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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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后,他们已经习惯用卫生纸。

钱汝君最关心的只有那几点,不得喝生水,注意卫生,如果是她关心的人,或者是她自己人,她才会给予要求。

那些孩子,虽然感受到生活的变化,甚至很不习惯,但是他们却尽量配合钱汝君。

少年要求他们必须配合。

钱汝君要求少年和他们配合。

为了生活,他们也时常配合。

他们发现,配合钱汝君要求之后,他们的身体,似乎好了很多。

这不是错觉,也不是这么快就出现效果,而是,钱汝君真的给了他们一点福利。

钱汝君在跟他们学习,在某些部分,钱汝君也会教学。

只不过,大部分的时候,她都像是大小姐在旁边看着。没有参与其中。

“听说在大城市里,人都要接受雇佣,才能够有钱赚……你能不能雇佣我们,我们很有用的。”

“你们不是要到金麦城?你们到金麦城,只要找到官方报到就有人带你们到住处,直到你们成年,你们都能够享受三餐,学堂学习的福利。每旬日,还能领一些零花钱。

金麦城不会雇佣孩童。只会给他们杂工做。

因为他们在金麦城,生活根本不会出问题。”

钱汝君发现,这几个孩子,对金麦城的认识,也不是很清楚。

他们只知道,金麦城被称为自由之城。只要到金麦城,你就很容易能够获得一个身份。能够过幸福的生活。

但是他们对这个城市,没有基本的概念。他们的想象中的城市,大概就是他们心中的幸福吧!

钱汝君知道,金麦城是一个人为的城市,有不符合人们心里需要的部分,有超乎想像的部分,也有人们心中最向往的部分。

钱汝君没有多说什么,金麦城的好坏,应该由他们自己去发现。她只是他们路途中遇到的一个会染色的水滴。

一大片云彩飞飘过,天空变暗了,雨开始下下来了。

少年忙碌了起来,他没有在钱汝君耳边一直唠叨的有关自己福利的问题,该做事的时候,他放下一切,开始做事。

然而钱汝君却知道,危险正在接近少年。或许她想恶作剧,也或许她想要给少年一个考验,说到底,这或许是钱汝君第一次对一个男性感到兴趣。

不过钱汝君已经放弃爱情,而且少年所拥有的东西,其实没有资格让钱汝君去爱,只不过钱汝君,对于少年的习性有点感到好玩,并且觉得他的未来的发展应该会不错。

少年转头看到一张血盆大口吃着深深白牙,向他的咽喉咬来。

几个孩童在另外一边忙碌着,而钱汝君闭上眼睛假寐,似乎没有发现,他已经陷入危机。

少年一骨碌爬起,紧紧握住手中的棒槌,往外一送。

棒槌是他拨弄火所需要的一个工具。

此时他拥有的刀正在旁边。

利用棒槌把,对方的嘴推出去的时候,他顺手拿起刀,有了锋利的刀在手上,他对自己生命的安全开始有了信心。

他知道,虽然也能不好吃,但是他们必须把野狼,杀死否则就会威胁到这里人的生命。

最让他感到担心的就是,野狼向来不是单独存在,而是成为一群一群会单独存在的人,只有孤狼往往特别的强大。

但是再怎么说,孤狼都没有狼群可怕。

大蓬的鲜血喷射出来,硕大的嘴巴已经被少年的刀子撕开,下巴无力垂下,面对这样的野兽,不杀死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少年连忙挥起刀子,重重地砍在青狼的脖子上,青狼的头一下子从身体上断开,耷拉在脖子上仅有一层狼皮相连。

事情的发生结束,不过短短三十秒的时间,少年是仿佛与狼拼杀了一个世纪。

就算他平时常狩猎猎物,对于狼这种东西还是有一种畏惧。

最主要是狼不好骗,而且容易记仇。

放下心来之后,他开始注意狼的毛皮,如果是狼群,必定是油光水滑,营养不错,因为只有狼群才能够提供他如此好的营养。

“幸好是孤狼,你们可以不用怕……”

“你怎么知道他是孤狼?”钱汝君颇有兴趣的问少年,在她的眼里并没有害怕。

少年时常在野外打猎,对于动物的情绪,感觉非常敏锐。

对于人,时常照看几个弟妹,他也能够做到精准的判断。有这种本能,他才能够在山野里好好的活着。

毕竟他的弟妹不是每一个都是好东西也有半路想杀他的。

他们羡慕少年的地位,却没有想过少年的地位是来自于他替其他人找食物,他生活的比其他人结合起来还辛苦百倍,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一半的压力压在他身上。

“看它的毛皮……”少年没有多说,而是直接回答。

“狼多肉不好吃,但是狼皮可以做成狼豪,所以你把他的皮扒下来,到城里居然可以卖个好价钱。”

钱汝君很明确的表明,她不想占这些人的便宜,何况她让狼进来也是准备给他们找些,有价值的东西可以拿到外面去卖。

天苍苍,野茫茫,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群主君带着几个小孩在这片草原上流浪,这个草场不大,甚至也有野马在这个地方享有肥嫩的嫩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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