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时机来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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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林的老婆红杏死了以后,孙寡妇也死了,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过女人了,下面憋得不行。一直在寻找新的猎物。

兰芳嫂哪儿不能去,因为兰芳已经嫁给了李大牛,李大牛是当兵的出身,那拳头比家里的大锤还结实,上次就给过他一板砖,几乎把李小林砸的脑袋开瓢。

李小林不敢逗李大牛。这样的男人惹不起,再说自从兰芳嫁给大牛以后,都不怎么搭理李小林了,见到他就躲着走。

丁香哪儿更不敢去,上次何金贵给了他一箭,他看到丁香就疼。

他的眼睛寻遍了全村,只有晓霞是最理想的猎物。晓霞忒馋人了,老子不但要日了她,还要娶了她。

这段时间李小林一直在晓霞的家门口徘徊,像狼一样坐等时机,可惜晓霞家的院墙很高,他的腿又瘸,怎么也爬不上去。

今天早上,天不亮他就起身了,再次来到晓霞的家门口寻找机会,结果他发现晓霞起的也很早,挂着篮子上了锁,悄悄上了黑石山。

李小林心里就是一喜,暗暗感叹时机来了。

一个孤身的女人独自上山,山上豺狼虎豹什么都有,要是被野兽伤了那真是暴殄天物。不如在后面暗暗跟踪,寻机把她奸了。

李小林想到这儿赶紧回家牵出了毛驴,屁颠屁颠的骑上,一溜烟跟着晓霞的身影上了山。他也装作上山采摘野果子的样子。

他看到晓霞上了黑石山的小道,一直离开了村子十多里。

距离村子越远,李小林的心里越是高兴,因为这样会更安全,到时候她喊叫也没人听得到。

看到晓霞爬上了一座山坡去摘野果子,他就下了驴,将身子藏进了灌木丛里。

晓霞只顾采摘果子,没有防备到有两只眼睛盯她。她挽着袖子,手腕雪一样的白,伸手去够枝头的时候,上衣的衣襟错开了,露出了一大片嫩白如雪的肚皮,白的耀眼,粉玉一样。

妈了隔壁的,李大牛真是有福不会享,晓霞这么俊的一个人,他怎么就不娶回家?白白浪费了,浪费在男人的怀里总比浪费在土炕上强吧?

李小林心里想,如果晓霞一不小心从土坡上滑下来,刚好摔昏过去那该多好啊。自己就可以趁机好好的享受一下。

正在想呢,机会来了。一个似狼非狼似人非人的怪物果然对晓霞发动了攻击。

这双眼睛也观察了晓霞很久,从晓霞刚刚爬上土坡开始,他就注意了她。

这片山石上有个岩洞,何金贵丢失了四年的儿子江给,刚好在里面,他立刻意识到了不妙,觉得自己的领地受到了外来的攻击。“嗷——”地一嗓子,整个黑石山抖了三抖。

这东西划过一条弧线,从山洞里窜出来,冲着晓霞的身影就扑,与其说跳出来的不如是弹射出来的。他腿一踩洞口的岩石,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足足射出去十多米远,半空中抓住一颗大树的树干荡了一下,又飞出去七八米远,。

只是荡了一下,身影已经扑到了晓霞的面前,张口冲晓霞就咬。

晓霞根本没防备,忽然有个人面狼身的家伙来到了跟前,一身的鬃毛,把她吓得魂飞魄散,一个没留神她:“妈呀”一声松脱了手里的树干,向后一倒就从大树上滚落下来。

这段山坡非常的陡峭,还好上面的灌木丛很厚,晓霞落地以后落在了松软的灌木上,立刻顺着山坡出溜了下去。从半山腰接着就滚向了山脚下。

那个怪物好像不是那么饥饿,他没有继续追击,只是对侵袭领地人的发动了攻击。

他脖子一扬,嘴巴一张,露出了满口狰狞的牙齿,脖子上的鬃毛瞬间乍起。朝天又是一声狂吼,好像是在黑石山宣誓,他才是这里的霸主:“嗷嗷嗷——”

那声音震慑山岗,在深深的山谷里传出巨大的回声,四周的狼群听到以后全都一起哆嗦了一下。

这个似狼非狼似人非人的东西就是江给,何金贵的第一个儿子。

当初阿狼把江给从襁褓里拖出来叼上了黑石山,送给了它的情人小母狼小白。

他已经四岁了,整天跟狼群生活在一起,他像狼一样觅食,像狼一样爬行,又像狼一样攻击猎物,目前的江给已经彻底沦为了一个狼孩子。

他的潜意识里一直把自己当做一条狼。浑身长满了鬃毛,而且牙齿狰狞锋利,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有狼那样的尾巴。

他像世界上所有的狼一样,保持着狼的习性,冬天的时候跟着狼群四处觅食,群击猎物,每到春暖花开,就会跟狼群分散,独自寻找小型的猎物攻击。

他吃生肉,喝生血,将捕获到的兔子和黄鼠活活撕裂,看着他们在死亡中挣扎嚎叫。然后将它们生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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