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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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学校的生活是单纯的,除了学习,就是参加课外活动,没有勤工俭学一说,因为不需要,也因为大家都没有这个经济意识。学校提供的补助已经足够生活费了,不用为生计发愁。也没想着提前锻炼能力以适应社会,因为完全没有就业压力。

课外活动是丰富多彩的,除了各种运动,就是各种文娱活动。这个年代的读书人更有追求一些,很多人都有着一技之长,比如会乐器、懂戏曲、会写诗、善书画等等,学校里有各种社团,诸如吉他协会、二胡协会、琵琶协会、古筝协会、诗社、文学社、戏剧社、书画社、英语角、篮球社、排球社等等,如果有人要是觉得这些都满足不了他的兴趣爱好,还可以申请自创一个协会。

这些五花八门的社团每天下午都在食堂门口摆着桌子招新,吸引着大家的目光。赵明月的舍友纷纷都入了社团:唐卫红会拉二胡,去了二胡协会;钱斯盛喜欢话剧,去了戏剧社;高东方爱写诗,去了诗社;李春梅喜欢英语,去了英语角;毛剑兰喜欢写文章,去了文学社。赵明月什么特长都没有,所以迟迟都没进社团。

舍友们纷纷邀请她参加自己的社团,高东方说:“小赵,来我们社团,写诗是件很简单的事,只要你喜欢,不会写,会读总可以了吧,读多了,慢慢地就会写了。”这年头的诗歌是非常盛行的。

李春梅说:“小赵,来英语角吧,我早上听你读英语,很流利啊。”

钱斯盛说:“还是来我们戏剧社吧,任何基础都不需要,你还可以体验百样人生。小赵这么漂亮,去我们社团都能演女主角了。”

“……”

赵明月也觉得,大家都入了社团,自己总要也加入一个才不显得特出吧,但是自己又没有特长,最后只好选了一个戏剧社,这个应该比较好玩,也简单。每周大概会有一次的社团聚会,需要排练的时候,事情会比较多一点。至此,赵明月总算也完全融入到大学生活中去了,每天都忙忙碌碌的,非常充实。

等到一切都安顿下来,差不多都过了一周了。周六一大早,赵明月就起来了,读了会儿英语,便去吃早饭,准备吃完早饭去宿舍里等沈旭跃,上次沈旭跃说了,周六的时候会来找她。她刚吃完早饭从食堂回来,便看见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等在宿舍门口,一只脚踩在踏板上,一只脚支撑在地上,扭头看着宿舍大门,她仔细一看,不是沈旭跃是谁。

赵明月欢天喜地跑上去:“旭跃!”

沈旭跃猛地回头,露出了笑容:“明月。你去吃早饭啦?”

“嗯。你吃了没有?”赵明月仔细地看沈旭跃,好像有点瘦了,不过精神非常好,看样子过得很不错,“你好像瘦了啊。”

沈旭跃说:“没有吧。我还没吃呢,本来想早点到,和你一起吃早饭的。”他抬手看了一下腕表,“现在才七点一刻,你怎么起那么早?”

赵明月说:“你不是起得更早。”从他们学校骑车到这里,估计也要半个小时。

沈旭跃说:“你把饭盒放回去,我们出去玩。快点,我等你,。”

赵明月兴奋地跑上楼,轻手轻脚推开门,舍友们还有在睡觉的,高东方坐在被窝里看书,看见她背上书包准备出门,压低了声音问:“小赵,要去约会啦?”

赵明月点头笑:“他带我出去玩。”

“瞧把你美的,晚上记得回来啊。”高东方玩笑似的说。

赵明月红了脸,将门轻轻拉上出去。

赵明月跳上沈旭跃的车后座:“走吧,先陪你去吃饭。”

沈旭跃说:“好叻,去外头吃吧,不吃食堂了。”说着将车子蹬起来,迎着晨风出发了,早上还有点凉,赵明月躲在沈旭跃身后,用手拉着他的衣服下摆。

车子上坡的时候,轧过一个石头,车子猛地一颠簸,赵明月的脸便撞上了沈旭跃的背。两个人的热血顿时腾地从心底直涌向全身,沈旭跃心里那个美啊,感觉自己的自行车都凌了空,如踩在云端飞行一般。赵明月的脸上也飞上了红云,眼睛里水光潋滟,别提多么动人了。路上有早起运动的男同学看见赵明月坐在沈旭跃的自行车后,都忍不住吹起了口哨。

沈旭跃说:“别理他们。”

赵明月小声地说:“我不怕,这有什么的。”这年头,年轻女性坐男性的自行车后座,都是非常惊世骇俗的事,整个社会风气压抑人性太久了。

沈旭跃说:“这几天怎么样,还习惯吗?”

赵明月将脸尽量靠近沈旭跃的背:“挺好的,我还加入了戏剧社。你呢?”

沈旭跃笑着说:“我也还不错,加了一个排球社,还有一个英语演说辩论会。”

赵明月笑起来:“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

沈旭跃说:“对了,我们学校过阵子会有迎新晚会,你来我们学校看吗?”

“你要去表演吗?”

“我可能会去表演一个节目。到时候你要是有空,我就来接你。”沈旭跃说。

“好哇,你要表演什么节目?”

“这个暂时保密。”

“我们学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迎新晚会,好像没听说呢。”

沈旭跃说:“你们戏剧社编排剧了吗?你演什么角色,要是有节目了,一定要叫我来看啊。”

赵明月嘻嘻笑:“我也不知道呢,我从来没有演过戏,不知道会不会让我演。”

“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都是学会的。有机会就去,不要害怕。”沈旭跃鼓励她。

“嗯,我们这是去哪儿啊?”赵明月问。

沈旭跃将车子拐进一个小胡同,在一个热气腾腾的早餐摊前停下来:“先吃早饭,然后我们去颐和园玩。”

这是一个卖豆汁的小摊,沈旭跃问:“明月,你再吃一点吧。”

赵明月有些犹豫,豆汁这名字如雷贯耳,但是她却没有勇气尝试过,听说味道特别怪异,像泔水一样:“我吃过了,就算了吧。”

沈旭跃说:“那也喝一碗吧,我特别爱喝这个,尝尝吧。”一脸想要跟她分享的表情。

赵明月只好点头,既然是他爱喝的东西,那就努力尝试一下吧,能喜欢那就最好了。沈旭跃要了两碗豆汁,再要了两套焦圈和烧饼,端了一碟子免费的辣萝卜丝,坐在一旁支开的桌子边开始吃早饭。

赵明月看着浓稠的豆汁,颜色跟豆浆差得太远了点,闻上去也有点怪怪的,她犹豫着要不要喝。沈旭跃已经喝了一大口了,嘴唇上沾了一圈豆汁,他伸出舌头舔了一圈,把豆汁舔去了:“就是这个味儿,太正宗了。”

那边忙碌的老板接茬道:“那当然,我都卖了三十年豆汁儿,全北京城,也没几家比我更正宗的了。”

赵明月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一股酸味,好像还有点馊味儿,她的脸皱成了一团,硬着头皮咽下去,赶紧夹了点萝卜丝压住嘴里的怪异感。沈旭跃看着她的表情,笑得很欢:“怎么样,还能吃得下吗?你多喝两口,味儿就出来了。刚开始喝豆汁儿的人,都不能适应,但是习惯了之后,就绝对会爱上。”

赵明月吃了一点焦圈,脆脆香香的,味道还不错,她老老实实地说:“萝卜丝和焦圈的味道还不错。”

沈旭跃笑着说:“你多喝两口,就能适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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