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2 / 2)
王子不敢试一试这群人是否真的会把自己剁了,因而不得不说出一个不太离谱的范围,“三万多人。”
秦钧摇摇头。
王子一惊,“我说的是实话啊!”
“嗯,知道了。”秦钧转身上马,“我只是可惜不能去抢些金子罢了。你是带着你的族人跟我回望沙城,还是选择在这里英勇就义?”
“我跟你们回去。”王子连忙说道。
“好,你挑一个认路的人,让他回去告诉你的族人,带着足够的黄金过来赎人。”秦钧笑道,“威胁的话我就不说了,你自然会懂得。”
王子选了一个较为伶俐的苟乙人,用苟乙人的话给他说明了情况,而后才满脸希冀的送他离开去报信。
这位信使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抵达王子口中大部落,将王子被抓的消息告知他们。
部落的头领大怒,立刻派遣出使者前往京畿城,找皇帝哭诉,最终皇帝要求秦钧将王子放回去,并将他停了职,准备啥时候有知府的缺时候,让他去赴任。
不过这件事很快被拉笪人一个接一个的大消息给掩盖住了,那些文官集体沉默了,好似没了秦钧这个名字。
“归乡?正好,滚吧!反正皇帝每次都是问在京的有哪些人。”
秦钧得了辞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秦家村。
书院已经扩建完毕,成为了占地千亩的巨大堡垒,里面有着跑马场演武场大书院,各种设施应有尽有。
秦族的人已经搬进去了很多,除却秦族的还有一些书院子弟的家人。
四五年过去了,这里培育出了非常多的童生和秀才,甚至还出了四五个举人,两个进士。现在除了秦钧以外,秦文也是进士了,不过由于秦钧的原因,他根本没在京畿城待着,直接回书院教书,如此倒也吸引了更多的人过来读书。
“没能当官是不是很遗憾?”秦钧笑着端起酒杯,与秦文碰了一下。
“没什么遗憾的,那些蝇营狗苟的事情,我本就不喜欢,还是在这里教书来的纯粹。”秦文笑着将酒杯中的酒浆一饮而尽,“倒是钧哥,原本能当知府的,现在却赋闲在家,有什么打算吗?”
“我准备去北地一趟,那里现在已经被允许通商了,我想将金丝玉卖进去,去试一试。”金丝玉不在禁制贩卖的货物之列,其实各种宝石都不在违禁之列。不能吃不能喝的东西,只要拉笪人愿意,荧惑的皇帝很乐意商人去贩卖。
“可以一试,金丝玉个头小,适合北地的女人和小孩子,他们又喜欢川成串,说不定会卖的很好。”秦文说的有些迟疑,“不过,一旦跟商这个字沾染上,钧哥恐怕就真的无法回归仕途了。”
之前是禾二哥在管理商队的事情,负责望沙城和邻水县之间的往来,现在开辟新的商路,总不能把秦禾调过来吧?
“无所谓,拉笪之后也不会是武人的天下了,我这样的本就惹得他们不喜,何必再去凑热闹?”秦钧倒是想的通透,“做个商人也不错,天南地北的走一走,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不缺钱,可以随便游玩,不用担心卖不出去货物要饿死。”
秦文笑了笑,“倒也是。”
秦钧离开四年时间,回来的时候带回了足足五万两白银,七千两黄金,折合下来差不多是二十五万贯家财了。比各种巨贪还要钱多,足够秦族花销两三百年了。
有如此之多的巨资,确实无需担心货物的问题,而且商货是自家矿场的产物,即便一块金丝玉卖不掉,也不过是赔些人工的费用而已。
“春种之后我就带人去一趟,你有没有散散心的想法?”秦钧问道。
秦文摇摇头,“我还是觉得教书育人有意思。”
“好吧。”秦钧也不强求。
等到春种之后,秦钧带着几乎所有的秀才和货物去了北地。
战乱之后的北地草原,没有了往昔的辉煌,曾经随处可见的毡房稀疏了,需要走好久才会遇见几个。
“金丝玉?”一群女人围着货物,“好漂亮啊,里面和金线似的。”
“一头羊可以换多少?”一个小伙子见女人如此喜欢,想要咬咬牙用一头羊来换。
秦钧拿出来的是籽一样金丝玉,这种东西根本卖不上价钱,想要加工成手串,又太过耗费时间,而且上不得台面,所以一直以来没有大规模的川成串,都是这般散卖,只有少部分才会成串的卖。
“我第一次来北陆,你也是我的第一个客人,给你便宜点,一头羊换十个!”
“太贵了吧?”小伙子有些心疼。
“你可以买多点让她们川成串啊,再卖给其他的人。”秦钧抓出一把金丝玉,阳光之下,烨烨生辉,端的是美丽无比。
小伙子迟疑了,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赚取牛羊的法子。
“好,我买一百个!”他咬了咬牙,“你还有别的货物吗?”
“没有,我只卖金丝玉,其他的我看不上眼。”盐铁倒是好东西,可惜是管制品,而且秦钧也懒得资助这些拉笪人。
金丝玉很好卖,几乎每个有女人在的部落或者家庭都会购买一些,少的一两个,多的百十枚,在秦钧与草原上晃荡一两个月后,半麻袋的金丝玉几乎见了底。
“还不错嘛,拉笪人仍旧富有啊。走,最后一个部落了,卖完后咱们就回去。”
前方是一个大部落,有差不多千人在一起居住。原本这样的部落在拉笪只能算小部落,可现在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大部落大族群。
“嗯?”在靠近之后,秦钧发现了一个熟悉的标记,“这不是山城柳家的徽记么?”
秦武等人迷糊,山城柳家是谁,没听过啊?
秦钧笑道,“我曾去那里买过皮甲,质量还可以因而有些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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