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0)(2 / 2)
辛荷对诱奸的说法表示反对,霍瞿庭就坐起来,把他抱在怀里,拿过手机,两个人一起搜索这个词条的释义。
使用欺骗诱惑的手段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辛荷看着屏幕总结道,我欺骗你了吗?没有。
你诱惑我。霍瞿庭说,还强脱我内裤,撸管撸一半,最后夺走我的童子身。
辛荷忍不住先笑了,抓着被子的手松了点,露出一半胸膛,上面的痕迹才刚开始显现,涂染在原本青涩的身体上,暧昧得要命。
霍瞿庭很快就扔开手机,重新把他扑倒在床上,亲得他喘不过气。
你真的很土。辛荷已经躲不动了,任由霍瞿庭搂着他边亲边摸,一只手还被带到他内裤里,据说是为了补偿昨晚撸到一半的错误,什么叫童子身?
从昨晚做完第一次之后,霍瞿庭就再没一点不好意思,此时厚着脸皮道:不光童子身,还有童子精。
他很珍惜地吻着辛荷的胸口,重点吻过那道七岁的时候做手术留下的疤,挺胯顶了顶辛荷:射进去那么多,就算你销毁现场,也难说不留下证据。
过了会儿,无言以对的辛荷被摊饼一样地翻了个面,霍瞿庭扭过他的脸,一边很温柔地吻他,一边伸了两根手指到他后面,低声严肃地说:现在法官来取证,你最好乖乖的,不要反抗。
他好歹有一些法律意识,被弄得发抖,单薄的肩膀靠在霍瞿庭怀里,被吻着都忍不住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好一会儿,才微弱质疑道:为什么取证的是法官?
霍瞿庭已经要插进去,精虫上脑,哪里知道为什么,更加将罪名安得更高:那你是喜欢警察来这样对你?猥亵警察,罪加一等。
辛荷欲哭无泪,很快被取到罪证的霍姓法官严惩,非说昨晚清理后留下的湿润是被害人的童子精,一顿惩治,到他要出门去学校前,辛荷还没能起床。
哪一条?因为在校外还有个会要开,霍瞿庭穿得比较正式,胳膊上搭了三条领带,手里还拿了两条,站在床边问把被子裹得很紧、战战兢兢的辛荷。
刚被收拾了一顿,辛荷还有点怕他,不敢不理,没出息地说:中间那条。
霍瞿庭确认好以后,自辛荷寒假过来以来,第一次自己打了领带,走到卧室门口又走回去,弯腰在辛荷脸上亲了口响的,摸摸他头发道:走了,中午回来带你吃饭。
辛荷小声说:哥哥再见。
霍瞿庭听了这声哥哥更走不动了,又很舍不得地看了他好一会儿,才拿上东西出了门。
早上八点半走,中午不到十一点半,他就进了家门。
辛荷起床没多久,吃了霍瞿庭留下的早餐,虽然说实话,霍瞿庭早上做得很温柔,但那种感觉还是令人无法忽视,他在沙发上趴着看琴谱,看见霍瞿庭进门还有些惊讶。
怎么这么早?
我不是说中午回来吃饭?
辛荷看了眼时间:那也太早了吧。
霍瞿庭在他身边坐下,随手把车钥匙扔到茶几上,看了眼他手里的平板,道:后面还难不难受?
辛荷脸有点红,转过头说:还好。
早上霍瞿庭走之前看过,还给他抹了药,知道没什么事,但还是担心:我再看看。
辛荷赶紧说:真的没事,我刚才,刚才自己看了,就是坐着不舒服。
他点了几下屏幕,关掉琴谱换了个动漫看,接着随口说:你怎么那么大,我查了一下,人家说这个不是第一次做的原因,你那么大,每次都会不舒服的。
半天没听到霍瞿庭说话,辛荷刚打算回头看,就被他把上半身压到自己背上,侧脸贴着他的肩胛骨,哀怨地说:小荷对哥哥好多不满。
辛荷没听过他这种语气,结巴着说:哪有
你小时候就没良心,没想到长大也这样。霍瞿庭紧紧粘着他,像个怨妇似的说,我一上午都在想你,你呢,竟然嫌我回来得早,还嫌我大。
果然男人都是这样。得到的就不珍惜,睡过一次的男人更不珍惜。
辛荷被他说得不停地笑,回手推着他说:你想压死我,喘不上气了。
霍瞿庭本来就没有真的压着他,闻言换了个姿势,把他弄到怀里抱着,脸埋进他颈窝拱来拱去,嘴里碎碎地说:没良心的小荷想死我了。
辛荷捏住他耳朵拽了拽,说:你怎么这么幼稚,到底几岁啊。
不管几岁,睡过就都要负责。
霍瞿庭撒娇上了瘾,让辛荷很难记住对方牢牢压着他,好像每一根头发丝都要掌控的情景。
我也很想你的。辛荷小心地看着他的脸色很认真地说,真的。
可霍瞿庭表情刚刚好看一点,他就又说:但你去学校的时间真的很短,最近不是很忙吗?
霍瞿庭又臭了脸,捏着他屁股说:我是小学生吗,还担心我逃课被叫家长?
辛荷心说你当然不是小学生,你是二十六岁刚破处的研究生,但那不是不好好学习的理由。
我错了。辛荷说完,又很想知道地问了一句,那你不会真的被叫家长吧?
霍瞿庭差点被他气死,挠他痒痒,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个人又吻到一起,等亲完的时候,霍瞿庭的生气就也无影无踪了。
一起吃了中饭,辛荷该午睡了,他才又去了学校。
他在楼下倒车,辛荷从三楼的窗户探头出去跟他再见,他就在并不算很宽敞的停车场很骚包地来了个甩尾。
下午他打电话回家,辛荷正在写作业,他也忙,匆匆说了几句话,但还是问了遍辛荷心脏的感觉,约好晚上吃什么,去哪里散步,才挂掉电话。
就算不急着回去复查,辛荷的假期本身也没剩下多少,两个人抓着假期的尾巴争分夺秒地谈恋爱,辛荷被霍瞿庭带着一次次突破下限,刚惊讶于怎么可以那样,不久就又怎么还能这样。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