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2)
若他赵无欢有幸不死,终有一日,他定会带着孩子回来这歌舞升平的京城!
负过他的,他讨回来!他负过的,还回去!
一切的一切,重新开始,都会做个了断!
作者有话要说:写这文比较随性,如果大家说喜欢,就会坚持!
☆、过渡
清平抱着孩子一路狂奔,刚开始孩子还哭两声,到后来一点声息也没了,他顿感不妙,放缓脚步,将手放在孩子的鼻息,心一下子就沉了下去,一失神,再抬头时,已看到一队人马追了上来。
糟了,是丞相府的人!
清平不敢轻举妄动,他看到了丞相人马中暗藏的弓箭手,只怕他还没迈出脚步,孩子和他都要被刺穿。
“清平,你怎么一个人在街上乱跑?你不是在牢里陪着无欢的吗?告诉我,无欢呢?我已经找到证明他清白的证据,正要去接他!”
丞相府的马车率先掀开了帘子,一位身材颀长,相貌俊朗的年轻男子急切地从马车上下来,不等清平反应过来,他已经走到他身边,一脸的担忧看向清平,接着将目光停在清平怀里的孩子脸上,嘴角浮现一丝嘲讽。
清平的脸色刷的一下白了,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却听见年轻男子压低了声音对他说道:“清平,别忘了,谁才是你真正的主子!你的命是我的!”顿了一下,咬牙切齿般威逼道,“把孩子给我!”
“我……”几乎是本能,清平想也不想就侧身避开,但是想到无欢的嘱咐,他又放弃了,抬手打算把孩子交出去。
正在这时,前方又一队人马迎面而来,像是见了救兵,清平不顾一切地抱着孩子冲了上去,希望还来得及!是王爷!王爷啊!希望王爷身边那位神医也跟着来了!
越是心急,脚步越是不听使唤,一不小心踩滑了石子,清平整个人都摔了出去,怀里的孩子当然比他的命还重要,于是关键一刻,他还是紧紧护着孩子,然而,饶是这样一摔,孩子都没一点反应,清平的心咯噔一下,脸色都青了,趴在地上,动也不敢动一下。
眼角的余光注意到身后,清平正巧看到丞相的人马分出一支奔向他来时的方向,心里暗道不好,这是朝着监牢的方向去了!如果无欢他们还没来得及逃走怎么办?
清平顾不得孩子,一咕噜爬了起来,只慌乱地朝着前方赶来的王爷人马大喊:“快快快……去!快去!”
其实,说这话时,清平的心里还是抱着一丝侥幸的,若是王府的人先找到无欢他们,那么就没有必要逃跑了,王爷一定会保护好无欢和孩子。毕竟,众所周知,无论赵无欢在众人眼里多么的身在福中不知福,王爷对他的好,从未变过半分。
清平其实非常不解无欢为什么非要诈死,虽然他们被陷害谋反入了大牢,但也只是暂时的,迟早会真相大白。就算丞相居心叵测,他还没得到自己想要的,暂时也不会伤害无欢,更何况,无欢向来对丞相和丞相之子的心思毫无察觉,可悲的是,无欢至今还在苦恋丞相之子尚城郡,也就是刚才威逼他的年轻男子。
他清平多年之前被赵无欢好心救下,不过是丞相府派人演出的一场戏,他这个暗棋,早就埋下了。只是连他自己都没料到,不知不觉会叛变丞相,真心跟随无欢。
不过,只要是无欢嘱咐他做的,就算再他的违背心意,就算对无欢不利的,他也会坚决执行,这是他一直以来的准则,从未打破。
清平比谁都清楚,以前的无欢是非常排斥王爷的,但是经历这次生子,清平隐隐感觉无欢变了,毕竟生子之前无欢毫不掩饰对王爷和肚子里孩子的厌恶,若是真想远离王爷,大可独自离开,为何要带走王爷的骨肉?
为首的黑衣男子见清平慌乱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不等马车内的主子吩咐,已经用眼神示意身后几个人跟着他追了上去。
两队人马被分走一部分后,剩下的人马对阵,气氛一下子凝重起来。九王爷的人马快速给后面的马车让道,王府的马车转眼就停在了清平的面前,光天化日之下,碍于王府的威严,丞相府的人不敢再放肆,不过尚城郡也未出声,俨然是不打算给王爷行礼,时至今日,因为赵无欢的缘故,丞相与九王爷的交锋已经趋于白热化,没有当场打起来,已经算是不错了。
王府的马车帘子一开,从里面快速跳下一位长相清俊的中年男子,中年男子动作十分利索,将一人抱了下来,放在轮椅上,虽然挡住了那人的身形,但是清平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是王爷!
在这个美男遍地的世界,相貌好的男子不胜枚举,但是若要非要排个名次,九王爷若是第二美男,就没有人敢认第一,只可惜,王爷年少时受过重伤,废了一只脚,早年被赵无欢笑话他一瘸一拐真难看,九王爷像是受了刺激,就再没走过一步,出行皆是轮椅,真当两脚是废的!
清平一见到九王爷,瞬间像是找到了主心骨,咕咚一下就跪了上去,大声道:“无欢他为王爷生下一子!求王爷让神医赶快看看!”
不成想,九王爷倏地推开挡住他的神医,一把抓住清平的手腕,甚至没察觉自己已经捏碎了清平的腕骨,眼中尽是震惊和惊恐,颤着声音质问道:“无欢呢?不是早就对你说过,如果早产,孩子和大人,我只要保住大人!”
就在九王爷这边的人都因王爷的失控而失神的瞬间,丞相府人马的方向,一支箭,破口而出,趁着所有人都没察觉之际,射向九王爷锦昊的胸膛……
~~~~~~~~~我是时光如水般流逝,转眼已经五年过去,高调归来虐渣男的分界线~~~~~~~~~~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写的我很兴奋很嗨皮,女汉子姐姐和娇弱病弟弟终于重逢啦,下章是溜渣男还是溜王爷呢,如果不同的留言超过十个,我就二更!喜欢就收藏一个呗!
☆、小姐弟的初次相遇
五年之后,京城。
一辆豪华的马车不快不慢地朝着城门内行进,驾车的中年男子戴着一顶帽子,遮住了半边脸。
小锦绣趴在马车的软垫上,小脑袋探出小帘子朝外张望,京城的新奇玩意特别多,害她恨不得多长几只眼睛。
“爹亲!快看,那边有人在玩杂耍!”小家伙开始看得高兴,但是见对方很快便没了新花样,忍不住嘟着小嘴跟自家老爹抱怨,“切,我还以为多好玩呢,还没我耍得好!”说完,又呼啦一下掀开大帘子,冲着外面驾车的韩越嚷道,“韩叔,你说是不?咱们要是亮出绝活,还不亮瞎京城人的眼!”
话刚说话,小辫子就被自家老爹给拽了回去,无欢一手拿着书,目不转睛地看,一手扯了扯手中的小辫子,对闹腾个不停的女儿训道:“忘了来之前答应我的话吗?再闹腾就踢你下去!”
小锦绣本来被拽得疼,还想叫屈,结果见老爹连看都不看她,语气却让她不寒而栗,立刻服了软,做出一副乖巧样,老老实实地坐回软垫上。
车帘外传来韩越爽朗的笑声,不用看都知道小锦绣又在自家老爹那吃瘪了。这小妮子天不怕地不怕,早熟聪慧,放纵任性,俨然一个小魔王,可偏偏怕自家老爹,要是老爹皱个眉,那都是天塌下来的灾难。
这个世界,男女的地位并无尊卑之分,却是女子更吃香一些。
毕竟,可以生子的男子异常稀少,所以孕育下一代大多是女子的活儿,然而女人大多丑陋,眼高的男子多是看不上的,情愿嫁娶一个相貌出挑的男子共度一生。饶是这样,因为女子比男子少,所以再丑的女人也有人争抢,毕竟很多人是不想断子绝孙的。
所以,长得稍微好看的女孩子从小到大都会被娇惯,简直被当成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着。
一家女,万家求啊!物以稀为贵,更别提还是个漂亮的女孩儿,简直千金难求!
可是,到了赵无欢这里,漂亮的女儿不但不是宝,反而成了草,粉嫩可爱的小花蕊硬是被养成了皮糙肉厚外加抗击打能力强的泥猴子。
不过,跟着赵无欢这五年,韩越也知道赵无欢是没办法,当初狠心放下儿子带走女儿,隐姓埋名,吃苦受累,根本娇惯不起孩子,而且,无欢也是有心培养女儿,别看这小妮子才五岁,可是特别早熟,经历过的可比那些身娇肉贵的大人都多,就连丐帮的长老都一个劲地夸这女娃有潜力。
这个世界,也有出色的女子做过王,封过相,比男子还要豪放不羁,没有谁会说女子不如男,只是大多女子被娇惯而生,大多是没什么抱负和大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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