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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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到家里来动手术总是好的,要不然动完手术之后谭渡之还要赶回来,一路舟车劳顿对伤口不好。再说留宿在杂货铺子,谭渡之多多少少会有些不方便。

更何况叶缓归早就安排好了,老谭动手术期间的饮食起居还有福伯的一日三餐肯定需要他来负责。哪里有比在自己家做菜更放松的呢?

叶缓归心情极好,他哼着歌打开了东边的小门走到了早就准备好的兔笼旁边。

鸡窝的旁边有一个悬空的方形的笼子,笼子高宽都有两尺,长度更是达到了八尺。笼子下有六根两尺高的金属柱稳稳的撑着,无论刮风还是下雨,笼子都不会倒下。

笼子由金属制成,周围包裹着铁丝网,只有顶部的丝网可以打开。叶缓归可以从顶上喂食或者抓兔子,此时他抓着兔耳朵一只只的将兔子放到笼子里面去。

兔子爱挖洞也很会啃东西,如果叶缓归用竹笼子装它们,不用几天,它们就全部跑光啦!

这笼子是他定制的,花了五百文呢。

兔子们到了新环境里面特别紧张,它们在笼子里面东奔西跑,在铁笼子中制造出阵阵骚动。当叶缓归往兔笼子中装入青草时,骚动就平息下来了。兔子们安分的去吃草去了,已经忘记之前为什么奔跑了。

叶缓归在兔笼上方盖了一层竹子编成的旧席子,席子已经被他裁剪过了,盖在兔笼子上时正好两边露出一截可以遮挡雨水。

叶缓归捡了几块石头压在席子上:你们可要认真吃饭长大长肥啊!

他和老谭的手撕兔冷吃兔以及兔脑壳梦想就指望它们实现了!

兔笼子下被方叶缓归挖了个坑,坑里养上了能分解粪便的虫子,兔子的排泄物可以从笼子里漏下来。这样他就不用每天都给兔子铲屎了,兔子们的味道也不会太冲。

安顿好兔子之后,他看了看天色:该做午饭了。老谭你饿了吧?

谭渡之并不饿,叶缓归这段时间给他做了不少小零食就在桌上放着呢,他想吃就可以随时拿起来吃。只是看不到叶缓归,他的食欲就不是很好。

听到叶缓归在问自己,谭渡之笑道:还行,我们中午吃什么?

叶缓归想了想:要不,做个豌豆饭好不好?

这段时间家中的荤菜没断过,谭渡之每天卤虎肉、炒肝腰伺候着,还没生理上对虎肉产生厌恶纯粹是因为叶缓归做的好吃。

谭渡之觉得最近吃的确实有点荤,吃点素的也行。他笑道:行啊,就豌豆饭吧。

叶缓归擦擦手,他拎了一个竹篮子便向着玉米地东边走去。谭渡之困惑的跟在他后面:不是说做豌豆饭吗?怎么往

他竟然忘记叶缓归在这块地种的是什么了,这种能开紫花的作物叫什么来着?

亏叶缓归了解他,他接话说道:土豆,这是土豆田。

谭渡之点点头:嗯,对。怎么到这里来了?

叶缓归弯腰往土豆根旁边的土里扒了扒:豌豆饭里面放点新土豆可好吃了!

一边说着,他从土里扒出了一个黄白色的犹如鸡蛋大小的土豆。再抠了抠,又从旁边抠出了四五个土豆。

谭渡之诧异道:土豆这么大的吗?!

在没看到土豆之前,谭渡之对土豆的印象停留在豌豆的大小上。他之前还想着,等土豆成熟的时候,叶缓归该怎么将它们从地里出来呢?需要过筛吗?将一粒粒的土豆从泥里筛出来?

没想到叶缓归随手一扒就扒出了鸡蛋大小的土豆,惊到他了!而且土豆的颜色也和他想的不一样,这颜色看起来很好看啊,一点都不像泥里能长出的东西。

叶缓归道:这不算大,大的土豆能长到碗口那么大呢!你看咱家土豆的叶子是不是还嫩绿的?等到叶子开始枯黄的时候,土豆就能采收了。

叶缓归没停下手里的动作,他换了一处继续扒开松软的泥土:土豆这种东西在它发芽的时候就在生长了,咱早点吃早点享受。吃的就是一个稀奇!

等土豆真正成熟的时候,就怕谭渡之已经吃腻了不想吃了。

66.豌豆腊肉焖饭(下)

叶缓归从地里回来的时候,他的篮子中已经放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土豆了。新土豆上沾着黑色的泥土,显得它们的外皮更好看了。

摘完了土豆之后,叶缓归便去摘了小半篮的豌豆。他坐在堂屋中剥着豌豆,豌豆嫩的时候,外皮比较厚豆米比较小。而随着豆米越来越大,外皮会越来越薄。

叶缓归摘的豆荚都是熟得恰到好处的,此时剥开薄薄的外皮,里面的豆米嫩绿滚圆,丢在碗里的时候还在蹦跶。

叶缓归看了看外面的太阳,他征询谭渡之的意见:老谭,我一直想买葡萄树回来种,你觉得怎么样?

谭渡之肯定道:买!

叶缓归指了指厨房方向:我想在厨房那边再开一道门,这样去厨房就不用从正门拐弯,从菜地里面摘的带泥的菜也不用提着过客厅了。如果在厨房门口种上几颗葡萄树搭上架子,就可以任由葡萄爬藤。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形成一片阴凉。

叶缓归期待道:夏天天气色的时候,我们可以在葡萄树下择菜,还可以放个躺椅在树下睡午觉!葡萄的品种最好买那种又大又甜的,这样我们还有葡萄吃。对了对了,还可以在葡萄架下建一个水池,这样洗菜什么的就更方便了!

谭渡之面带笑容:好呀。

叶缓归越说越期待:有了葡萄架之后就有阴凉了,我们傍晚的时候还可以搬着小凳在屋外吃饭!

谭渡之含笑:好。

叶缓归一锤定音:就这么定了!等你身体好了我就去找葡萄秧。

没一会儿叶缓归就剥了一大碗的嫩豌豆出来,他将豌豆米稍微清理了一下之后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对了!差点忘记了!福伯给了我一块腊肉!

一边说着,他一边打开了储物袋,翻了一阵后,他取出了一扇猪排:看!好大一块腊肉!

谭渡之道:福伯的杂货铺里面还卖腊肉吗?

叶缓归道:卖的!南来北往的东西他那边都有卖的。这块腊肉是福伯清库房的时候找到的,还是兰陵城的土特产呢!

一边说着,他将腊猪排放在了案板上。腊肉上猪皮的颜色黢黑似乎已经长毛,上面粘着的排骨颜色也不太美丽。可是当叶缓归横刀切下靠边的一根肋排之后,腊肉断面上出现的肉颜色却非常的好看。

鲜红的瘦肉和雪白的肥肉层层交织,一看就很好吃!

叶缓归见上面的排骨片了下来,只留了排骨下方的长条肉。虽说只有一条肉,可这块肉沉甸甸的,足有一斤多!

叶缓归举着肉比划了一下:哇,这一定是一头大猪,你看,它一根肋骨的长度都和我胳膊一样长了!

谭渡之想了想:可能是灵猪,普通的灵猪一只能上千斤,非常巨大。

叶缓归咋舌: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猪呢!不知道好不好吃。

一边说着,他一边在灶台中升起了火。等火燃起来之后,他夹着这条肉放架在火上认真的烧了起来。

猪皮上的残留猪毛被烧得叭叭作响,肉里面的油脂都被烤出来了。当猪肉从灶膛里面拿出来时,它已经成了一根漆黑的炭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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