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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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黑衣男子坐回自己的王座,淡淡地说:“那么多年了,难得来一个客人,为何过门而不入?累得老夫要亲自出门迎接,可是看我们条件简陋,心中嫌弃不成?”

我一愣,倒不是因为听不懂,而是他说的普通话太标准了,简直可以赶得上新闻联播的主持了,随即开口到:“大叔,您这堆满了珠宝,若还算简陋,那还有什么地方算富丽堂皇呢?”

“呵呵!”那中年男子笑出声来:“你小子倒是胆肥,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镇定自若的和我对话,比起四百年前来过的小轩轩可是强多了。”

“四百年前的小轩轩?”我一脸菜色,这地方还有人来过?原来我不是第一个倒霉蛋。

那男子点点头:“是啊,希望你比他好吃一些。”

我顿时面如死灰,这人的实力深不可测,刚才一接触我就知道自己在他手下绝无半点胜算,还以为他掳我至此还有一线生机,原来还是要吃我。

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拍着我的肩膀说到:“别急,好多年没人和我聊聊天了,我还舍不得那么快就弄死你。再说你是金圣之躯,可得好好享用,就那么囫囵吞枣地吃下去,可不是糟践了好东西吗?”

我被这男子一拍,双腿差点一软就跪下了,拼命压住心里的不安,强装笑脸:“你想怎么样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小爷要是眨一下眼睛就不是爷们儿。不过杀我之前,你得告诉我,你是何方神圣!”

“哈哈哈!不错不错,没有吓破胆就行,不然肉是算的。”他有力地大手托住我的下巴,tian着舌头笑道:“我是鳖灵,古蜀开明王朝的缔造者,听说过吗?”

我其实已经猜到了七八分,外面是蚕丛、鱼凫和杜宇,这里一定是鳖灵和他的子孙,那十二具石棺定然是开明王朝的十二帝,难怪会积累了如此多的财物。

挣脱了他的大手,退后一步说到:“上学时听老师讲过,鳖灵原为蜀相,因为治水有功,望帝杜宇效仿尧舜禅让于你,成为丛帝,开启了开明王朝统治巴蜀数百年的基业。”

“禅让?”中年男子轻蔑地笑了:“谁会愿意将江山拱手相让?只是形势所逼而已,所谓的望帝也不过就是一只有点道行的妖物罢了,最后还不是死在我的手里,替我守墓而已!”

江山更迭岂能没有血腥?这只是常理,所以我也没有计较,只是疑惑地说:“传说你是楚人,溺亡于水中后逆流而上才与杜宇相识,那你岂不是那时就是一具僵尸?”

他冷笑一声:“僵尸又如何?数千年前的那些称王称霸的豪杰,哪个是正常的人类?就我们古蜀国而言,蚕丛来历莫测、柏灌乃是白鹤化身、鱼凫只是只鱼鹰,而所谓的望帝只不过是一只杜鹃所化。我虽是僵尸,但对蜀国民众却有大恩,为何不可坐这江山?”

我不敢反驳,生怕惹恼了这实力强悍的古代尸帝,同时脑筋急转,寻找着逃生的机会。

233 十二帝尸

这个墓室空旷巨大,我感受着气流的涌动,却发现除了石门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出口,心中颓唐到了极点。

“小兄弟不要急,难得来一次,别急着走嘛?”

鳖灵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狡黠,我瞬间明白了,他是真的能看穿我的心思,不由又紧张了几分。

我惴惴不安:“你想把我怎么样?给个痛快话,别玩我,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鳖灵一指遍布整个墓室的宝箱,看着我说:“这就是我们开明王朝积累的财富,你也看到了,只要带出去一箱,立刻就可以让你一夜暴富,为何你不动心?”

我苦笑着说:“我还不是要钱不要命的主,珠宝黄金虽然重要,但比起小命来又算得了什么?若不是为了门上的定风、止火两颗宝珠,我是绝对不会进来的。”

“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你也和小轩轩一样是个有意思的人!”鳖灵拍着我的肩膀:“幸亏你对钱不敢兴趣,否则现在躺在地上的就不止这只狐狸了。”

说罢,鳖灵双手一拍,无数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仿佛有无数的虫子从地底下钻出来,坚硬的骨节和外壳互相摩擦,发出潮水一样的声音。我仔细一看,从我们立身的石台下,又涌出了无数的金黄色甲虫,铺天盖地地包裹着地上的宝石、黄金、白银,兵器,一点点地将它们放回到了箱子里,然后数千只虫子齐心合力再将宝箱的盖子合上后推回原先的位置,真是太神奇了!

我被虫子们的举动惊得目瞪口呆:“这些虫子好厉害,一团糟的墓室瞬间被整理干净,大叔果然好手段。”

鳖灵笑着说:“雕虫小技,这些虫子坚硬无比,光用来整理墓室完全是大材小用,当年我指挥着它们硬生生地啃掉一座座大山,将滔天洪水引入岷江,才保全了巴蜀子民的性命。若不是这操虫之术只有我会,司马错和张仪又怎么能灭得了我的蜀国?”

我听他这么一说,两条腿立刻颤抖了一下,那些金甲虫咬力惊人,可以轻易咬穿铠甲、食人血肉,若是有成千上万的虫子一起出动,确实是胜过千军万马。再加上蜀道艰难,灭蜀确实不易!不过历史是不会改写的,古蜀、秦朝都已经是昨日黄花,说这些也没有意义了。

“对了,既然你是僵尸之身,早已跳脱轮回,不死不灭,为何不带着蜀人做一番大事,却躲进了这地穴?”我不由发问。

鳖灵双手一摊:“什么事情,做久了也会烦啊?而且我又生了儿子,眼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总不能等他起兵造反,我才退位吧?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又再生儿子,一代代地传承下去,日子久了,我也懒得去管什么了。就住在这墓室里,看守着王朝的宝贝,做个守墓人就行了!”

我看了那十二个僵尸一眼:“这些都是你的子孙?”

鳖灵手一招,那十二具帝尸一起围聚过来:“你觉得有问题?”

我想起大哥的天阉问题,心中一动:“我听说僵尸都是天阉,已经不死不灭了,如何能娶妻生子?”

鳖灵淡淡一笑:“山人自有妙计,你想替你大哥问个明白是吧?如果你能从这里活着出去,我再告诉你也不迟。你身上有僵尸的血液,所以我才手下留情,你就陪我在着墓里住着,什么时候能胜过我手下的十二帝尸,我就放你走好不好?”

到现在为止,鳖灵对我一直和颜悦色,不曾有半点伤害,原来是因为我体内有僵尸的血液,说起来还都要拜大哥所赐,在櫰木下结义之时滴血盟誓,不仅给我了一双天眼,更在危急的关头救了我的性命。

我眉头一皱:“十二帝尸如此厉害,我怎么可能胜得过?怕是要一辈子留在这里了!”

鳖灵摇摇头:“你是金圣之躯,本来就是异数,潜能无限。现在你的实力虽然不能说顶级,但比起我的子孙只强不弱。单打独斗你稳赢他们任何一个,但以一敌二就勉强了,我给你十天的时间,胜过他们十二个联手。如果你能做到,我就告诉你如何让僵尸生儿育女的方法,而且会送你一件大礼!”

“若我不能胜呢?”我反问。

鳖灵目露凶光:“如果你不能胜,我也不想这金圣之躯被别人吃了,索性就便宜我的十二个子孙,助他们更进一步,早日达到不化骨的境界。”

我看着那十二具面无表情的帝尸,心中不由一阵发寒。他们每一个都比不上大哥,但也都是踏入魃境的伏尸,实力不可小觑。若他们联手,我根本没有胜算,别说十天,就连一天都撑不过去。

鳖灵拍了我一下:“怎么,怕了?如果你不愿意,我可以告诉你一个自尽的方法。那些宝箱里珠宝,都涂抹上了剧毒,接触的人会变得癫狂,最后七窍流血而死,你受不住的时候可以试试!”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胡老四会突然向疯了一样,原来是中了剧毒,这招对付盗墓的贼人确实是有效,幸亏我抵住了诱惑。

“多谢大叔提醒,我会尽力一搏,一定留得性命出去!”我想到可以让大哥恢复人道,心中又多了几分希冀,而且鳖灵名言给我十天的时间,那这十天之内我肯定不会被他们吃掉,这不正是历练自我的好机会吗?鳖灵如此对我,也是一种成全。

鳖灵冷笑一声:“你好自为之,若感觉吃不消就说,我会喊停,十天就是期限,过了就别怪我狠辣无情。”

说罢走回自己的王座,将身体埋入黑暗就不动了。

我凝聚气力,转身走下石台,那十二具帝尸一下子都睁开了眼睛,一声嘶吼过后齐齐地向我冲来。我自然不会与他们硬拼,速度上我与他们相比并没有优势,只能借着那些宝箱和石棺进行游斗了!

拔腿就跑,如风般掠过十几具石棺,那些帝尸却不笨,并没有排着队追来,而是遵循着各自的线路将我包围起来,一下子打乱了我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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