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30节(2 / 2)
冬秀想了想,道:“那我以后也叫你竞之吧。”
“嗯,那我依旧叫你冬秀姐,或者你有什么小名?”
“没有,就这样叫吧。”
其实胡竞之这个人很有些派头,毕竟是京大的知名教授,京大作为华国数一数二的大学,里面的学生全都不是泛泛之辈,每一个都可以说是精英人士,他要想在那里立住脚,以才服人是最基本的,而这时候的京大教授那完全就是全明星天团,随便拉出一个来就是能上历史课本的大能,个个都是学界巨擘,以他的年纪,光有才华也并不足以使那些人心服口服,还必须具备独特的人格魅力才能真正的被接受,一个未来的文学大师已初具雏形,听他喊一声姐,冬秀还真感到一种隐秘的快乐。
就冬秀跟他短暂的相处时间里,至少可以肯定他是一个亲和力爆表的人,而且脾性温和、性情体贴,再加上超高的颜值,冬秀觉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真是一点也不奇怪。
夫妻两个对镜装扮,胡竞之抹了头油把头发向后梳起,冬秀抹了面脂又点上桃粉的胭脂和口红,新婚期间还是要喜庆精神些好。
看着镜子里装扮一新的一对璧人,两人相视一笑,携手出门,很有些心有灵犀的默契感。
胡家与江家一般,也是大家大口的人家,虽然早几年也分家了,几家人却还是挤在一个院落里过活,房子就那么大,孩子却不断的增多,这几年越发拥挤起来,要不是冯氏强硬,胡竞之又有出息了,就连那一间新房都没法腾出来呢。
冯氏果然如胡竞之说的那样很是照顾她,带着她一一认人见礼,等冬秀跟满屋子人打过照面后,只觉脸都要笑得抽筋了。
这家里除去胡竞之这个四少爷才刚成亲不算,上头还有大他二三十岁的三个哥哥并两个姐姐,姐姐出嫁了倒先不用理会,这三个哥哥又各自有三四个跟胡竞之一般大小的儿子,这些儿子结婚早,又各自生了四五个孩子,冬秀看着那群孩子简直晕头转向,这可够开一个学习班的了,幸亏这家里没人娶什么姨娘,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乱呢。
早饭就是白粥和昨日办酒席剩下的菜,可惜这做饭的人忒不讲究,把那各色剩菜混在一起煮了,本来看着就不大有食欲,又有几个半大的孩子拿筷子在里面翻来搅去的挑拣肉块,不一会儿把一盆菜生生搅成了浆糊。
这下冬秀是真吃不下了。
冯氏见状也只是皱了皱眉,家里越败落,人就越计较,娶进门的媳妇也越不讲究,孩子自然也被带得越发没规矩了,早几年她还心心念念的给他们带孩子,教些规矩道理给他们,谁知人家并不领情,还嫌她多事,一句“你又不是亲生的太奶奶”直戳得她肺管子疼,之后便索性丢开手再也不管了,几个孩子果然越发不成器,读书识字不用功,两眼里只有吃喝玩乐,她也是心焦又无奈。
草草吃过早饭,冯氏看儿媳眼下泛青,可见是没睡好,赶忙让儿子带着儿媳回去了。
冬秀也不矫情,她实在又困又累,急需补眠。
而且刚才敬茶时,一弯腰一收腹,那里居然有东西流出来了,肯定是早晨那次给闹的,现在她腿根处还凉飕飕的一片呢。
但现在也没法去厨房要热水,人多嘴杂,她可不想第一天就被人说闲话,只好把胡竞之支使出去送见面礼,她自己在房里,用湿帕子擦了擦了事。
早晨两人急着出门,连床铺也没来得及收拾,这会儿还乱裹裹的堆在床上呢,冬秀即便要补眠,也得先把几床被子给规整好了腾出地方来。
被子一掀开,冬秀就傻眼了,不止床单,就连那床盖的被褥上也粘了两人的那东西,床里还有股特殊的味儿窜出来,冬秀脸一红,忙过去把窗户推开些,好换些新鲜的空气进来,又从柜子里找了新的床单来准备直接铺在上面。
胡竞之一回来,又看见媳妇背对着他跪趴在床上,想起昨晚的情形,不由扑哧笑了一声。
冬秀见他回来,可算是遇到救星了,这床又大,还是三面带围栏,床头镶柜子的老式雕花床,里面又堆得乱七八糟的,换个床单还真是不容易。
好在胡竞之没什么大男子主义,倒也从善如流的脱了鞋上床给她帮忙。
只是两人都不是做这个的料,撑来扯去,那床单始终皱巴巴的不平整,最后果断放弃了,关了窗户,两人相拥而眠。
胡家是只吃两顿饭的,中午也没人来叫他们,两人便直睡到下午才起。
白天睡多了,晚上自然精力充沛,家里又只冯氏这个一心想要抱亲孙子的长辈在,其他人也管不着他们,两人便免不了胡天胡地的折腾。
不过眨眼间便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
小夫妻俩带着冯氏早已备好的回礼,叫了辆马车便去了江家。
吕氏自从女儿出嫁,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放下了,可随即又开始揪心巴肝的发愁了,生怕女儿过得不如意,一日不知要念叨多少遍,总算盼到回门这一日,早早的就着人准备了好酒好菜,又请了家里的叔伯兄弟来陪女婿。
夫妻俩正好赶上饭菜上桌,胡竞之被拉去外间坐席,冬秀则被吕氏带回内院吃饭。
刚才一见女婿小心的扶着女儿下车,吕氏的心就定了一半,只要这女婿知暖知热肯心疼人,未来的日子就不难过,又见两人动作亲密,眉眼间全是腻歪,可见是互相喜欢,处得极好。
冬秀以前没嫁的时候,不光外面人说闲话,就连家里的女人也爱念上几句,倒不是幸灾乐祸的讽刺,反而说些可怜她的话,这带着高人一等的同情,屡次把吕氏气得跳脚。
不想最后冬秀到底嫁出去了,女婿还出息得很,吕氏自然要炫耀一番的。
现在这屋里坐的全是已婚妇女,又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规矩,打趣起来人来就很是肆无忌惮了,先头还在问她胡家人如何,对她好不好,后来渐渐就开始打听房里事了,又问两人几更睡的,又问姑爷厉害不厉害,疼人不疼人,冬秀算是怕了她们了,只低头装鹌鹑。
好容易才在吕氏和曲氏的帮衬下糊弄过去了。
等屋里没人了,吕氏才正儿八经问她:“你有没有问过女婿今后是如何打算的?”
冬秀一头雾水:“啊?”
吕氏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下她的脑门:“女婿在京城做那个什么教授,年后肯定是要回去的,你呢?是跟他一起去,还是留在胡家伺候婆婆啊?”
这个,冬秀还真忘记问了。
不夸张的说,他们两人的颜值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个惊喜,这三天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探索这惊喜呢,连作息都是颠三倒四的,她到现在脑子还处于高度亢奋后的余韵里呢,哪里想得起来这事啊。
“你个傻的,别是看女婿长得俊俏就被迷晕了头了。”吕氏也知道年轻人总是重颜色的,自己女儿格外如此,就连那菜,她都爱吃做得精致、摆得好看的,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她就只爱逗那长得好看的,现在女婿生得这般好模样,正对她胃口,女儿肯定就乐得什么都忘了。
可这件事关系到女儿后半辈子的幸福,是一定要问的,吕氏郑重道:“我也不与你说别的,你俩现在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估计也是听不进去大道理的,你只想一想你几个婶婶和那嫁人了的姐妹,看她们过得怎么样。”
“那长久与丈夫两地分居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苦水,你在家里伺候一大家子,生生被磨成个黄脸婆,他在外面另娶妻生子,风流快活,好些的有个儿子傍身,也不至于老来无靠,那命不好的,给人当一辈子牛马,最后干不动了,还要被人嫌弃的一脚踢开。”
“像你大婶和三婶,一个是丈夫娶了姨娘回来与她怄气,另一个无儿无女、心如死灰,干脆吃斋念佛去了,比你娘我这个当寡妇的还不如,这都是因为丈夫不在身边,久了,再浓的感情也淡了,比陌生人还不如,只有你二婶最明智,当初死活要跟着你二伯一块出去,的确也吃了不少苦,可现在怎样,二房的家她能当一多半,你二伯也敬重她,从不敢有二心,如今儿女孝顺、子孙绕膝,最快活不过。”
“都说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你可要放明白些,趁现在感情好,多跟女婿说些软乎话,叫他舍不得你,也要把你婆婆哄好了,嘴甜些、大方些,现在只管做低伏小,殷勤小意的服侍她,可别整天光顾着跟女婿腻腻歪歪,特别是你婆婆面前,千万规矩些。”
吕氏说得郑重,冬秀也听得认真,别的不说,她是真不想在胡家做个听话的小媳妇的。
如果胡竞之把她撇在家里替他尽孝,就她辈分高、年纪小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同辈份的不会瞧得起她,小辈分的估计也难尊敬她,光是跟胡家那一大家子人打交道,就能把她为难死,何况做人媳妇不自由,以后再想买个书看、写写小说恐怕也难了,就是花钱买个零嘴,估计也要被那群孩子给盯上吧。
想想那悲惨的生活,冬秀不由打了个哆嗦。
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由她也一定要跟着去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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