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40节(2 / 2)
“也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没灵感了呀。”
其实相比以前,冬秀现在反倒更加自由有空闲了,胡竞之每日早出晚归,家里就是她一个人的天下,爱干嘛就干嘛,也不用藏着掖着,就是写个小黄文也随她喜欢,只是真的没有那个冲动了。
唐才常一下子就明白了,这是遇到瓶颈了啊,或许说到了倦怠期,很多作者都是这样的,有灵感时文思如泉涌,恨不得生出十双手来记下脑中的精彩故事,没灵感时,枯坐一天也硬是憋不出一个字来。
写作也是极耗费心血的一件事,很多作者一辈子就只能写出一部脍炙人口的小说,之后便仿佛耗尽精元一般再无所得了,可宝先生却绝不在此列,只看她每写一部便红一部的势头,而且每部题材都完全不同的情况,就知道她的潜力绝不止于此。
聊开了,了解清楚了,唐才常便把一直悬着的心彻底放下来,不再说这个话题了,只拣些新鲜有趣的见闻说来听。
他是办报纸的,平时接触的新闻就比一般人多许多,攒了一肚子奇闻异事,兼之为人和蔼,言语风趣,不一会儿就把在座两位女士逗得乐不可支起来。
第68章 撞见
有朋自远方来,胡竞之是必然要尽地主之谊请吃顿饭的,今日便特地向学校告了假,带友人来这六国饭店搓一顿。
刚走到门口,便看见了在旁边等候的崔有粮,想着这崔有粮莫不是在这里拉客?这人倒是勤快,一刻也不肯歇着。
胡竞之一看他,崔有粮便察觉到了,忙从车辕上站起来打招呼:“先生!”
“你在这儿等客么”胡竞之随意问到。
崔有粮一听主家怀疑他在私自拉客,顿时涨红了脸,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我都被您家包了,这车还是您家的,怎么会出来接私活呢,这可不地道,我是送太太过来的,等会儿还送她回去呢。”
“太太,她在里面?”胡竞之指指六国饭店。
“是啊,已经进去好一会儿了,估计也快出来了。”
“太太上这来干嘛?”
“吃饭。”
来六国饭店吃饭?不是他小瞧冬秀姐,实在是这六国饭店门脸太过体面奢华,足够吓退那些或者荷包不够富裕或者心理不够坚强的人,冬秀姐虽也来北京一段时间了,可也没胆大到敢自己一个人到里面去吃饭吧。
胡竞之不再多说什么,直接带着友人进去了。
六国饭店作为一家综合性高档酒店,从早到晚都是热闹的,吃饭的、跳舞的、交际的、打牌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在大厅里看见这些人。
胡竞之在侍应生的带领下一边往前走,一边四处观望,不一会儿就看见了自己的妻子。
毕竟到这饭店里的女人多是西式打扮,像冬秀姐一般盘着发髻插着簪子,穿着裙裳和绣花鞋的就很显目了。
桌上还有一个中年男子和年轻女士,这会儿三人都显得高兴快乐极了,不知那位先生说了什么话,逗得冬秀姐和那位年青女士捂着嘴笑个不住,要不是顾忌着场合,估计她俩就要大笑出声了。
在他看不见的时候,冬秀姐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压下满腹疑惑,胡竞之向友人解释一番,让他们先行入座,便朝着冬秀姐他们那桌走过去。
冬秀正喝着一杯鲜榨果汁,一股清鲜浓郁的香甜滋味在舌尖爆炸开来,嗯,这绝对是百分百的纯果汁,绝对没有掺水,这时候应该没有榨汁机什么的吧,这丝滑细腻的果汁也不知道怎么做出来的,只能说不愧是享誉盛名的六国饭店么,连果汁也做的这么有品质。
突然肩膀上多了一只手,冬秀条件反射的顺着手臂望过去,见到胡竞之那张依旧温润如玉的脸庞,顿时吃了一惊,一口果汁卡到气管里,不由捂嘴大咳起来。
胡竞之一边给她抚背顺气,一边拿起桌上的热手巾把递给她,一派亲昵关切之态,只要有眼睛的都可以看出来两人关系匪浅。
好容易止住咳嗽,冬秀眼泪汪汪的抬头问他:“你怎么来了?”
胡竞之拉过一把椅子,悠然坐下,嘴角噙笑的反问她:“我来请朋友吃饭,你呢?”
唐才常和王稚萍早在胡竞之过来时便注意到他了,这个青年人气度翩翩、身姿秀挺,长得还那么斯文英俊,在人群里很是显眼,又与一群外国人言笑晏晏相谈甚欢,好一番自信飞扬的学者气度,叫人不为他瞩目都不行。
却不想这人径直走过来,与宝先生一副熟稔亲昵做派,据他们所知,宝先生在随丈夫来北京前,可从没出过她们那个小县城,不大可能认识外男。
这个人要么是她嫡亲的兄弟,要么就是他丈夫,看对方那副神情和举止,定是丈夫无疑了。
果然,不待他们再猜测什么,宝先生便介绍道:“我是朋友请吃饭,一直听你说这六国饭店多么了不起,就顺便过来长长见识啊,这位是唐先生和王小姐,这是我先生,他姓胡。”
这介绍很是敷衍,除了一个姓,基本没有透露出任何其他信息来。
胡竞之也不揭穿她的小心思,只礼貌客套的与两人打过招呼便告辞离开了。
冬秀大舒一口气,也不想再逗留了,正好三人也吃完了,该说的也说了,便匆匆起身离开了。
只唐才常向胡竞之离去的方向看了一眼:他总觉得这个青年人看着有些眼熟,不知在哪里见过。
晚上,胡竞之早早回来了,也不多问也不多说,只笑意盎然的瞧着她。
冬秀看他一脸“我不拷问你给你机会主动坦白”的样子,真是压力山大。
哎,在这个时代,女人无社交哇,即便有,也是一群家庭妇女窝在一起八卦些家长里短而已,对绝大多数男人来说,他们的妻子是不该也不可能有什么私生活的,像冬秀那样敢在没有丈夫陪同的情况下跟陌生男子和女子一起到饭店去的,简直有些惊世骇俗了。
她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出来什么合适的理由把这事儿混过去,索性便直说了,毕竟比起被人怀疑她一个已婚女子私会陌生男子来说,她是个小说家的身份更容易被接受和原谅。
“好吧,我告诉你,其实那两个人都是报社的编辑。”
“编辑?那他们找你干什么?”
胡竞之再怎么大开脑洞,也绝对想不到自己妻子会是一个能使编辑亲自上门约稿的知名小说家的,他想起自己最近正在编纂的一部华国哲学史考证,因他现今有些名气,已经有很多出版社都与他约过稿了,希望能获得此书的出版权,不过他一直没有答应,莫不是这些人打算走裙带路线,从冬秀姐入手,诱她来与自己吹枕头风?
假如冬秀有读心术,这会儿肯定就顺着他的脑洞往下说了,可惜她没有,这会便只能老实道:“也没什么,就是我之前往那个报社投过些稿件,你也知道咱们乡下什么情况,你那么晚才回来与我成婚,那些人少不了要说些闲言碎语的,为了排遣烦闷,哥哥便搜罗了些报纸回来给我取乐,我看那上面老有什么征文广告,闲来无事就写了几篇,只当打发时间了,这次也是巧了,那编辑刚好也来北京了,就请我吃个饭什么的。”
胡竞之有些惊奇又有些释然,打趣道:“原来冬秀姐还是个才女呐,失敬失敬!”
一边说一边还正儿八经的给她拱手致意,现今时代不同了,女孩子们也能出来上学堂了,有的还能出国留学,出门工作呢,甚至还有自己办实业的,能力魄力皆不输男子,像冬秀姐这样往报纸上发些小诗小词的闺阁女子也不在少数,都是值得鼓励和尊敬的新女性。
是的,胡竞之听她说完,已经认定她不过是写了些无病呻吟、儿女情长的小诗词给报社,而且还很幸运的被采纳了,现今报纸上多是这样的女子,也不算得什么稀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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