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6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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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大姐实在不是个爱出门的人,何必勉强她呢,叫黄妈带香儿出去不就行了?”待大姐母女俩出去了,胡竞之便轻声的问道。

“哎,可老叫她一个人呆着也不是个事儿啊,这人一闲下来就爱胡思乱想,我就怕她又变得郁郁寡欢起来,何况这也不叫出门哪,就在咱们跟前呢,开窗就能看见,也不会叫她感到不安。”

一般得闲的妇女都有个自己的嗜好打发时间,要不看戏打麻将,要不串门说八卦,再不济拜个菩萨也算是心灵的一种寄托,可大姐偏是个苦行僧式的人,从前在家里时就不见她有什么特别喜爱的东西,大伯母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整日一个人闷在闺房里,现在更是如此,冬秀都带她见识过那么多的繁华景色了,她不说迷失心志,简直好像看破红尘了一般,见过就算,事后也没什么念想,她还真不知道能找些什么东西可以转移她的注意力,除了她的女儿香儿。

也只好先叫香儿占住她的思绪了。

不想两人才伏案写了一会儿东西,就又有敲门声传来,冬秀打开门,却见门外是一个穿着长袍的陌生中年男人,仪容十分出众,脸上虽已有了岁月的痕迹,却不损其风度,反而添了睿智和气度,看着似有几分面熟,她下意识的便以为这是胡竞之的哪位朋友,问道:“您是来找竞之的么?”

男人打量了冬秀几眼,忽然笑道:“你是江家的三小姐吧,这么多年了你可一点儿没变!”

冬秀满头雾水,听这口气,这人还是来找她的,这就有些尴尬了,她可一点不记得人家了,按说不应该呀,这样好皮相的男人她只要见过一次应该就不会忘记的,当下只得按下自己的心思礼貌问道:“您是?”

男人没有回答,只问到:“慧秀和香儿是在这里吧?”

冬秀恍惚间就记起了这个男人,这不就是当年给冬秀一家拍过照、后来又与大姐私奔了的人吗,她当年还很是垂涎过人家的美色呢!

“你,你是……”冬秀实在惊诧莫名,这人怎么突然就找上门来了呢。

“敝姓鲍,是香儿的父亲。”

冬秀听他的介绍心下有些不舒服,他只说是香儿的父亲,却不说是大姐的丈夫,看来他的确是已经与大姐分开了。

但人家态度这样谦和,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冬秀又不清楚他和大姐之间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也不好直接把人拒之门外,只得把人请进去了。

鲍志东因早年喝过洋墨水,又会一手拍照的技术,在国内也算是个稀有人才,现在已经是报社一名资深的记者了。

常年都与新闻打交道的人,敏锐度和见识自然是不会差的,进屋的第一眼他就认出了胡竞之这个大名鼎鼎的文人学者,心内很是吃惊:不想江家这位三小姐居然嫁得了这样的大人物,真是运道不浅!

胡竞之在客厅早听见了他们的谈话,知道这是大姐的丈夫,当下便客客气气的起身与人打招呼,反倒是鲍志东在面对他时有些过分谦逊起来,毕竟这位胡先生是他们报社老板都想要千方百计笼络过来的人才,为了求人家的书稿,往往还要亲自登门游说呢!

冬秀给他们上了壶热茶便出门去找大姐和香儿了,想着一会儿他们可能要谈些私密的话,不方便叫外人听见,便随便找了两个借口把黄妈和朱妈也差遣出门去了。

一年不见,女儿好似长胖了不少,可能是刚在外面玩过,这会儿脸色红扑扑的喜人,眼睛也水汪汪的,整个人都显得雨雪可爱又不失朝气,全不见以往的病弱娇怯,鲍志东当下十分激动的想要伸手去抱香儿:“乖囡,爹好想你,快来给爹抱抱!”

哪知香儿扭过身子扑到大姐怀里,一副很是怕生的样子,鲍志东张着双手半蹲在地上,很有几分尴尬,自嘲道:“都怪爹太久没去看咱们乖囡了,害得咱们乖囡都把爹爹给忘了!”

大姐轻轻拍了拍香儿的脊背,哄着她道:“怎么了,咱们香儿还害羞了?这是你爹呀,快过去叫人!”

鲍志东见女儿乌溜溜的大眼睛怯怯的望过来,心中一软,忙说:“算了,别为难孩子,这次是爹不好,没给咱们乖囡带礼物,等下次爹给你买身新衣裳你再叫好不好?”

他又看向慧秀说道:“香儿的身体好似大好了,你,你也看着很好……”

慧秀用手抚了抚自己日渐丰腴起来的脸颊,略有些羞涩的微微笑了一下,回道:“这都是托了我三妹和三妹夫的福,这些日子好吃好喝的养着,又不用干活,可能是长胖了些,香儿身体也好多了,这大半年一场病也没害过!”

鲍志东见着慧秀的神情,不由想起了两人快乐的往昔,心下不免有些动容,这是他年青时真诚爱过的女人,两人一路走来也是经历了许多风雨,尝过了许多苦甜,虽然结局叫人心痛,往昔的情义却是做不得假的,特别是看着眼前人又恢复了几许从前那种温婉柔顺的模样,他就更是意动了。

一时两人只痴痴的望着对方,谁也不开口说话了。

冬秀与胡竞之见状,忙找了借口离开,好叫两人好好的谈一谈。

两人在家里也是宅了许多的日子,再次来到车水马龙、热闹喧哗的大街上,竟然有种走进了异世界的感觉。

冬秀深深吸了口凛冽潮湿的空气,迎着难得的阳光伸了个懒腰,对胡竞之叹道:“自从咱们来了这沪市,还没一起出去逛过呢,趁着今天这个机会,不如一起出去血拼一番啊,也不枉咱们来这富贵温柔乡里走了一朝!”

“血拼?这又是什么俏皮话?难道是你跟黄妈学的沪市俚语?”

冬秀一边伸手招呼黄包车,一边一本正经的与他解释道:“就是你前几天教我学英语时,里面那个表示购物的词啊,你们用英语说的时候不就是叫血拼吗?我觉得这个词用得可真是精妙极了,一下子就把那些摩登女郎们出入大百货商场时的热血状态给描绘出来了,可见这外国人也很懂得这用语的精髓嘛!”

胡竞之反应了几秒钟,意会过来后不由得哈哈大笑:“人家外国人哪里是这个意思,不过你这么解倒也没错,反而用得妙极了,到底是写小说的人,你这臆想的本事真是无人能及!这么说来,我教你的那些单词,你都是用的这种法子在记?”

冬秀继续忽悠他:“对啊,我这个叫联想记忆法,只要找到窍门了,英语单词就很好记了,要不然我这么大年纪了,哪能学得那么快呢,我发现这英语跟我们汉语也很有共通之处啊,就像这个血拼,那不就是另一种汉语解释嘛!”

胡竞之饶有兴趣的道:“哦,那我现在考你一个,fail,就是失败的意思,何解”“fail,废了,人都废了可不就是失败了嘛!”

“strong……”

“哎,你先别说,让我猜猜,这个词是说人强壮的意思,对不对?”

胡竞之惊异道:“没错,你之前学过?”

这可是他们学渣专用记忆法好不好,当然学过啦,不过不能告诉他,于是冬秀故作理所当然道:“strong,就是死壮嘛,壮得要死!”

胡竞之乐不可支,又考她道:“那你说说ponderous是什么意思?”

“这个简单,ponderous,胖的要死,就是说人过于肥胖嘛,对不对?”

胡竞之一边拍掌大乐,一边又觉很不可思议,冬秀姐自然是没可能学过英文的,她这样的解释便不能算一种刻意的玩笑,反而透出种返璞归真来,显得很是不可思议,让他不由得想起了她曾经的歪论:日语、韩语都源自汉语,不是音似,就是形似,说不定英语也跟咱们的汉语息息相关,这样看来汉语必将成为未来世界的主导语,就像她的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未来世界人人都在学说中国话,以会汉语而荣……

两人一路逗着乐子,不就便到了这租界内最繁华的一座百货商场内,胡竞之十分绅士的扶她下车,把她的手挽在自己胳膊上,殷勤的对她道:“今儿就让我为太太鞍前马后,陪着您去血拼到底!”

冬秀仰着下巴,故作傲慢:“算你有觉悟,小胡子,摆驾永安百货商店!”

第98章 百货商店

看着那一对言笑晏晏的男女,谁能说他们不是一对璧人呢。

男的风姿出众,绅士体贴,女的姿容上佳,温婉大方,虽然俱是穿着略显臃肿的中式棉袍、棉裤,不如西式的风衣、毛衫轻薄而摩登,可那股子自信和从容,却给两人增色不少,一路走过倒还引得不少人投来欣赏的目光。

这些目光里有一道却是欣赏里杂着妒忌和不服。

眼看着两人亲亲热热的就要说笑着进入百货大楼了,阿衡忙过去打招呼,也不管身后丈夫的呼喊声,她可是许久都未见过竞之了,想他想得都要得病了……

“四哥,冬秀姐,这么巧,你们也来逛百货商店么?”

冬秀和胡竞之一路闲谈乱扯,不知怎的又说道外界传言他怕太太的事情上,便顺势把后世那有名的男友教条“三从四得”说给他听了,倘若是个一般的男子,听到她这样的“大逆不道”的言论,不免要斥责她一顿,但胡竞之真正是个妙人,他不仅没说冬秀是在胡扯,反而煞有介事,一本正经的与她道:“这样更好,有了这‘三从四得’我以后就更好怕太太了,我这怕太太协会会长的名头才能坐实,以后但凡入我会者,必当谨记并且遵从这些规定!只是可怜冬秀姐你,恐怕要与我一样,去做个河东狮会的会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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