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最好的帮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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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说的是实话,何家祠堂虽然破败,但是十分的坚固,全部是石头砌成,上面的大梁和瓦片坚固耐用,能抵抗百年不遇的大地震。

当初祖公公何青山修建的时候,耗费了巨资,比何家的祖屋还费心思,也异常的华丽,你找遍黑石村,也找不到比何家祠堂更加坚固耐用的房子了。

看到丁香这么懂事,张春娥的眼角湿湿的,感叹儿子的幸运,娶了两个温良贤淑貌美如花的媳妇,真是祖宗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从此以后,丁香就在何家祠堂住了下来,她自己也想不到,这一住就是20多年……直到孩子生下来的那天……儿子被野狼叼走……十年以后失而复得,也没有离开。

从此以后何金贵开始两头跑,初一,初三,初五,逢单日子的时候住丁香这边,初二,初四,初六,逢双日子的时候住桂兰那边,每个月的十五休息一天,忙得不可开交。

为了怕丁香孤单,也为了怕村里闲汉趁虚而入,何金贵把自己的猎狗阿狼一并拉进了祠堂里,为丁香作伴。

何金贵的这条狗不是一般的狗,是一条纯种的藏獒,狮子一样,凶猛异常,也通人性,对主人非常的忠诚。

三年前,何老庚去过一次大漠,在返回家的路边,捡起了骨瘦如柴饿得半死的阿狼。

那时候阿狼瘦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眼睛都睁不开了,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眼看性命不保。

何老庚知道,这条小狗因为生病,被主人遗弃了,就上去抱住了它。

何老庚可是相狗的行家,一眼就看出这东西非常的厉害,它不应该叫做狗,应该叫做獒。

獒狗的职责就是逮狼,维护村子和牛羊的安全。

这可是个好东西,一旦救活简直可以震撼整座黑石山。只要獒狗仰头一吼,十里地之内的狼全都会吓得屎尿齐流,浑身战栗。

何老庚从大漠回来的时候,就把阿狼拉回家,并且找刘先生医治,刘先生一副药下去,阿狼就康复了,变得龙精虎猛,非常的有精神。

再后来阿狼慢慢长大,跟何金贵成了最好的朋友,何金贵每天喂它,并且训练它翻身扑咬的技能。

阿狼非常的聪明,什么都是一教就会,很快成为了金贵最好的帮手。

这些年来,何金贵拉着阿狼踏遍了黑石山,死在阿狼牙齿下的兔子和野狼不计其数。

同时,阿狼也是村子里的狗王。在阿狼的带领下,黑石村所有的狗同仇敌忾,整日整夜维护着黑石山一带的村落,数百条野狼从不敢踏进村子五里的范围之内。

这东西很古怪,除了金贵,别人喂的东西从来不吃,就是何老庚喂它,它也只用鼻子闻闻扭头就走。

金贵不在的时候,它就饿着,有时候自己出去打食吃。

有一次,阿狼单人独骑进山去找金贵,回家的时候竟然拖回来一头死狼,那头狼的脖子上被咬了四个血粼粼的牙洞,鲜血滴滴答答,从山里一直流到家门口。把何老庚吓得半个月都不敢靠近它。

有阿狼守卫在丁香身边,何金贵最放心了。

果然,就在丁香住进祠堂几天以后,出事情了,一场厄运降临在了丁香的身上。

李小林还是没有忘记丁香,何金贵横刀夺爱激起了他冲天的愤怒。

他咽不下这口气,非要报复何金贵不可,最好把桂兰给奸了,就这样让她囫囵着离开。老子也忒他娘的吃亏了。

怎么才能把桂兰奸了呢?李小林苦思冥想。

何金贵在的时候他不敢去,因为他知道金贵的拳头,非常的厉害,就算他的脑袋硬,也硬不过黑石山的棕熊。棕熊的脖子都被何金贵掰断了。

他知道何金贵是一三五这边,二四六那边。就趁何金贵不在的时候去。

今天是初二,何金贵应该在桂兰那边,不用问,丁香这边的被窝是空的,这是个机会。

李小林半夜走出了家门,悄悄潜伏在了何家的祠堂外面。

看着屋子里熄了灯,丁香睡觉了,他就蹑手蹑脚爬上了墙头。

院子里黑兮兮的,伸手不见五指,因为已经初夏,窗户是虚掩的,只要小林跳进院子,揭开窗户爬进去,就能跳上丁香的土炕。

他的心里狂跳不已,也焦躁不安,有种莫名的冲动。

真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啊。

格老子的何金贵,你他妈也有戴绿帽子的一天,老子要让你变成绿毛龟。

小林忍着莫名的激动,哈腰就跳进了何家祠堂的院子。

哪知道双脚刚一落地,忽然“嗷———”地一声,阿狼脖子一摇就扑了过来。

阿狼已经注视李小林很久了,从他爬上墙头的那一刻阿狼就瞄准了他,耳朵直楞了起来,一双绿眼死死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就等着他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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