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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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于添乱的小桃花眼立刻幸灾乐祸地叫嚷起来,“哦哦哦,不回去,要哭鼻子了,哦哦哦!”

方牧一巴掌糊上小桃花眼的后脑勺,“一边儿去,哪儿都有你。”

小桃花眼义正言辞地控诉,“你打小孩,你不道德!”

方敛不在场,方牧将暴君气质发挥了个十成,冷笑一声,“道德?我脑门上挂着‘圣父’两个字吗?”他将游戏机扔回给小桃花眼,站起来,“行了,你们玩儿吧。”自己又慢慢走回了黑暗中。

方牧守了一夜,第二天他妈出殡,大雪。

天还是黑的,方牧没叫醒方措,洗了把冷水脸。和方敛并方家的两个男丁,将棺材抬上车。一切都肃穆而井然有序地进行着,有人悄悄说话,互通情况,有人分烟给开车的司机,司机点一根烟,火光在黑暗中猝然窜起,又倏忽灭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出殡的车队出发了。路况不好,一夜大雪,交通都瘫痪了。车队被堵在半路,交警穿着雨衣吃力地维持着交通。狂风夹着纷纷扬扬的雪絮吹得人面目模糊,方牧心中奇异的平静,好像某种一直以来的预感终于成真了,一种丝一样一直牵绊着他,让他又痛又不能挣开的东西断掉了,他竟感到如释重负,又有点说不出的茫然。

回来的路上,他将车停在路边,下车,点了一根烟。雪还在下,一眼望去,白茫茫一片。他将大衣领子立起来,踩着积雪朝方家走去。远远地看到一个小小的人,迈着小短腿奋力地朝自己走来,是方措,赶着来迎他。小狼崽子的鼻子被冻得通红,不停吸溜着清水鼻涕,一双眼睛却黑得透亮,如同小兽般充满野性和不驯,有一种认定了就不回头的执着狠劲儿。

方牧的心微微一动,他活了二十四年,天生天养,鲜少有人关心他,自己也常常忘了自己。忽然有一只小崽子,满心满眼都是自己,这种感觉,很微妙。

方牧弯腰抓起一把雪,攥成一个雪球,朝小孩儿丢去。可怜方措,一团冰凉的雪正中口鼻,砸得他鼻子一阵酸痛,眼泪登时涌上眼眶,还有些雪掉进衣领里,冷得他一阵哆嗦,狼狈可怜极了。对面他那无良的监护人发出一阵大笑。小崽子满脸悲愤,当下也攥起一团雪扔了过去。

方牧哈哈一笑,轻松躲开,上前几步手指弹在小孩儿额头,恶狠狠道,“反了你了!”下一秒,却伸手将他扛了起来,“走了,回家。”

“你要走?”方敛显得很吃惊,他看着方牧,眉头微拧,深邃的眼睛里都是忧愁,“虽然阿姨不在了,但这儿还是你的家。”

方牧懒懒地笑,不说话。他有自知之明,他妈都不在了,他跟方家也就没任何关系了,以后,大概也不会再踏进这里了。

方敛知道无法说服他,退而求其次,“至少吃了饭。”

方牧扯了扯嘴角,“不了。”将方措拎进车里,自己朝方敛随意地挥了挥手,坐进了驾驶座。

☆、第九章

寒假还没过完,方牧就被告知他住的那栋千疮百孔的危楼终于没有顶住开发商的推土机,要拆了。方牧当初找这房子,无非是觉得这里尘土漫天鸟不拉屎,一栋楼也就住了小猫两三只,至于什么居住坏境空气质量,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如今要搬,也没什么不舍,只是要在短时间内找着一个称心的地方也不容易,身边多了两只会喘气的生物,要考虑的比从前多多了,首先必须离学校得近,其次最好是在低层,方便狗崽子放风。

方牧和方措离开了两天,把狗东西扔给了老五。老五这胖头鱼,口水分泌过剩,抱着那狗,唱大戏似的跟方牧叨叨,“哎哟,这倒霉东西,都快被虐成忧郁症,瞧这小眼神可怜的。老七我跟你怎么说来着,每天得定时陪它上公园遛个弯,有空给做个美容口腔保养什么的,狗跟人一样,那也是需要人道主义对待的。”

方牧干净利落地送了老五那胖头鱼一脚,这狗活得倒比人还精贵了?跟他谈人道主义,等他下辈子投胎成圣母玛利亚吧。

房子还没找着,小崽子这期间倒还生了一场病。这几天下了一场大雪,小崽子有点流鼻涕。方牧没在意,翻翻自个儿的记忆,发现自己从小到大基本没生过病,偶尔有点伤风咳嗽,挺挺也就过去了,人微命贱,哪那么多事儿呢。

方措人小,身体难受也不晓得跟方牧讲,怕他觉得自己费钱。那天他照常起来,裹了一件羽绒服。羽绒服是方牧新给他买的,买大了点,穿上下摆都到膝盖了。方牧想的是反正小孩儿长得快,来年也可以穿。可惜方措被方牧养了大半年,好吃好喝就是不见长个儿,依旧瘦骨嶙峋耗子精一只。

方措平时很珍惜那件羽绒服,轻易不舍得穿。但那天起来他身上一阵一阵地发冷,所以将羽绒服给裹上了,然后出门买早点,一路上还特别小心注意不要把衣服弄脏了。

老见方措一个小孩儿来买早点,早点铺子的老板娘对他十分熟悉。小崽子长得好,小小年纪就十分丧心病狂地开始无意识散发荷尔蒙,上至断奶的娃娃下至绝经的大妈,无一幸免。还没走近,老板娘就笑容满面地问道,“还是豆浆油条包子老三样?”

方措沉默地点点头,将钱递上去。老板娘麻利地包好方措要的东西,接过钱,嘱咐道,“小心拿好,别洒了。”完了还赞不绝口,“没见过这么乖的孩子,天天给家里人买早点。”

方措顶着老板娘慈爱的目光,一路走回家,将点心放到桌上。然后踩着一把小板凳,给水壶接满水,放到灶上,点火。这些事儿他做得驾轻就熟,并不觉得痛苦或委屈。但这天他刚将火点着,身上一个哆嗦,整个人就倒栽了下来,瞬间天旋地转。

这小崽子似乎想将前些年的份儿一口气补上,病得气势汹汹。方牧给小崽子裹了一件自己的大衣,塞进车内,一路风驰电掣赶到医院,挂号,看诊,打针,吃药,小崽子烧得眼角通红,鼻子发出呼噜呼噜猪一样的喘息,一直挨着方牧半睡半醒。

注射大厅里一股令人销魂的消毒水味儿,满满当当的全是人,耳边尽是小孩儿令人崩溃的哭声。方牧找到一张床,把小崽子放上去。转了一圈,也没找到把椅子,倒找到一本不知什么人留下的杂志,杂志很劣质,一股子腐败的气味,纸张粗糙,内容海纳百川,偷情凶杀,奇情吊诡。

方牧闲极无聊,跟小崽子挤在一张狭小的病床上,哗啦啦地翻着书页。不经意回头看见小崽子水洗过的黑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因为发烧,更显得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心念一转,扯出一个不是笑的笑来,“想听故事吗?”

方措受宠若惊,微微地点了点头,好像怕太过用力就会使男人转变心意似的。

“嗯,这个故事,题目叫《鲤鱼》,讲从前苏州有一座很有名的寺,叫恓方寺,里面出了很多得道高僧,每逢初一十五佛诞日,苏州城的夫人小姐都去上香,因此寺里香火非常旺盛。其中寺里面有个叫明空的和尚,他是一个弃儿,大冬天地被丢在山脚下,被老方丈看见了,就收养了他,做了小和尚。这明空小和尚自小就很有慈悲之心,每次吃饭都偷偷剩下一口,喂给后山水池里的鲤鱼。久而久之,这池里的鲤鱼日日深受佛法熏陶,竟有了灵性,每每听到这明空和尚的脚步声,就聚到池边等待。

一晃十数载,明空已经是个极其俊秀的青年,并且深受方丈器重,佛法高深。一日,他如同往常一般端着剩饭往鲤鱼池去,忽然听见一些不同寻常的响动。明空一时好奇,循声寻去,竟发现芦苇丛后掩藏着一条小舟,舟山有蓬,蓬内竟有一个不着寸缕的美貌女子。只见那女子肤白赛雪,身段玲珑窈窕,眼见着竟有人发现了自己,低呼一声,拧身躲进蓬内,不片刻,悄悄探出一张我见犹怜的脸来……”

方牧平日里最烦看书,一个故事开头,就被他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读得磕磕绊绊,读到这儿,停了下来,发出叽叽咕咕古怪的笑。

见方措疑惑的目光望过来,立时板起一张威严的脸,“此处省略五百字。”

方措眨眨眼,小声地问:“为什么?”

方牧横他一眼,“让你插嘴了吗?还能不能好好听了?”

小崽子立刻闭紧了嘴巴。方牧又干巴巴地读了一小会儿,终于不耐烦,将破杂志往小崽子脸上一扔,“行了,你自己看吧。”说着说着,又露出了跟刚才如出一辙的古怪的笑,很神棍地说:“等你参悟了这个故事,你就算真正修炼成了。”

说完,眼睛一闭,开始补觉。

方措默默地将杂志扒拉下来,可怜小小的人才上了几个月的学,字都认不全,他不敢打扰方牧,睁着眼睛,一个一个地辨认杂志上认识的字。过了一会儿,他将杂志该在胸口,身子微微往里缩了缩,将头小心地靠在方牧身上,闭上了眼睛。

☆、第十章

方措的病彻底痊愈之时,方牧总算找着一栋满意的住所——在老街,后面临河,前面临街,打开门正对着一家花圈铺,花圈铺子旁边是一家小饭馆,招牌酱大骨,香飘十里。

房子是二层木结构,独栋,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种了月季、仙人掌、宝石花、栀子之类的好养活的品种,也没人打理,兀自烂漫地长着。有一口水井,水井边长了羊齿之类的喜阴植物。一句话概括,这就是一幢极其原始的房子,交通倒是便利,出门走个十分钟就是公交站,整条老街就剩下几个七老八十只会喘气儿的生物,方牧表示很满意,这货天生对古道热肠的良民有交际障碍。

方牧他们的东西不多,搬家那天老五从别人那儿借了一辆小卡车,一趟就把东西给搬利索了。这胖头鱼如今大小也是个老板,进了门就挺着很有老板派头的肚子,里里外外溜达一圈儿,回头嘻嘻笑道,“哎哟喂,真丧心病狂,你说你一个无业游民住这么豪华的河景别墅,不觉得奢侈吗?”

方牧将装着锅碗瓢盆的箱子搬进屋,顺便拐了那胖子一脚,“你一个社会败类,怀揣着两颗肾,那你不觉得奢侈?”

“我操!”老五嘴皮子刻薄不过方牧,回头对方措语重心长道,“千万别学你叔,娶不到媳妇儿的,血淋淋的前车之鉴。”

方牧简洁明快地给他指明了出路,“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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