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1 / 2)
五千大军一动,光是脚步声就能声传数里,所以当李重看到鲜卑部落的时候,这个部落已经传来阵阵人喊马嘶之声。
但鲜卑人常年征战,很快就组织了三百余人的骑兵,拨开栅栏,直奔李重的步兵杀来。
骑兵不是防守兵种,敌军头领算不上指挥失误。
顶在最前面的是二百强弩兵,在李重的指挥下,这二百兵卒分成前后两排,一队跪姿,一队站姿,李重不是不知道三段射的连续性,问题是他的强弩太少了,分成三段攻击根本保持不住箭矢的密集性。
鲜卑骑兵看看冲到二百余步的距离,李重立即大声喝道:“第一队,放箭!”
一百单膝跪倒的弩兵立即扣下悬刀,一百只弩箭想如同一道道黑色闪电,激射出去,转眼之间这些弩箭就掠过二百步的距离,穿透鲜卑骑兵的皮甲,撕裂骨肉。
一连串惨叫声过后,这一百只弩箭几乎无一落空,就连被弩箭射中战马的也无一幸免,强大的穿透力一样带走它们的生命。
其实强弩的射程绝对超过二百步,李重为了加大弩箭的杀伤力,这才将敌军放到二百步之内,反正李重也没机会射出第三轮弩箭,能先下手就够了。
对面一阵人仰马翻,骑兵在马上飞起,摔到草地上,发出沉闷的“砰砰……”声,没死透的战马也发出一声声悲鸣,这还不算,许多疾驰的战马根本来不及躲开自家摔倒的人马,纷纷被绊倒在地。
还不等这些鲜卑骑兵调整过来,李重大喝道:“第二队,放箭!”
“嗖嗖嗖……”又是一阵尖啸声,第二波弩箭落入敌军之中,又带来一阵惨叫之声。
李重立即让这些强弩兵退到后面,换弓箭手上来压制鲜卑骑兵,三百弓箭手同样分成三排,轮流站起,向鲜卑骑兵射出羽箭。
别怪李重,他也就这点指挥才能了,再剩下一招就是全军冲锋了。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二百强弩兵就造成了进一百五十人的伤亡,剩下的三百弓箭手对付已经没有速度的一百五十骑兵,真的没有任何问题,除非这些弓箭手发生溃逃现象,可那有打胜仗还要逃跑的呢?
在李重不计成本的挥霍之下,这些弓箭手射出了近千支羽箭,于是草原上插满了羽箭,乍一看去,就像长出一片洁白芦苇。
侥幸躲过箭雨的十几名鲜卑骑兵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逃跑,可是已经晚了,先前退下的强弩兵已经有不少重新上弦完毕,于是上百只弩箭呼啸而出,将这十余名骑兵射成刺猬。
短暂的交锋过后,三百鲜卑骑兵无一生还,全部惨死在乱箭之下。
李重当即下令,全军推进,三千步军立即迈开步伐,整齐的压向鲜卑部落,与此同时,赵云和裴元绍带领的骑兵也接近到鲜卑部落不到二百步的距离,一场杀戮在所难免。
第一百二十六章三光政策
更新时间:20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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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夹攻之下,鲜卑部落几乎乱作一团,再也组织不成有效地抵抗,牧民四处逃窜,妄图找到一条逃生之路,但迎接他们的是雪亮的钢刀和狰狞面容。
李重就站在高处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一切,两队骑兵并没有往来冲杀,而是一直在战场的最外围砍杀,将向外奔突的敌人砍杀回去。
细看了一下,李重却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裴元绍往来调度,将骑兵阵型保持的如同一条长蛇,丝毫不乱。而反观赵云的骑兵队,虽说没有前后脱节的现象,却薄厚不均,和裴元绍一比,立即相形见绌。
这是裴元绍的指挥能力太强了?还是赵云的指挥能力太弱?李重顿时有些傻眼。
李重不知道,在历史上,赵云就很少独自领兵出战,赵云的名声主要来自他的武勇,而不指挥才能。
而裴元绍则不同,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其指挥天赋却在赵云之上,历史上他没有立下功绩,只是应为死的太早而已,根本就没来得及发挥自己的才能。
军事这东西一半看天赋,一半看经验,天赋卓绝者如曹操周瑜,对战场的嗅觉极为敏感,只要经过几场大型战役,立即就能成为一代名将,裴元绍的天赋不如上述二位,但也属于中上之姿,只是湮没在历史之中而已。
而赵云的指挥天赋就不是很好,即使久经战火之后,也顶多能称得上稳重二字。
李重看了一会,却只能摇头苦笑,天赋这东西是学不来的,看来赵云想要独当一面,还要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战场之中浓烟滚滚,到处都是哭喊哀嚎之声,幸存者看到突围无望,开始往部落的中间聚集……
李重冷哼一声,传令下去:“步兵分散队形,将幸存的鲜卑人团团围住,逐步推进。”
为了减少伤亡,李重也没让步兵硬攻,而是让弓箭手不停的抛射羽箭,由于鲜卑人群极为拥挤,这些弓箭手可以说是箭无虚发,着实过了一把养由基的瘾头。
不到一个时辰,包围圈已经小到数百步大小,李重的兵卒身后全是死尸,鲜血已经将草地沁透,一脚踩上去软绵绵的,有的地方还能挤出一股血水。
李重骑着战马来到包围圈的最外围,看了一眼里面的鲜卑人,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妇孺了,饶是李重狼心狗肺,而已禁不住叹息一声。
这些幸存者一点反抗的意思都没有,都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求饶,不过细看之下,就能发现也有不少人的眼中闪过极度怨恨的光芒,而这些怨毒的光芒,不约而同的落到李重身上。
李重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你们看到了吗?这些人大多数是无辜的,他们的手上并没有沾染汉人鲜血,可她们一样如同待宰羔羊。可你们不要忘了,熹平六年(177年)这是这些鲜卑人,他们的父亲、祖父,到我们大汉的土地上抢掠,虽然被我大汉击败,但他们的逃兵却杀害了无数无辜百姓,所以,对待这些敌人,我们根本就不用讲什么仁义道德,只有杀光她们,我们的子孙才能高枕无忧。”
随着李重的话声,一些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李重也不管他们,只是声音越发狠毒起来:“好了,现在我给你们一个选择,第一就是现在杀光他们,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高枕无忧,第二,就是放了他们,让他们世世代代仇恨我们,等他们长大了就觊觎我们的土地、粮食、钱财,你们自己选择吧!”
李重话音刚落,就有人大声呼喝起来:“杀光他们,不留后患……”
一开始只有一个人在呼喊,渐渐,地开始有几百人呼喊……几千人呼喊……
李重很满意这种效果,看着这些眼冒红光的兵卒,李重心里很无耻的笑了,必须要说明一下,一开始的几个人都是事先安排好的,也就是俗话中的“托”。
李重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他必须要让这些疯狂屠杀的兵卒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对的,省的他们有抵触情绪。
“杀!男人全部杀光!”李重大喝一声,五千兵卒狂吼一声,扑了上去……
屠杀手无寸铁人是最简单不过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除了年轻女人,这个鲜卑部落已经无一活口。
千万别以为李重有多好心,心慈手软不杀女人,而是这些女人在李重的眼里还有用处,可以用来耕田织布,可以作为奖赏赏赐给立功的士兵,最主要的是她们能生孩子,人口的重要性李重再清楚不过了。
男人也能干活,但男人不好看管,不像女人,她们力量弱小,大多数性格懦弱,看守起来容易一些。
将尸骨堆积起来,一把火烧了个精光,又专门派了五百兵卒专门看押这些妇女和牛羊回转并州,李重这才叫人准备宿营。
加上这个倒霉的部落,李重一共劫掠了四个鲜卑部落,抢夺战马一千余匹,牛羊上万,皮草金砂无数。
不过李重也不打算在鲜卑的势力范围继续抢掠下去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打一枪换个地方才是抢2劫的不二法门,这一次,李重把目标对准了河套地区的胡人。
河套地区的居民经常大幅度轮换,秦朝的时候居住的都是匈奴人,后来被秦朝的军队驱逐,秦朝末年,天下大乱,匈奴于复占河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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