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5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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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胜仗难道不该开心吗?还是损失了很多兵力,又或者……

“平安出事了?”朝曦心里一揪。

“没有。”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为什么会想到这个?”

朝曦放下心来,“看你好像在担心什么?”

平安没出事就好,沈斐说没事,肯定派人去看过它,他这人严格来说比她还靠谱,平安被他罩着,出不了事。

不是平安的事,那沈斐为什么忧心忡忡?

朝曦认真打量过去,这人坐在轮椅上,霜打的茄子似的,没什么精神。

她又看向镜花姐姐,镜花捂嘴偷笑,“咱们是打赢了,本该乘胜追击,刚追了没多远又冻回来了。”

元国太冷了,一般的人吃不下,人冻病倒也罢了,关键马也冻病了,风就像刀子似的,哗哗往人脸上割。

“你是没去过元国,泼一盆水立马变成冰块,刚流的鼻涕还没来得及擦,一摸全是碎渣子,原来我随公子去过一次,不小心踩了一脚淤泥,脚登时钉在原地,如何也拔不出来。”镜花叹气,“元国是公子的心病,不解决了即便打了胜仗,公子也开心不起来。”

这个朝曦倒是听说过,很多人都将元国比做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常年爱惹事,又膘肥体壮,一个能打三个,历来不是没有人攻打过元国,都以失败告终。

记得曾经还有位常胜将军,也败在了元国手底下,元国甚至被列为最难打的小国,去的人不是被冻回来了,就是因为高原反应病倒,又或是那边没什么吃食,补给跟不上,被迫回来,总之大顺建国几百年,从来没有将元国列在版图上。

沈斐要完成这个壮举,还需一些时日,刚出了那么多事,他又因为一个叛徒处在下风,难免被人怀疑他的能力,这是最好的立威时机,只许胜不许败。

表面看来是大顺赢了,实际上人家打完一点损失没有,眼瞧着要吃亏,便往自己地盘上缩,大顺追不过去,连报仇都报不了,怎么看都是大顺惨胜。

所以沈斐才会这般发愁?

朝曦接手推着轮椅进了帐篷,没人时直言道,“说吧,想问我什么?”

既然送上门来,她也就不客气了,一把将人抱起来,搁在床上,趁着晌午没事做,给沈斐剪剪指甲,挖挖耳朵,反正她很喜欢调戏沈斐。

第68章 贞洁危险

沈斐似乎也知道她有这个爱好, 一般没事的时候会成全她,有事的时候干脆好些天不来。

他这个人很被动,不喜欢主动,譬如说刚找来的时候明明应该他自个儿将该交代的交代出来,他偏不,让朝曦问。

给他烤蛋也是,正常一直送下去他可以好几天不出现,只在晚上的时候同床, 第二天一大早又走, 也就朝曦几天没给他烤蛋,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朝曦这边出了问题, 于是被动出现。

他一直这样, 以为是处理国家大事, 不出事就不会注意, 有事才会主动送上门。

“是不是元国太冷的事?”沈斐不说, 朝曦也猜到一些。

“嗯。”沈斐想抬头看她。

被朝曦摁住,她在给沈斐挖耳朵, 这一动可能会把他的耳膜戳破。

“你想用草药解决?”

沈斐的耳朵很干净, 耳垂软软的, 薄薄的, 带着通透的粉, 朝曦的耳勺其实没太大用处, 可她不收手, 就喜欢沈斐枕在她腿上,一动不动任她挖的那种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小时候的布娃娃,师傅送的,她很喜欢,闲着没事就给它梳头,头发是布条做的,时常挂丝,朝曦愁了很久也没找到解决办法,她还喜欢给娃娃做衣裳,自己手缝,穿上的那一刻满满都是自豪感。

有时候也会像对待人似的,给它洗澡擦身,结果发现湿了很难干回来,还容易闷出味。

后来被老鼠咬出了洞,把里面的棉花掏走了,朝曦藏起来它又掏,藏起来它又掏,最后干脆把整个娃娃叼走,朝曦找了很久,最后在一个洞里找到,娃娃已经被咬成破布,垫在洞里当窝,上面都是不明液体和脏兮兮的东西,还有老鼠屎。

朝曦哭了好久,也不敢声张,怕被师祖发现骂她,师祖不允许她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养什么都给她毒死,不敢养活的,养死的也会被骂。

她不知道是不是特殊癖好,就好这口,许是小时候没得到满足,长大后越演越烈,什么都养想,刻意跑去森林捡受伤的动物养,捡到沈斐也养得好好的。

沈斐比那只布娃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还没有头发挂丝的问题,唯一的毛病是太大,不好给他做衣裳,好处是他比布娃娃精致许多,也逼真许多,刚来时其实不太好意思给他换衣裳擦澡,不过把他当成布娃娃,登时又好意思了。

可惜沈斐腿脚好的太快,朝曦还没有过瘾。说来他走的时候腿还没好全,想一想是别人给他擦澡,给他穿衣裳还有些气闷。

手上不由自主加大了些力道,沈斐疼的眉头一皱,朝曦连忙将耳勺取出来,“弄疼你了?”

沈斐摇摇头,“你在想什么?”

朝曦没告诉他,“我在想有什么草药便宜,又可以代替酒暖身子。”

很多行军打仗都会带上酒,时不时喝一口暖胃,不过很多人不胜酒力,还有些人喝完酒会发酒疯,所以这个法子不可取,也没有那么多酒喝,所以沈斐才会想别的法子。

“想到了吗?”沈斐问。

“别着急。”朝曦让他转过身子,“这面。”

沈斐也听话,顺从的转过身,正面对着朝曦,朝曦拉开他的耳朵看了看,果然不出所料,这边也很干净,沈斐人虽然懒,不爱说话,不爱走动,但是他爱干净,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脏的地方,耳朵一定经常挖,朝曦无奈放弃这个小乐趣,翻了剪刀给他剪指甲。

许是最近忙,指甲没怎么剪,长了一些,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过剪指甲是细活,可以剪好久。

“寻常驱寒都用生姜,肉桂,香薷煮了泡茶喝,不过我觉得吧,泡茶不如泡脚,别看脚不起眼,其实至关重要,你知道树根吗?人的脚就像树根,脚好,身体才好。”很多人都觉得脚不重要,受了伤也不管,经常捂着闷着,或者干脆穿着草鞋到处溜达,朝曦每次看到都觉得惋惜。

为什么比别人老的快?就是因为没护好脚啊,脚才是根。

沈斐摇头,“元国缺柴,每人每天泡脚不现实。”

说的也是,谁打仗带大批柴火,又重又累,肯定是就地取材。

“洗澡呢?他们总要洗澡吧?”放在洗澡的池子里也行,正好大家都用。

“十天半月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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