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2)
依照现实分析,对江学淮最有利的是,他毕业的神学会所在的城市。
毕竟是首府,教会有钱又有同学们,有充足的人脉资金,拥有最好的前景。
然而,如果依照罗怀馨的选择,她当然希望选的是娘家所在的城市,那里也有教会对他们发出热烈的邀请,希望他们能够去牧会。
而江学淮最希望的是去美国继续念神学的博士班,毕竟,对他而言,他最爱的就是看书。
于是,他们把前面的道路放在上帝手中,用祷告寻求指引。
首先,江学淮带着江采森到美国先念几个月的书,回国后,江采森反对去美国念书。
「我的朋友都在这里,我不想去美国念书。」
江采音一听,立刻附和:「我也不要去美国。」
江学淮很无奈的看着他的一双儿女,虽然他很希望去美国念博士班。
但是,对他而言,最重要的是他的妻子和儿女,既然,他们都不愿意陪他去美国,他就只好留下来陪他们。
既然知道去美国念书的路不通,只要再考虑下一条路。
虽然罗怀馨想要去娘家所在的教会,但她还是放在祷告中,她愿意顺服上帝的旨意,而不是走她自己的道路。
于是,当k市教会的人邀请他们去恳谈时,她和江学淮祷告,如果教会的人把飞机票钱给他们的时候,是用信封装,他们就去那个教会牧会,如果直接拿现金,没用信封装,他们就知道他们要去的不是这个教会。
结果,接待他们的医生执事,招待他们去五星级最好的饭店,显得诚意十足。
但当他们离开的时候,给他们的飞机费却是直接拿,没装信封。
罗怀馨一看就知道,上帝对他们的带领不在那里。
对罗怀馨而言,她最不愿意去的城市,是谢秀莉所在的城市。
对江学淮而言,虽然那里是他生长的城市,可是,父母亲都已经不在了,回去的意义不大。
但是,很奇怪的,当他们每次为那个城市祷告的时候都会哭。
虽然对他们而言,神学院所在的城市的教会,是又好又有钱,又有同学。
但他们的感动,就是罗怀馨最不想去的地方。
最后,他们决定遵从上帝的旨意,去了那个令他们有感动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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