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节(1 / 2)
心里一动,常山从身后的柜台上取了一个玉瓶,又拿出一块灵玉,在其中录下了一门木属性修炼功法的前两层,然后将玉瓶与灵玉放在了柜台上。
中年男子先是满脸喜色的拿起了玉瓶与灵玉,接着又将玉瓶与灵玉放在了桌上。
“前辈,不知这东西是什么异宝?又什么作用?”
常山眼底闪过一丝嘲讽之色,将玉瓶与灵玉吸到手上,淡淡的回道:“这东西的价值堪比仙器,你到其他店去看看,说不定能换到更好的东西。”
中年男子闻言,犹豫了片刻,带着一脸尴尬之色,对着常山赔笑道:“晚辈与前辈已经交易完了,又岂会出尔反尔,拿这东西与其他人做交易?”
说完这话,中年男子将柜台之上的小竹篓又往常山身前推了推。
常山随意将手上的玉瓶与灵玉抛给中年男子,然后拿起刚才放下的书翻看了起来。
“晚辈告辞了!”
中年男子对常山躬身行了一礼,又朝着柜台上的小竹篓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开了聚宝斋。
摄于灵宗的实力,在鬼阴山内十二座县城做买卖的修炼者,不像鬼阴山之外的那些修炼者一般,不将世俗凡人的生死与利益放在心上;十二座城内的百姓,也不像鬼阴山之外的那些凡人一般惧怕修炼者。
在鬼阴山内的十二座城市里面,城内的那些百姓,绝大多数都奸猾异常,他们到店铺内卖东西时出尔反尔是常有的事情。
那些百姓品性不佳,如常山这样的店铺之主对那些百姓的态度自然也就非常的一般。
在中年男子出了聚宝斋之后,常山将竹篓放在脚边,接着便继续凝神修炼了起来。到了夜里,常山关了聚宝斋,拿着竹篓到了后院,在客厅之中凝神观察了起来。
凝神观察了好一会,常山沉思了片刻,先拿出阵旗布下了一个木属性聚灵阵,接着以灵石使得聚灵阵之中充满灵气,然后将竹篓放在了聚灵阵内。
常山静静的等了一个时辰,竹篓内那个蜂巢一样的东西终于有了异变。
在上百道清晰的生命气息在蜂巢中出现的时候,常山以元神之力在蜂巢之中观察到了一百一十三只身子几近透明、形似天牛却无长须的小虫子。
“噬灵虫!”
认出这种灵虫,常山的脸色猛然大变。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金尸之血
更新时间:2012-11-3 2:50:53 本章字数:3429
世有异虫,名曰蜉蝣,朝生而暮死。噬灵虫的生命比蜉蝣长一些,短有七日,长有九日。
从生命的长短来说,噬灵虫还比不上生命力最弱的那类蚂蚁;可是,在修炼界,噬灵虫却是最让人忌惮的灵虫之一。
噬灵虫靠分裂自身繁衍,一只噬灵虫在灵气充盈之地,一天可分裂两到三次,一次分裂成两只。
若将灵气比作修炼者的粮食的话,那么,噬灵虫就可以比作蝗虫。
如果一条灵脉附近出现一只噬灵虫的话,短则几个月,多则数年,整条灵脉的灵气就会被噬灵虫吸干净。按照《异闻录》中的记载,噬灵虫的出现往往伴随着修炼界的一场灾难。
噬灵虫虽然可怕,生命力却不强,红丹期修炼者的真火便可以将其烧死,因此,尽管它是修炼界最让人忌惮的灵宠之一,却少有虫修会将它当作自己的灵虫。
常山盯着那些噬灵虫看了片刻,犹豫了许久,唤出蛊盅,将噬灵虫收了进去。
经过常山的温养,蛊盅里面已经有了比较充裕的灵气。噬灵虫被收进蛊盅之后,就开始吸收蛊盅里面的灵气成长。待长到小拇指大小,噬灵虫就开始分裂,到了天明时分,蛊盅内的噬灵虫已经由一百余只增加到接近三百只。
深吸了一口气,常山意念一动,将噬灵虫所在的那个空间中的灵气大半都转移到了另一个空间之中。
没有了充裕的灵气,噬灵虫都化成了蛹。
噬灵虫呈虫形的时候,寿元极短;成蛹的时候,却寿元极长,一些生命力强的甚至长到千年。
将蛊盅收进体内,常山胡思乱想了一会,便来到店铺中,打开了店门。
常山没有毁掉那些噬灵虫,只是因为他觉得这种异虫十分罕见,不想贸然毁了它们。至于它们对他有什么用,常山想了想,却想不出他可以用这些噬灵虫做什么。
转眼之间,时间又过去了一年多。
这一天,常山在看店,张贺平又来到了他的店铺中。
“前辈,主人请你过去。”
“知道什么事吗?”
常山只是随口一问,不想,张贺平不想那样摇头表示不知,弓着身子对着常山回道:“好像是灵宗的人要见前辈!”
“灵宗的人?”
常山眉头轻皱了一下,也没有多问什么,与张贺平走出了聚宝斋。
当常山见到明远道人的时候,明远道人正与一个黑衣青年在赔笑着说话。黑衣青年修为在黄丹中期,他身后还站着两个修为在黄丹中期的中年人。
很显然,这个灵宗弟子在灵宗之中身份不低。
常山一走进正厅,明远道人便起身笑道:“道友来了!快过来见过任宇行少爷,他是任宗主的二公子。”
“灵宗宗主的二子?想不到在鬼阴山见到的第一个灵宗黄丹期修炼者,就有这样不简单的身份。”
想着,常山对着任宇行拱手道:“单名昌见过任少爷!”
“嗯!”
任宇行对着常山淡淡的点点头,回道:“请坐!”
“多谢!”
落座之后,任宇行便对着常山问道:“听明远道友说,你会一门借助尸毒淬炼肉身的秘法?”
常山摇摇头,笑道:“单某哪有这种秘法?只要尸毒入体,在化解尸毒的过程中,肉身自然会变的强大一点,单某就是以这种方法来淬炼肉身。”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