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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请法官大人听我的解释。”庄奕微微带笑,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他的背,娓娓道:“我小时候和祖父母在英国生活,这你知道的。”

“我每年只有两三次去纽约探望父母的机会,乔冉住在我爸妈家对面,隔壁是从前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推荐我去红衣队打球的人。”

“我认识乔冉是在……”时隔多年,他已记不清楚,回忆半日,方道:“大约是上中学的时候。他比我小九岁,当时也才五六岁的样子,比海蓝蓝还小。而我那时候已经一米八了,他也就刚过我膝盖这么高,整天跟在我们后面。”

“在我眼里,他就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孩。而且我当时青春期,表面上很有礼貌,其实心里特别叛逆。他爸妈让他跟我们玩,但我总嫌他太小、太累赘,跑也不能跑,球也不会打,碍手碍脚。我每次都给他颗糖,骗他去找我姐玩。所以他跟我姐,倒比跟我熟。”

他一番长篇大论,寻聿明只总结出一条信息:“那他小时候就认识你了,天天能和你玩儿,我都没有。”

“又胡思乱想什么?”庄奕忍俊不禁,捏捏他鼓起的脸蛋,续道:“我每次回家也就十几天,私下和他没有任何联系,后来我上了高中,他家也搬走了,就再没见过。”

乔冉对他而言,和陌生人也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是求他帮忙给寻聿明寻亲,他们之间根本无话可说,一定会冷场。

“别说我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就算关系很好,他也顶多算是父母的朋友家的孩子,连我半个朋友都算不上。”庄奕道,“但是他来到我们家,就是客人了,对吗?”

寻聿明很想摇头,但良心让他无法撒谎,只能颔首说:“是。”

“那客人来我们家,正巧碰见我们在吃饭,我们该怎么做呢?”庄奕抱着他晃了晃,让他自己说,“做人基本的礼貌,外公怎么说的?”

寻聿明扁扁嘴,道:“请客人一起吃。”

我们的文化注重含蓄,往往讲究个“端茶送客,开饭赶客”。客气客气,顾名思义,对待客人必须走一套虚礼,邀请不速之客吃饭不过是一句客套话,对方察言观色,自然也明白该告辞。

可惜乔冉是个ABC,根本听不懂庄奕的话里有话。

“况且,他还是我的客户。”庄奕笑道,“我总不能赶他出去,你说是不是?”

“……是。”寻聿明不情不愿道。

庄奕又说:“给他吃香酥鱿鱼饭难道不一样?客人到我们家来,想吃最后一道菜,当然该先让给客人吃,对不对?既然他开口了,我们能不给他,留着自己吃吗?”

人只有和关系要好的朋友才能没大没小、不管不顾,因为知道即使和对方开玩笑,彼此也都不会介意,更不会失礼得罪。恰恰越是疏远的关系,才越是要殷勤招待。

“那招呼客人喝水,你说是不是也应该呢?”庄奕徐徐哄劝,“礼貌和客气不是感情,对待亲密的人,我们从来不是这样做的。小耳朵。”

对待真心爱护的人,不是递给他一杯水,而是与之共用一只杯子、一根吸管;也不是让给他一份油盐超标的饭,而是担心他挑食不健康,将自己碗里好吃的菜都挑给他;更不是与他谈一次话、叙一叙旧,而是将他的一句玩笑也放在心坎上,生怕他想念亲人会难过,为他去求人,为他去应酬,为他动用许久不曾联络的人脉,最后又为他改变从小浸润的礼仪习惯,定好饭局却食言,来换取他今晚不再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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