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73节(1 / 2)
冬秀十分理解,也很支持,问他:“那你要准备去哪儿游学?去多久呢?”
“其实,我之前接到了英国和美国几所高校发来的巡演邀请,同事们也十分支持我出去走这一趟,代表国内与他们做一些新文化上的交流,所以,这次要是出去,恐怕不止国内,连国外也要转一圈的,只怕时间不会短,怎么也要一二年吧!”
这就意味着,未来一二年的时间里,他将要与娇妻幼子分别,将她们母子独自撇在这个地方……
徽州女人持家守道的本领是毋庸置疑的,他从小便见惯了许多顶梁立户的妻子和母亲,离别,似乎已然是司空见惯的事,只是,那些毕竟都是别人身上的事,再如何的平常,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也无法洒脱……
叫他如何忍心与她们分别呢!
只要想到会那么长时间不能见到妻子和儿子,他甚至几次都在心里打了退堂鼓。
在与冬秀姐的点滴相处中,他不止是爱他,更是敬她重她,他们不止是夫妻,更是挚友和爱人,是灵魂的伴侣,就像冬秀姐那首《致橡树》里说的一样,他们的叶相触在云里,根紧握在地下,早已是不可分割的一体……
还有朝儿,从他未出生时,他便开始按冬秀姐说的每日给他讲故事做胎教,寄语和和期盼写了满满的一本,出生后也算是他手把手带着的,从未有一天不见面的,抱着他小小的身子,他只觉心都要化了,觉得自己年少时那个不想要孩子的想法真是可笑幼稚极了……
看着儿子可爱童稚的小脸,他时常会想,自己应该会是这华国最为疼爱孩子的父亲了吧,毕竟有哪个父亲会那样心甘情愿的给儿子洗尿布的呢,他以后说不定还会成为那种溺爱孩子的家中,就像冬秀姐说的,做一个二十四孝好爸爸……
他还没听到他叫爸爸,不想错过他第一次站立和行走,他和冬秀姐还约好了要一起做红楼梦考究,要继续翻译国外童话故事……
胡竞之这边越想越是百般不舍,愁肠百结,冬秀倒是出乎意料的平静,消化一会儿后便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学校和出版社那边都要交接一二,旅途也要提前安排一番,还要联系国外的校方……最早只怕也要待到来年了罢!”
冬秀“哈”的叫了声好,拍掌道:“正好正好,我还怕你即刻就要走,想着咱们朝儿还小,不宜出远门,心下还有些犹豫,再过个一年半载的,就不必怕了,到时候正好咱们一家三口同去!”
在听到胡竞之说要外出游学的消息时,冬秀几乎是在顷刻间便下定了这个决定,没带任何的犹豫。
胡竞之说羡慕她脑内有取之不尽的灵感,肚子里有用之不竭的好故事,可实际上呢,她不过是托了穿越时空的福,从现代得到了那些素材,就算那些素材真是无穷尽的,却也不是每一个都适合于用到这个时代的,也不是每一个都能为她所用的,因为她的阅历根本不足以支撑她取得更大的进步……
她,才是最该出去游学的那个人!
毕竟她与这个世界有着天然的隔阂,这许多年来也没有融合在一起,她对这个世界知道的太少太少了,也该去接受一下这个时代的地气了,否则她的小说写得再好在新奇,也注定走不永远……
现在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与胡竞之一道出去,一来不用担心语言和安危问题,二来也不至于叫朝儿在这特殊的成长过程中缺失了父亲的陪伴,她可是好不容易才将胡竞之培养成一名合格奶爸的……
胡竞之听到她的决定,愣怔了一下,“这,游学可不是游玩,哪有带着家眷的呢?”
“不,你说错了,我和朝儿可不是家眷,而是你结伴游学的伙伴!你是去演讲、交流,我则是去开眼界、历时事,而朝儿,他要去学习、成长,咱们各有所求,却是殊途同归,怎么就不行呢!”冬秀拍拍肚子,“肚子里没货的人岂止是你一个人呢!”
胡竞之原本就不想与妻儿分别,冬秀不需多加劝服,他便自动的接受了这个建议,而且越想越觉得好……
其实带着朝儿还是挺累赘的,再过一年他也不到两岁呢,时刻需要人照顾,长途旅行又很是累人的一件事……他们夫妻只怕有得累了,但再怎么也比将儿子独自撇下来得好,罢,这一路就当是他们一家三口的修行之旅吧……
第114章 游学二(完结)
报纸上依旧每日都有关于“支付宝被绑票”的最新消息报道,冬秀远在北京,除了担忧和祈祷,居然什么也做不了,然后唐主编还给她拍了电报,说报社方面会全权将此事负责到底,定不会置“宝先生”安危于不顾……
他这么一说,冬秀就更忧愁了,她明白报社这样做,一来是为了报社自己的口碑,一个肯全力救助作者的报社,形象必然会甩那些企图用下三滥手段控制作者的报社n条街,是十分搏作者和读者好感的,二来可能也是向冬秀表明报社对她的重视之心,给她卖个好,叫她以后继续为他们独家供稿……
倘若那些绑匪没有狮子大开口,居然索要五万的赎金,冬秀也是乐见其成的,她甚至愿意自己出点血去赎人,可现在她却迟疑了……
那可是五万之巨啊,那些绑匪也太高看她了吧,虽然这时候写小说的作者的确很赚钱,可她……好吧,她的确是赚了那么多钱,而且比那还多得多,可那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她是要让那笔钱派上大用场,花在更有意义的地方的。
何况前段时间,中原陆续有十五个省份出现了大旱,致使流民饿殍遍地,各地不论政界、商界、戏界,还是教育界、文化界,都纷纷组织了募捐救灾活动,就连鼎鼎有名的梅和谭大师也出来义演了许多场,冬秀和胡竞之还花了好几百的大洋买了两张戏票支持了义演活动呢,回来后,冬秀便问胡竞之,这样把钱直接捐到那个义演团体安全不安全,就不说民国这个贪腐成风的特殊时期了,便是现代媒体监控那样发达的时候,不也还有那什么屡见报端的红十字会丑闻吗,她早想捐钱,可一直没敢捐,生怕这钱没救助到灾民,反而肥了某些败类的腰包。
不过就像现代的明星效应一般,爱豆代言的东西肯定是真的好的嘛!看完戏回来,她就对这个由鼎鼎大名的戏曲大师站台的募捐团体产生了某种不可言说的信赖感,再加上胡竞之的一番解释和保证,确定了这个纯民间组织的可信性,当时她就匿名捐了五万元出去,这大手笔把胡竞之都给惊到了,当时便对着她拍了好一通的彩虹屁,直把她形容得如圣母玛丽苏本苏一般了……
所以,冬秀现在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的状况啊,就算她还有那么多的存款,可那些她早就预定给了法国的少年伟人,是绝对不会动的……
假如报社真为这个花了十万大洋,冬秀觉得,那她估计真就欠下大人情,非得以身相许,给报社打一辈子工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她自曝马甲,叫绑匪希望落空,再意思意思给点儿钱,想来他们求财的也不会死咬着不放的!
她给唐主编拍了电报表明自己要钱没有,要命更不可能的态度,希望报社代为斡旋!
唐主编接到她的电报后,很是纠结了一阵,以报社方面来说,爆出宝先生的真实身份自然是更好的选择,女性,而且还是胡先生的妻子,这样的新闻一爆出来,他不用想便知道会引起多大的震荡。
民国虽说提倡什么男女平等、女性解放了,可至今有几个女人真能与男人平起平坐,受人敬重了呢,即便那些名媛们、女大学生们,看着众星捧月,好似很了不得的样子,可有几个敢说这与她们的家境、父兄和丈夫全无关系呢!
可宝先生就能!
她仅凭一人之力取得了如今的声望和众多拥趸,不输任何男子,在通俗小说界,甚至可以说是爬到了顶端,现今真个是独占鳌头、笑傲江湖!
这一旦公布出来,她与那位胡先生不定谁比谁更胜一筹呢,说不定以后有人提起胡先生,会说他是宝先生的丈夫呢……
可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成绩,唐才常才迟疑了,倘使宝先生是个好名利喜交游的,倒也无妨,可她分明有几分隐士的性格,不喜显露人前。
而一旦暴露出来,却势必有些应付周旋不能推拒,一旦她被那些糟心事儿给绊住了,势必就会影响了她写文的兴致,从长远来说,却是于他们报社极为不利的了……
何况人家最近正为了帮助他们报社开阔海外市场,量身定制一部小说做敲门砖呢,这时候可万万不能叫她为这事儿分心了……
唐才常在心里权衡过利弊,想通之后,立马便有了主意,对手下人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番。
不过三天的时间,冬秀便在报纸上见到了“‘宝先生’平安归家”的新闻报道,当然,比起这个消息,报社放出的“宝先生乃为一巾帼英雄”的消息显然更为劲爆,一时间倒没人关注那位“宝先生”的被绑后续了……
唐才常这样做法相当于釜底抽薪,果然成功的转移了众人的关注重点,又因为是从他们报社直接放出的消息,不容得众人不信,偏又没说出她到底是谁,一时间把大众的胃口都给吊了起来!
冬秀对这个结果也是极为满意的,这下子那位“宝先生”安全了,她也没暴露出去,以后再有类似她不得不出面的事情,报社同样可以找一位女性来替代她……
当然也有许多人想要“人肉”她,探究她的根底,问出她的名姓,与其说他们是好奇,倒不如说是猎奇更适合,古往今来,这可是华国头一位如此成功的女性小说作家啊,不说她的读者们,便是个吃瓜群众也想要一探庐山真面目,知道究竟是怎样的女人才能写出那样精彩的故事来呢?
有无聊的人根据蛛丝马迹推测,断定她必定是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家闺秀,早年应该还留过洋,要不然也不会翻译外国的童话故事啊,她自己说于四年前成婚,可她的第一部 小说《提刑官宋慈》却是在十六年前就开始连载了的,这样说来,要么她天纵奇才十来岁就能写出那样的惊世之作,要么就是她成婚的年纪极其晚,保守估计也得三十五岁以上了……不论哪种情况,似乎都有悖常理,很是吸引人去探究一番……报社不消说,早已然被雪片般的读者来信给淹没了,那新装的电话机一天到晚就没消停过,还有许多人堵在门口强烈要求见宝先生一面……唐才常想过宝先生女性作家的身份被公布出去会引起一些探究和好奇的议论,可绝没料到是这样强烈的反应,一时倒有些疲于应付了,特别是有些不能得罪的人物,偏也对会写小说的女人很感兴趣,也来其中插一脚,明里暗里的迫使他“安排一二”……
冬秀光看报纸便能猜到报社那边是怎样的为难,她一直不肯暴露身份,就是怕有这些麻烦找上门来,给自己找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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