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29节(2 / 2)
姑嫂两人对视一眼,矜持了一会儿终是向美食低头了,在桌上各据一端大快朵颐起来。
“听说他家特地从县里请的大酒楼的师傅过来掌的勺,这手艺果然不一般,比咱们家厨子做得好吃多了。”冯氏夹了块老鳖肉,入口只觉酥烂润滑、肥鲜浓香,又挟一块色泽金黄油亮的熏鸡块,只觉肉质鲜美,烟熏味儿中还夹着瓜片茶叶的清香,真是别具风味,“这可真是太地道了,看来妹夫家也是狠花了心思的嘛。”
冬秀闻言只觉好笑,之前还一直“胡家、他们家”的称呼呢,一顿饭就改口叫“妹夫”了。
不过这饭菜的确可口,而且还是拿小碟子分开盛放的,即卫生又讲究,不像一般村人,都是拿一个大碗混装在一起,好似在吃剩饭剩菜一样,叫人看了就食欲下降……
这样看来,胡家虽然败落了,可底蕴还在,该有的讲究还是有。
这样就更叫冬秀安心了几分,由贫到富易张狂,由富到贫却易浪荡,也易叫人堕落、顽固甚至无耻,之前听说这家的大哥为了吸食鸦片,还会偷拿家里的器物去典卖,以致过年的时候被收债人堵到门上要债,冬秀心里就很是打鼓,生怕自己成了小说中的那种要拿嫁妆养一家子吸血鬼的苦情女,现下看来,这家人不仅没有想象中那么穷酸,而且还颇是讲究,肯讲究便说明好面子,好面子便能讲道理啊,将来也会好相处些。
两人吃完饭,拿香茶簌了口,不一会儿就有两个帮佣进来了,把饭桌收拾干净后又进来帮忙收拾箱笼:“老太太交代了,叫我们帮着您整一下屋子,把您那暂时不用的东西就先收在箱子里,就放在隔壁那个小壁间里,什么时候想拿也方便,现在就先把紧要的东西取出来。”
这可解救了姑嫂两人,冬秀是新嫁娘,自然不消她动手,全靠曲氏指挥着那两个健壮的妇人搬抬腾挪。
屋内忙忙碌碌。屋外也是热热闹闹,觥筹交错。
冬秀进屋后,胡竞之又按原计划,与几个同学轮番发表了演讲,虽然说得都是白话文,并没有咬文嚼字,可里面时常蹦出的一些“民主、自由、先进、文明”还有各种“主义、思想”,听得那些村人一愣一愣的不明觉厉,大家都觉得这不愧是大知识分子,是读书人,就是学问深啊,一个个敬仰得很,所以敬酒时居然没人敢闹腾着要灌酒。
虽然主人家事先言明,没有闹洞房这个环节,可吃饱喝足,享受了一顿堪称奢侈的大餐后,众人倒也没什么不满的,酒席散后就纷纷告辞回家了。
冯氏亲自带着两个儿媳送别客人,几个年轻的孙媳妇负责清点礼金礼品,收拾酒席,规整桌椅,至于胡竞之,则直接被众人赶去新房了。
看着门上大红的喜字,他不知怎的,竟有些紧张起来,屋内静悄悄的,只有跳跃的烛光透出暖暖的光晕,晃得他眼晕耳热。
推门进去,只觉一股暖气裹挟着馨香扑面而来,那香不是胭脂水粉的气味,也不是衣裳用的熏香,倒似一种水果的甜香,在这大冷天里还带出些许清冽的味道,闻着很是舒服,比那国外的香水可好闻多了。
而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子正跪趴在床上,臀部轻摇不知在干什么。
胡竞之有些尴尬,掩嘴清咳一声。
冬秀顿时浑身一僵,之前曲氏帮她把东西归置妥当便离开了,冯氏又叫那帮佣送了个白锡的暖壶来给她暖床,这里的冬天阴冷湿寒,床铺冰凉得叫人不敢脱衣直接躺上去,她正提了那暖壶在被褥里各处逡巡,力求把每一处都暖到位,好达到电热毯的功效,一时做得太过忘我了,都不知道有人进来了。
这不雅的姿势还正好给人瞧个正着。
冬秀强作镇定的起身,看他正取了帽子,拿眼打量屋内,估计是在找衣帽架子,便主动走过去,接过那帽子:“衣帽架放在门口不大方便,我移到床尾处去了。”
看他脸色潮红,满身酒气,又赶忙把温着的解酒汤端过来:“我叫厨房准备了些解酒汤,你要趁热喝一点吗?”
胡竞之接过来一看,是嫩豆腐和黄豆芽做的一碗清汤,又点缀了些紫菜、小葱,看着倒是清爽,他倒是没喝多少酒,可吃得却太过油腻,舌头都有些麻麻的,喝这汤解个腻也是好的,于是便埋头吃喝起来。
看他坐在桌边吃东西,冬秀便去梳妆台前卸妆,幸亏她当初聪明,叫人直接做了整套的花冠,取带又方便,造型又别致,红色的琉璃、金色的流苏,好看又轻便,她自己便可以轻轻的拿下来。
取了头冠,又拿出冷香霜来准备卸妆。
其实对于民国时期先进庞大的美容产业,冬秀是十分震惊的,她以前一直以为民国就是苦难、贫瘠、落后的代名词呢。
就好比妇女用的化妆品吧,曲氏之前还一直用老四样呢,不过眉笔、口脂、米粉、胭脂而已,后来她看报纸才晓得,这些东西早已过时了,在大城市里随便一家外洋广货号里就能买到各类进口美容和化妆品,像什么美白霜、护肤脂、香体膏、指甲油、沐浴露、洗发水都是应有尽有的,又有各类唇膏、口红、睫毛膏、粉底、蜜粉的化妆品,基本已经具备现代美容护肤的雏形了。
刚刚胡竞之取了帽子,她看见他的头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得齐齐整整的,便肯定他是用了定发液了,说不定还是有“男士桂花油”之称的名牌司丹康头油呢,看来这还是个爱美的精致boy啊。
“刚刚做什么呢?”
胡竞之喝完一碗汤,感觉舒服很多,见冬秀在一旁仔细的卸妆,出声打破屋内的寂静。
“暖床呢!”冬秀答完又觉得不太对,“啊呀”一声惊呼,赶忙跳起来:“我把那汤婆子忘在被褥里啦!”
那是她陪嫁过来的新褥子,被面用的是大红锦缎,光彩照人、丝滑柔顺,就是怕水怕火易变形,那汤婆子里灌了滚沸的开水,烫得很,一不小心那被面就要被烫坏了,所以她刚刚才不停的在被子里面挪动那锡壶,结果被他一打岔就把壶给落在里面了。
她刚想去掀被子,却发现自己满手的油脂,只好对胡竞之说:“快快快,你把被子里那个锡壶拿出来。”
因她在一边又急又慌、连叫带跳的,搞得胡竞之也有些急躁了,想也不想就把手伸到被子里去摸索,结果却被烫了个正着。
冬秀见他甩着手,忙拉着他到洗漱的地方,舀了一杯冷水慢慢浇到他手上,还好只是皮肤烫红了一点,被冷水一冰也就好了。
之后到底是胡竞之把那壶给取了出来,还好被面没有变形,只是里面被烫得有些焦黄了,倒是不伤大雅。
原本还有些尴尬的两人此时倒是自在了些。
给脸上抹了玉容霜,仔细做完保养,冬秀便开始日常的通头一百次。
胡竞之看她对镜梳头的样子,实在温婉美丽,好似画中仕女,心念一动便接过梳子替她梳起来。
现今社会崇尚的是进步时尚的新女性,她们读书识字,热情开朗,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而像冬秀姐这样的闺秀却被归为旧派女子,不仅不吃香,甚至还会受到无端的鄙薄。
胡竞之自然也是欣赏新派女性的,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喜欢上独立自信的韦斯莲,但他同时也欣赏旧派女性的那种温柔和坚韧,就像他的母亲,就像他这位新婚的妻子,从定亲到成婚,足有十多年的时间,换了一个心性不坚、心怀不宽的人,只怕早在无尽的等待中枯萎了,而她却显而易见的平和自在,活的光彩照人。
那白皙细腻的肌肤、清亮灵动的眼睛都是佐证。
冬秀姐无疑是超出他预期的。
大红的龙凤对烛燃烧殆尽,哔哔啵啵的爆出灯花,使屋内光影明灭不定,冬秀忽的紧张起来,胡竞之弯腰握着她的手环抱着她,凑到她耳边轻声道:“咱们歇了吧!”
暖热的气息吹拂过她的耳朵,带来一阵酥麻,女人的身体有时候比心更加诚实。
如果是个不喜欢的人靠近了她,她会觉得被骚扰了,如果是喜欢的人,那只会身轻体软脸发烫。
也不知是怎么开始的,更不知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冬秀睡去前只有一个念头:不愧是留过洋的,一个看着文弱的书生居然有肌肉!
胡竞之也不是那样木讷呆板的书呆子,想当年不懂事的时候,也是在十里洋场的脂粉堆里打过滚的,即进过长三书寓,也叫过堂子,甚至那小客栈、尼姑庵、咸水铺,也是被狐朋狗友带去见识过的,对男女间的那个事早已精通熟识。
一个男人若是从未开过荤便罢了,即尝过鲜了,再要忍住去屈就五姑娘,可就有点难了。
他出国这几年,一方面是自我约束,从来都以已婚身份示人,杜绝了很多女郎的亲近,二则是身边实在没甚心动的对象,唯有一个外国姑娘韦斯莲,两人却更多的像是心灵挚友,他对她也并没有男人对女人的□□,就这样生生当了好些年的和尚。
一朝解禁,再次开荤,不免激动了些,何况那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还那样美丽动人,昨晚就着晕黄的烛火他可是看清楚了,冬秀姐即没缠足也没裹胸,身段玲珑窈窕,那对儿腻白嫣红的圆润好物儿一跳出来,就叫他立时红了眼,再顾不得什么温柔体贴,直接化身狂风骤雨向妻子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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