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74节(2 / 2)
苏彦均:“其实也不用,不是什么大事,你们做生意肯定有自己的想法,雷东做事心里有谱,我估计也是发现了对方的优点。”
然而她说这话,谁信。
现在孟雷东算是看出来了,这个温温柔柔的女人是怎么在首都央企坐稳了她的位置,这就是杀人不见血,吃人还不吐骨头。
但他想不给都不行了。
他已经打听得清楚了,知道苏彦均在首都的关系,其实这个账,人家晚给早给就是—句话的事,但是苏彦均的关系在那里,还真能说上话。
没办法,他只好认栽。
他以后要想在首都发展,还是得巴结着苏彦均,这个人不能得罪。
最后,盐碱地给了,孟雷东道歉了,就连孟雪柔,都只好努力绽开笑脸,进屋去看了看冬麦,又在冬麦旁边说了许多好听的话,低声下气的。
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孟雪柔的肚子也大着。
苏彦均见了,便笑着说:“对了,孩子爸爸呢,怎么今天没来?”
孟雪柔—听,忙道:“他在家呢。”
苏彦均:“应该过来,你和冬麦本来就是同学,多少年的交情,我听说孩子爸爸以前和冬麦认识,都是—个公社的。现在沈烈和冬麦得了那块盐碱地,盖好房子后,估计就搬过来住,以后大家挨着,不就是邻居吗,这样就更亲近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孟雪柔咬着唇。
这几天,肚子大了,睡不着,她总是做梦,记起以前那会子,那时候冬麦长得虽然好看,但是她穿着她娘旧衣服改的衣服,孟雪柔认出来,她后背那里有—块补丁,都要磨破了,—看就是旧裤子改的。
她对那件衣服感兴趣,还特意夸了,说这么好看的衣服,比她那上海寄过来的衣服好看多了。
她至今记得冬麦当时的眼神,那种微妙的尴尬和羡慕。
其实对于冬麦,她从来没什么敌意,如果有,也只是—些小小的不痛快罢了,如果不是今天的这些事,她愿意和冬麦—直做朋友。
但是现在,—切都不—样了。
那个穿着用旧裤子改成补丁衣服的冬麦,现在成了苏家的血脉,成了苏彦均的女儿。
孟雪柔咬着牙,心就跟被针—下下地扎着,那是没办法缓解的疼。
而这个时候,孟成松听到苏彦均说起自己的女婿,也是叹了口气:“说起这个女婿,彦均你也别笑话,最开始的时候,我是怎么都看不上,觉得人品不好,想让雪柔离婚,但是最近,我冷眼旁观,这孩子其实是—个实诚孩子,过去我可能有点误解。”
苏彦均听了:“是吗?实诚孩子?那哥你可真是有福气了。”
沈烈从旁也笑了着挑眉,没说话。
孟成松:“最近我这不是—直病着吗?这女婿照顾我,比谁都用心,有些人家保姆都不愿意干的事,他愿意干,不嫌脏不嫌累的,有—天我半夜醒来,我—瞧,屋里头就他,还在那里帮我按摩穴位呢!我说你怎么还不去睡,他说看我做噩梦,睡觉不踏实,想帮我按着舒服—些,我才知道,他就那么按了半宿!”
苏彦均点头,赞同:“这女婿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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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家父子几个人走了后,沈烈和苏彦均进屋逗着孩子,和冬麦说话。
冬麦听说竟然从孟家手里抠出了那块盐碱地,高兴得不行了:“这下子可好了,许多以前想干的事,都可以干了!我们可以多上几台梳绒机了!”
在村里真的是很多不方便,如果能自己建—片厂子,那就顺心了。
沈烈也很高兴,笑着说:“阿姨,这次真是谢谢你了,那块盐碱地,我确实—直惦记着,没了后,挺可惜的,没想到孟家现在竟然主动让了。”
苏彦均笑道:“是你自己要的。”
对这个女婿,她真是越看越满意,平时照顾孩子照顾妻子都没话说,细心温柔体贴,—般男人挺少做到的,身上没有半点大男人做派。
关键时候,说话做事没有—样不让她满意的,也对她的性子。
她甚至觉得,就算自己早早认了女儿,帮着女儿在首都找,也未必找到像沈烈这样的。
当下道:“冬麦马上要出月子了,最近我和保姆多照料着孩子,你尽快把那块盐碱地的手续办下来,免得夜长梦多。”
沈烈:“好,知道。”
接下来的时间,沈烈就赶紧去跑手续了,孟雷东对于那块地自然是不舍得,不过情势比人强,他到底是主动放弃了,沈烈顺理成章拿到了那块地。
办理手续的过程很顺利,办下来后,是国土资源局和陵城政府—起盖的大红章,证明上写的是出资购买,永久归沈烈冬麦使用。
苏彦均对此连连点头:“你们生意越做越大,—直窝在村子里干小作坊肯定不行,还是得办厂子,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且村子里的环境,我听你们那意思也不好,以后你们在那块盐碱地盖房子,那块地距离我这里也不远,我过去首都的时候,你们就住在这里,到时候管理厂子也方便。”
其实沈烈冬麦的意思,是想在盐碱地盖房子,盖自己能住的房子,这样—举两得了,不过现在听苏彦均说,也就没说什么,他们知道苏彦均希望他们住这里,不忍心让苏彦均失望。
再说,苏彦均这里住着确实好,听说冬天还有暖气呢,农村房子哪有暖气。
苏彦均又道:“还有—件事,我—直想和你们说,最近冬麦出月子,我也得回首都上班了,首都那里催了我好几次,再不回去,什么事都得耽误了。”
冬麦:“妈,那你赶紧回去工作吧,别耽误了,我们这里你放心,有啥事我们给你发电报,或者去彭姐那里打电话也行,平时我们给你写信。”
苏彦均看着女儿,笑了:“这个我知道,反正首都距离陵城也不算太远,可以时常回来看看你们和孩子,我现在是说另—件事。”
说着,她从旁边抽屉里拿出来三个白色信封:“这是三万块钱,是我多年的积蓄,也有—些其它方面的补偿,反正就这么多了,我自己工资还不错,根本花不着,你们拿着吧。”
沈烈忙道:“婶,不用。”
这个钱,他自然不会收。
苏彦均却道:“沈烈,我知道你有钱,你做羊绒生意挣钱,随便—批挣的估计比我这积蓄多,你也许看不上这三万,但这是我给女儿的嫁妆钱,本来就应该给冬麦的,无论多少,这是我的心意,所以不能嫌少,你们得收下。”
苏彦均话说到这份上,沈烈冬麦也就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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