秒就能杀进香港娱乐界灭他们个片甲不留呢。
苏遇悄悄跟林恒说过,她觉得三儿那样的,还是混香河娱乐界比较靠谱,做个肉饼代言人什么的,混顿免费的午饭。
林恒冲着她竖大拇指,“媳妇儿,精辟!”
苏遇把自己租的房子退了,正式搬进了林恒的公寓。她自己住的时候也没觉得攒了多少东西,可这一收拾一打包,才发现破瓢烂碗的怎么这么多呀!
林恒跟她一起在屋里把东西往大纸箱子里装,装着装着俩人就不定在哪件家具的夹缝里找见一个陈芝麻烂谷子的玩意儿,立刻停了手里的活儿,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想当初”起来,所以这收拾的过程就被他们拉得更是又臭又长。
“你看你看,这是你大一的时候给我写的第一封情书。”
“是我写的吗?怎么这么酸哪!牙都倒了!”林恒夸张的挤眉弄眼,又拿起旁边的一个CD盒子,“诶,这个我记得,那阵儿你迷周杰伦迷得五迷三道的,我大半夜帮你排队排来的签名CD!够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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