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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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嘈杂?”

月息颜猛然睁开眼睛,同时手抓向放置武器的地方。

在破灭时代,嘈杂就意味着死亡!

然她一抓却抓了个空,眼前也不是那破旧的屋顶,而是精美又奢侈。

花费三秒钟梳理情况。

“我不是死了吗?”

就在方才,那群人突然袭击了秦钧,将他给杀了,为免受辱,她也自杀了。

“果然很不得人心,都末世了,还谈什么未来,好人总是要被杀掉的。”

月息颜穿好柔软的衣服,这些常见的东西,在未来都会变成奢侈物,一条连衣裙甚至可以买一个女孩的未来。

大概跟现在的钻戒一个价吧。

“我回来了。”

推开门,来到吃饭的地方,父母已经在了。

“妈,你跟爸爸很和谐吧?”

月息颜的母亲奇怪,女儿这是怎么了?

在未来,月息颜能够落到那般境地,父母可是出了不少的力气。

他们的女儿很漂亮,自然能换到很多的粮食,能求得其他人的保护,至于女儿是否愿意,都末世了,就别讲究什么了,能张开腿活着已经难得了。

后来父母也没了,她彻底沦为玩具,漂亮又是富家千金,引得很多人争抢。

直到遇见秦钧,才重新变成了人,可惜好人不长命,被身边的人给袭杀了,她没有报仇的能力,也看不到未来的希望,用剑抹了脖子。

似乎是重生了。

她不太相信什么重生,十几年的时间,会有多少星辰湮灭与诞生?如此恐怖的回溯能量,谁能够做到?

“你生病了?”父亲问道。

月息颜看看父亲的头顶,很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不过无所谓了,她已经没有父母亲人了,上辈子已经还清了。

“我想转学。”

她知道秦钧现在应该在寒枫城上高中,想要快些跟他见面,早点做准备。

“不喜欢现在的学校?”月息颜的妈妈关切的问道。

“我想去寒枫城,听说那里是千年古都。”

“也行。”

很快月息颜转学了,来到寒枫城第三高中。

“秦钧!”月息颜笑着打招呼,“咱们又见面了。”

他有点惊讶,可能是没想到漂亮的女生会跟自己打招呼,“早上好。”

月息颜笑笑,跟破灭时代还是有些不同呢,挺害羞,“我是月息颜,你的破鞋老婆。”

“老婆?”秦钧看看左右,没有见到第二个叫秦钧的,“你认错人了,我没有结婚。”

“我也没有结婚啊,但别人都这么说我,对了,我现在还不是破鞋呢,你一点亏不吃哟,认了吧。”月息颜走过去他左侧,将手搭在他右边的肩膀上,搂住凑到耳边,“要趁早啊,不然只能捡破鞋了。”

秦钧想挣开,“同学那么多人看着呢。”

“怕什么,你一个大男人还害羞,霸气点。”月息颜搂的更紧了,“你看我漂亮吗?”

秦钧点头。

“身材好吗?”月息颜笑着问道。

秦钧再次点头。

“那你犹豫什么,我人美身材棒,学习也不错,哪点配不上你了?”月息颜见他居然脸红了,暗叹一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现在要做的不是害羞,而是考虑为什么,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你好好想想吧。”

松开他,走到教室,问了秦钧的座位,跟他同桌商量一下,想要换过来。

“凭什么!”女生很是不高兴。

月息颜讶异,自己居然有情敌了,可在未来的破灭时代没有见过她啊,是没有顶住第一波冲击,变成了魔能生物?还是家里有猫狗,被巨大化的它们给吃了?

“我是秦钧的未婚妻,你跟他坐这么近,是想破坏我们之间的婚姻吗?”

“他才上高中,哪来的未婚妻!”女生神容不变,但眼睛深处还是有些惊疑。

“你不懂,我们农村人都喜欢早相亲,都高三了,相亲已经算晚的了。”月息颜拢拢秀发,俯视着秦钧的同桌。

长的还可以嘛,身材也够夸张的,如果自己不插一手且没有破灭时代的话,恐怕这女生还真的可能跟秦钧在一起了。

可惜了,他是破灭时代唯一把自己当人看的,不插一脚都对不起自己重来一遍。

“你找老师说去!”女生有些不甘心。

“同学,我已经问过老师了,不希望在老师来的时候,当着大家的面说让你换位置,那样会让你难堪。”月息颜微笑道。

她感觉自己有点恶劣了。

女生纠结了一会儿,瞥见秦钧走进教室时的神色,明显是跟这个没见过的女生认识,说不定还发生过什么,不然干嘛那副样子,气呼呼的冷哼一声收拾东西离开了。

“这是我的座位。”秦钧来到课桌旁。

“现在是我的了,你去里面坐着,我不喜欢靠墙。”月息颜头也不抬的将他的书本给挪到里面去,这个门,她拦住了!

“我不懂你想做什么,可...”

“你想打我吗?”月息颜抬起头打断他的话,上次他这么说的时候,甩手给了自己俩耳光,“打吧,我不会还手的。”

秦钧有些发愣,不过是换个位置而已,怎么想到这些,“不是...”

月息颜能察觉到他的凶戾之气在滋生,好歹也是能够在破灭时代建立起小城寨的人,没有点手段怎么可能。

“可能你无法理解,但我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生存。”

同样的疑问,同样的回答。

不同的是,当年的她不知道生存到底是为了什么,而现在有了目标,让眼前的人不再蠢死,顺便砍了那些偷袭他的人。

秦钧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月息颜见他把自己当神经病,有些无语,“下午放学后聊聊好吗?”

秦钧当没听见。

“一分钟一百块,你最近买了小狗吧,可得照顾好了。”月息颜见过他的大黄狗,足足两米高,很厉害也很听话,可被人给毒死了,而秦钧也因为这个心情很不好,警惕心下降很多。

“是邻居家的土狗,不是买的。”秦钧说道。

土狗不受欢迎,不能给主人装面子,因而城市里人几乎没有人会要土狗,宁愿花钱买外国的土狗。邻居家的土狗养不完,就敲门送了一个。

“土狗很好,人们会发现它们才是最好的朋友。”在破灭时代,猫狗噬人对城市里的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巨大化后还能忍住饥饿不吃主人的,实在是太少了,其中东极田园犬所占的数量接近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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