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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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盲乐师白恩还坐在中号救生艇里,也没有人通知他换了大号的。只听见乱哄哄的,也不知道怎么了,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哭。

克利斯青在布莱旁边已经站了快三小时,面部表情痛苦得好几个人都以为他随时可以自杀,布莱也是这样想。

傅莱亚等几个禁闭在自己舱房里的人员都带上来了。布莱手腕上的绳子已经解开,许多人簇拥着赶他下船。他还没走到跳板就站住了,最后一次恳求克利斯青再考虑一下,他用荣誉担保,永远把这件事置之度外。

“我家里有老婆,有四个孩子,你也抱过我的孩子。”他又说。

“已经太晚了。我这些时都痛苦到极点。”

“不太晚,还来得及。”

“不,布莱船长,你但凡有点荣誉观念,事情也不至于闹到这地步。是你自己不顾老婆孩子。”

叛党与忠贞分子都听得不耐烦起来,他们俩依旧长谈下去。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布莱说。

柯尔插嘴解劝,克利斯青回答他:“不,我上两个星期一直都痛苦到极点,我决定不再受这罪。你知道这次出来布莱船长一直把我当只狗一样。”

“我知道,我们都知道,可是你罢手了吧,看在上帝份上!”

有这么一秒钟,琨托、邱吉尔都怕克利斯青真会软化——他已经一再让步,自愿把小船拖到岛上。

傅莱亚也恳求,建议把布莱手镣脚铐看管起来,改由克利斯青做指挥官。琨托、邱吉尔最怕这种妥协办法,大呼小叫把他声音盖了下去。傅莱亚一直打算伺机收复这条船,起先就想跟布莱一同挑拨群众反攻,克利斯青怕他捣乱,把他关在舱房里,他又要求看守让他到炮手舱中谈话,叫他拒绝跟船长坐小船走。

“那岂不是把我们当海盗办?”

傅莱亚主张囚禁布莱,由克利斯青接任,也还是他那条诈降之计。神出鬼没的杨,永远是在紧要关头惊鸿一瞥,此刻又出现了,拿着枪。

“杨先生,这不是闹着玩的,”布莱说。

“报告船长,饿肚子不是闹着玩的。我希望你今天也吃够了苦头。”杨在叛变中一共只说了这两句话。

大号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克利斯青又指名叫回三个人,一个修理枪械的,两个小木匠,少了他们不行,职位较高的又不放心。三人只得又走上跳板。

“反正已经坐不下了,”布莱安慰他们,“小子,别怕,我只要有一天回到英国,我会替你们说话。”

傅莱亚要求让他也留下来,布莱也叫他不要走,但是克利斯青硬逼着他下去。

布莱最后向克利斯青说:“你这样对待我,回报我从前对你的友谊,你认为是应当的?”

克利斯青感到困扰,脸上看得出犹疑的神气。“这——布莱船长——就是*獱!就是这*恪沂翟谕纯唷!*布莱知道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默然下船。

这最后两句对白值得玩味。如果他们有过同性恋的关系,布莱又还想利用职权逼他重温旧梦,他还会感念旧恩?早已抵消了。书中在他回答之前加上一段心理描写:他困惑,因为报复的代价太高,同船友伴极可能死掉一半,另一半也永远成了亡命者,但是底下答复的语气分明是对布莱负疚,扯不到别人身上。李察浩似乎也觉得这一节对白证明他们没有同性恋,推翻了他的理论,因为不得不加以曲解。

撇开同性恋,这本书其实把事件的来由已经解释得相当清楚。叛变与事后自相残杀同是杨唆使。书中称为“这阴暗的人物”,只是一个黑色剪影。他是这批人里面唯一的一个青年知识分子,在辟坎岛上把能记忆的书全都写了下来。近代名著《凯英号叛变》里面也有个类似的角色,影片中由弗莱。麦克茂莱演,是个文艺青年,在战舰上任职,私下从事写作。大家背后抱怨船长神经病,他煽动这些青年军官中职位最高的一个——范强生饰——鼓励他叛变,后来在军事法庭上受审,竟推得干干净净。这本书虽然是套邦梯案,比李察浩的书早二十年,不会知道李的事,纯是巧合,不过是讽刺知识分子夸夸其谈,不负责任。杨比他复杂,为了朋友,把自己也葬送在里面,后来也是因为失去了这份友谊而衔恨。不知道是否与他的西印度血液受歧视有关?

叛变固然是杨的主意,在这之前克利斯青已经准备逃亡。

问题依旧是他与布莱之间的局面,何至于此?

这条船特别挤,船身不到九丈长,中舱全部辟作花房,因为盆栽的面包果树溅上一滴海水就会枯萎。剩下地方不多,挤上差不多五十个人。现代港台一带的机帆船也许有时候更挤,但是航程短,大概只有潜水艇与太空船上的情形可以比拟。布莱唠叨,在这狭小的空间内被他找上了,真可以把人嘀咕疯了。

克利斯青人缘奇佳,布莱一向不得人心,跟库克的时候也就寡言笑,三句不离本行。同性的朋友也往往是“异性相吸”,个性相反相成。布莱规定傅莱亚与医生跟他一桌吃饭,显然也需要年纪较大、阅历深些的人作伴,无奈他实在跟人合不来,非得要像克利斯青这样的圆融的青年迎合着他,因此师徒关系在他特别重要。当然也是克利斯青能吃苦,粗细一把抓,没有公子哥儿习气,他自己行伍出身的人,自然另眼看待。但是邦梯号一出大西洋就破格提升,李察浩认为是他们这时候发生了更进一层的关系,其实是针对傅莱亚。如莫礼逊札记中所说,越过傅莱亚头上,是一种侮辱。

一到塔喜堤,布莱什么都交给下属,也不去查考——也许是避免与他们那些女人接触——连救生艇蛀穿了也直到叛变那天才发觉。他非常欣赏当地的女人,而一人向隅,看不得大家狂欢半年,一上船就收拾他们。对克利斯青却是在塔喜堤就骂,想必因为是他的人,所以更气他。克利斯青“爬得高跌得重”,分外羞愤。恩怨之间本来是微妙的,很容易就一翻身倒了个过。至于有没有同性恋的暗流,那又是一回事,即有也是双方都不自觉的。

三十年间诺朵夫等二人写《叛舰喋血记》,叛逆性没有现在时髦,所以替克利斯青掩饰,再三声明他原意只是把布莱手镣脚铐押送回国法办。“手镣脚铐”是傅莱亚提出的处置布莱的办法,但是当然没有建议克利斯青送他回国自投罗网。改为克利斯青的主张,把他改成了个浑小子,脑筋不清楚。

这本书最大的改动是加上一个虚构的白颜,用他作第一人称,篇幅也是他占得最多,是主角身份,不仅是叙述者。历史小说用虚构的人物作主角,此后又有《永远的琥珀》,但那是公认为低级趣味的,而《叛舰喋血记》在通俗作品中评价很高。自序里说明白颜是根据海五德创造的。海五德为什么不合适,没提,当然是因为他在事变中态度暧昧,理由是年幼没经过事。他十六岁,但是很聪明,后来在塔喜堤住了两年,还编字典。那天的短暂痴呆症似是剧烈的内心斗争,暂时瘫痪了意志。也许是想参加叛变而有顾虑,至少希望置身事外。

白颜就完全是冤狱,本来是跟布莱走的,不过下去理行李的时候,想抓住机会打倒看守夺枪,所以来迟一步,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布莱叫他不要下船,答应回国代为分说。这是借用其他三个人的事,小木匠等三人已经上了小船又被克利斯青唤回。被唤回是没办法,换了迟到的人,布莱多少有点疑心,不会自动答应代为洗刷,而又食言。

两位作者为了补这漏洞,又加上事变前夕布莱恰巧听见白颜与克利斯青在甲板上谈话,又偏只听见最后一句“那我们一言为定”,事后思量,误以为是约定谋反,因此回国后不履行诺言,将白颜列入叛党内。叛变两章根据在场诸人口述,写得生龙活虎,只有这一段是败笔,异常拙劣牵强。

我看的是普及本,没有序,所以直到最近看见李察浩的书,船员名单上没有白颜,才知道原来没有这个人。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所有白颜正传的部分都特别沉闷乏味:寡母请吃饭,初见布莱;母子家园玫瑰丛中散步谈心;案发后,布莱一封信气死了美而慧的母亲;出狱回家,形单影只,感慨万千,都看得人昏昏欲睡。

邦梯号上人才济济,还有个现成的叙述者莫礼逊,许多史料都来自他的札记。他约有三十多岁;在水手中算老兵了,留着长长的黑头发。傅莱亚显然信任他,一出事就跟他商量“反叛变”,他根据常识回答“已经太晚了”。但是他第一个动手帮助船长一行人,向救生艇上投掷器材食物,扛抬食水。那天他的客观冷静大胆,简直像个现代派去的观察者。在法庭上虽然不像海五德有人撑腰,两人都应对得当,判绞获赦。但是在小说家看来,这些人统不合格,必须另外编造一个定做的小纸人,为安全便利起见,长篇大论写他,都是任谁也无法反对的事,例如把海五德年纪加大三岁,到了公认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不致于辜负南海风光,使读者失望。但是就连这场恋爱也无味到极点,只够向当时美国社会各方都打招呼,面面俱到。船员中只有他与塔喜堤女人结婚,而他这样母子相依为命,有没有顾虑到母亲是否赞成,竟一字不提。虽然是土俗婚礼,法律上不生效,也并没有另外结婚,而她也识相,按照电影与通俗小说中土女与东方女性的不成文法,及时死去,免得偕同回国害他为难。他二十年后才有机会回塔喜堤,听见说她早已亡故,遗下他的一个女儿,就是那边走来的一个高大的少妇,抱着孩子。一时百感交集,没认女儿外孙,怕受不了——也避免使有些读者起反感。一段极尽扭捏之致。

不过是一本过时的美国畅销书,老是锲而不舍地细评起来,迹近无聊。原因是大家都熟悉这题材,把史实搞清楚之后,可以看出这部小说是怎样改,为什么改,可见它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时可以看出原有的故事本身有一种活力,为了要普遍的被接受,而削足适履。它这一点非常典型性,不仅代表通俗小说,也不限西方。

续集《辟坎岛》没有另起炉灶换个虚构的主角,就不行。

虽然口口声声称绮萨贝拉为克利斯青太太——大概是依照亚当斯晚年的洁本的口吻——言语举止也使人绝对不能想象她跳草裙舞,但还是改得不够彻底,还是这样的句子:克利斯青反对威廉斯独占土人之妻,建议另想办法,说:“你难道没有个朋友肯跟你共他的女人?”令人失笑。并不是诺朵夫等只会写男童故事;二人合著的南太平洋罗曼斯还有《飓风》,写早期澳洲的有“植物学湾”,制成影片都是卖座的名片。辟坎岛的故事苦于太不罗曼谛克,又自有一种生命力,驾驭不了它。在李察浩书中这故事返朴避真,简直可能是原子时代大破坏后,被隔离的一个小集团,在真空中,社会制度很快的一一都崩溃了,退化到有些兽类社团的阶段,只能有一个强大的雄性,其余的雄性限未成年的。辟坎岛人最后靠宗教得救,也还是剩下的唯一的一个强大的雄性制定的。

近来又出了部小说《再会,克利斯青先生!》写布莱垂涎海五德,妒忌克利斯青与海五德同性恋爱。辟坎岛上土人起事,克利斯青重伤未死,逃了出来,多年后一度冒险回英国,在街上重逢海五德,没有招呼,此后仍旧潜返辟坎岛与妻儿团聚,在他常去的崖顶山洞里独住,不大有人知道。男色是热门题材,西方最后的一只禁果,离《叛舰喋血记》的时代很远了,书也半斤八两,似乎销路也不错。虽然同是英国出版,作者显然没有来得及看见李察浩的书。

弗洛依德的大弟子荣格(jung)给他的信上谈心理分析,说有个病例完全像易卜生的一出戏,又说:“凡是能正式分析的病例都有一种美,审美学上的美感。”——见《弗洛依德、荣格通信集》,威廉麦桧(mcguite)编——这并不是病态美,他这样说,不过因为他最深知精神病人的历史。别的生老病死,一切人的事也都有这种美,只有最好的艺术品能比。

(一九七六年)

《红楼梦魇》自序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光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时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cc”,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

writtenon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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