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肚子不争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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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义跟丽娜很想生个儿子,可是丽娜的肚子不争气。

他们结婚15年,日夜耕耘,锲而不舍,没日没夜的操作,可自从丽娜生出冬梅以后,她的肚子就跟被针扎漏气的轮胎一样,再也不起了,没有弄出一个儿子。

冬梅虽然是个女孩,但是长得很水灵。天真浪漫,皮肤雪白,一对大眼,小学的时候还喜欢梳羊角辫子。

江给从山上下来那会儿,冬梅常常到金贵家去找二丫和石生玩,喜欢跟江给说话。

那时候江给就关在笼子里,跟条狼一样,有时候还伸手去舔冬梅的小手,冬梅痒痒的难受,就格格笑个不停。

从那时候起,江给就认识了冬梅,但是这个女孩并没在他心里留下什么印象。

再后来,大家都在慢慢长大,江给在小姨的教育下学会了走路,学会了说人话,而且还上了学。

江给上学晚,桂花上学也晚,所以只能跟十岁的冬梅一起上五年级。礼拜天的时候,三个人就相跟着回家。

没走进初中的大门,江给就缀学了,成了羊倌。但是他却深深把冬梅吸引了。

开始的时候冬梅只是觉得江给哥哥可爱,也喜欢他一脑袋硬茬子头发,她可喜欢摸江给哥哥的头发了。

就在半年前,江给进了一次学校,当时学校的那个男生抱了桂花,还说是桂花的男朋友,江给一怒之下,把那小子给扔进了篮球筐里,引的全校的男生都在唏嘘。

从那一刻起,江给的身影在冬梅的心里瞬间高大,她觉得江给哥哥英武极了。

江给离开以后,冬梅很难过了一阵子,觉得江给哥哥很可怜,他从小在狼窝里长大。后来虽然做了人,却很难融进人的世界里。

江给平时不说话,总是瞪着虎目,穿衣服也邋里邋遢,但是样子非常的酷,简直帅呆了,酷毙了。

所谓的酷毙,就是长得太酷,应该拉出去枪毙了。

女孩子的心开始升起一股莫名其妙的冲动,她多想跟江给哥哥亲近一下啊。可江给总是不理她,把她当小妹妹看。反而跟桂花走的很近。

现在放假了,家里没什么事,冬梅不知道为啥,想江给想的睡不着。就想到他家找他玩。

可是丁香却说,江给到山上去了,进了野狼谷,已经走了一个月。丁香还劝冬梅不要上山,山上有狼,还有土豹子,会吃人的。

但是冬梅怎么也禁不住对江给的想念,她就决定到山上去找他。

冬梅是早上开始爬山的,她绕过蟒蛇谷,翻过夺命涧,顺着羊肠小道进了老爷岭。

走啊走,爬啊爬,翻过一道浅浅的山梁,穿过一片稀疏的森林,又走过几簇茂密的灌木,天色就黑了下来,可还是找不到江给的影子,这时候冬梅发现了一个早已预料到的危险,她……迷路了……

这里到处是茂密的树林,郁郁葱葱的灌木和一眼看不到头的山峦,冬梅完全迷失了方向,

眼看着太阳落进了西面的大山,黑石山上镶上了一层金黄色,最后越来越黑,越来越黑,终于,黑暗把所有的一切拉进了夜幕里。

风吹过山峦,晃着树干呼呼啦啦的响,四处芳草萋萋,星星和月亮也挂了起来。

冬梅哭了,她有点害怕,从小到大她根本没进过大山。坐在一块石头上嘶喊起来:“江给哥————你在哪儿?”

她非常想念江给,如果江给在的话,她根本用不着害怕。

她一边哭一边呼唤着江给的名字,声音在空旷的山谷里回荡。

最后走的累了,冬梅无奈地坐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开始嚎啕大哭。

就在这时候,一个潜在的危险正在慢慢向冬梅靠近。一条白白的狐影已经跟了她很久很久。可冬梅根本没发现。

那条白影就是白毛狼王。

白毛狼王没有死,当初它从打狼队的枪林弹雨里逃了出来,扔下50多具同伴的尸体,逃进了茫茫的黑石山深处。

逃出来的时候,白毛狼王受了重伤,一颗要命的子弹穿过它的大腿,在它身上留下了一个圆圆的大洞。

白毛狼王一瘸一拐躲过了打狼队的追击,也躲过灰毛狼群的包围圈,钻进了附近的一个山洞里。

那个血洞很大,流血不止,它就用嘴巴舔舐伤口。

它在那个山洞里整整休养了半个月才能勉强走路。身体整整瘦了一圈,皮包着骨头,走路都只打晃晃。

白毛狼王是聪明的,也是智慧的,它知道自己中了江给的奸计。

是江给故意把打狼队引进了野狼谷,让它们跟打狼队那些人自相残杀,然后江给才率着他的灰毛狼群坐收渔翁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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