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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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小心地捏起来,对着光照了照,通透晶莹,被光一照,镯子散发着温润的光。

他并不懂这些,他小时候家里也许富裕过,但他记事的时候,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并没有机会去认识这些奢侈的物件。

不过看得出,这是真的玉镯子,还应该是很好的那种。

他捏着那镯子,对着阳光仔细看了一番,之后笑看着冬麦,压低声说:“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冬麦都看傻眼了,也很小声地说:“这个肯定很贵,我听说我们隔壁村有一家挖出一个金簪子,卖了不少钱呢。”

沈烈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玉镯子,之后便拉过冬麦的手:“来,试试。”

那玉镯子一到手腕上,冬麦便感觉凉凉的。

沈烈看她手腕,纤细柔白,如今戴着这玉镯子,衬着皮肤光润柔和,便很满意:“你戴着挺合适的。”

冬麦忙说:“快摘下来吧,我怕弄坏了。”

沈烈道:“那也行,先收着吧,等以后咱们家里条件好一些,合适的时候再戴。”

冬麦听出他的意思:“不卖吗?这个挺值钱的。”

她是想着,他不是要贷款做买卖吗,如果卖了这个,也许能顶一些用。

她不懂这玉镯子值多钱,但总觉得,这么辛苦找到的,估计是宝贝吧,应该很贵。

沈烈握着她的手:“冬麦,我听说现在结婚,有的都要准备三金了,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我条件就这样,你也知道,没钱给你准备太多,现在你自己发现了这个,肯定得留着。”

他温声说:“就当我祖上留下的宝贝,传给儿媳妇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麦低头摩挲着那玉镯子,确实挺好的,触感温润舒服,想想这是沈烈祖上的,卖了的话确实可惜:“那咱们就收着吧,我现在戴,怕别人看到说道,也怕弄坏了,咱先好好收着。”

沈烈点头,于是两个人重新把那镯子放在盒子里,又藏在一旁的杂草堆中。

沈烈笑着说:“等会我们回去,你抱着一堆,我抱着一堆,就说是当柴火烧的,别人看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这么一个盒子,被人看到了,还不知道怎么传。”

冬麦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财不露白,不能让人看到!”

收好了盒子后,沈烈又去各处检查了一番,甚至把墙角墙壁都敲了一遍,不过再没发现这样的暗柜。

只能说,当年被搜查的时候,确实很仔细了,连一个铜板都没能留下。

沈烈:“镯子肯定不卖,给你留着,别的也没什么,咱俩的发财梦碎了,还是老老实实收拾屋子,准备做买卖勤劳致富吧!”

冬麦噗地笑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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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个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来电工帮忙拉电线,电线倒是很容易安装,买一个电表装上就行了,电闸也给安上了,不过拉电灯的话,暂时手头钱不够,需要电工那里去公社电力局再取电线,还得等他有时间。

不过这也不要紧,只要能通电,回头就能干活,电灯实在不行的话,就用蜡烛或者煤油灯代替就是了。

折腾了大半天,天快晃黑的时候,两个人抱着柴火,回去了家里。

冬麦战战兢兢的,她生怕别人发现了自己和沈烈的秘密,不过好在一切都是多想的,并不会有人意识到他们的柴火中藏着一个那么好看的玉镯子。

到了家里后,赶紧关紧了门,小心翼翼地取出来,捧着那镯子,摩挲了一番,之后又戴在手镯上看,确实是好看。

冬麦喜欢得不行了,爱不释手:“这个肯定特别贵。”

沈烈听到这话,笑着说:“所以好好留着,也许是古董,说不定过些年更值钱,咱早早卖的话就亏了。”

冬麦一想也是,便小心地取下来,放在盒子里,又把盒子收在自己日常放柜子的箱子中,这样轻易不会被人发现了。

晚间洗过之后,躺在炕上,冬麦还是越想越兴奋:“你说这个得值多钱,我不是说要卖,就是好奇。”

沈烈的心思哪里在镯子上。

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于钱财上,他看得淡。

他搂着怀里的新婚妻子:“也许值一百吧。”

冬麦瞪大眼睛:“怎么可能,就一块表钱?”

沈烈便道:“也许一千块?”

冬麦诧异了:“这么贵吗?”

外面的月亮从窗户照下来,落在她净白的面颊上,他继续逗她:“这种玉镯子据说都挺贵的,也许值两万。”

冬麦顿时睡不着了,她甚至翘起脑袋,睁大眼睛看着他:“你是不是在瞎说啊!”

想到刚才她是把两万块戴在手腕上,顿时觉得整个人不自在了。

沈烈便笑出声,他低头,亲她的脸颊:“谁知道呢,我瞎说的。”

冬麦没好气了,低哼一声:“原来你逗我玩呢!”

看着她气哼哼的样子,沈烈眸光转沉,低头吻她的唇,喃声说:“那我不逗你了,我们好好睡觉。”

当他这么亲她的时候,他想,男人和女人到底不一样。

作为一个男人,他可是想得很,恨不得日日搂着她,她怎么就不惦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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