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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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可懒懒抬眼望着他,心里满满都是“泥煤”、“卧槽”、“去屎”等字眼。可这些话到了嗓子眼,她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耸肩膀,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见她这样,杵在一旁的两父子倒是有些不知所措。六六扯了扯老爹的衣服,示意他去安慰安慰;莫绍清则给儿子使了个眼色,示意小孩子去安慰比较合适。

父子两扭捏了半晌,倒是秦可可开口打破了沉默:“你怎么知道我……糖水他搬走了?”本来想说“我家糖水”,顿了一下,又将“家”字吞了回去。

六六倒是很踊跃答题:“昨天我和爹地逛街回家,看见唐叔叔带了好多穿黑衣服的人来搬家!还有个老爷爷,还送了我糖吃呢。”

想起昨天,莫绍清也是捏了一把汗,试探性地问秦可可:“你知道他的背景吗?”

秦可可茫然摇头:“他没和我说过。”

莫绍清哦了一声,尾音停地干净利落:“听过亚瑟集团,唐先生吗?”在昨天之前,莫绍清也不知道那瞎子的身份;昨天回来时,小区门口停了一辆迈巴赫;他并不认为这所小区里的住户能买得起这种车,就稍稍留意了一下,恰好看见秦阿伯从副驾位走了下来。

他是业界内知名的编剧,给许多集团公司写过广告文案,亚瑟集团自然也在其中;他和秦阿伯打过交道,知晓这位老人是亚瑟唐董事长的得力助手,德高望重。

莫绍清带着儿子过去和老人家打了个招呼,一问才知是来接人的。能让秦阿伯亲自来接的人,怕是没有几个。果然,他往车里瞥了一眼,在车窗闭合之际瞥见了唐思淼清俊的侧脸。

亚瑟?听着挺耳熟。秦可可有些茫然:“你说得唐先生,是糖水?”

莫绍清点头:“就是原先住你家的那位,他是亚瑟集团现任总经理,其父唐昊在内陆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年轻的小唐先生20岁进入公司就职,年纪轻轻便带领集团创下不小的成绩;较之其父,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能干的人物,倒是很低调,从未以任何媒介方式露过面。”

听起来似乎很厉害?她问:“亚瑟集团,很厉害吗?”

莫绍清给了她一记白眼:“国内房产龙头,你说呢?”

秦可可哦了一声,说白了就是富二代嘛,她早猜到了……

等等——

“你说的那个亚瑟,是附近那个亚瑟城?”亚瑟城是靠近市中心的一个别墅区,房价堪称天价。那楼盘在修建时,秦可可便冷嘲热讽,别墅区靠近市中心,鬼才会买。可后来亚瑟城的别墅卖得很火热,大多是买下来做了办公室,如今那里已成了一个小商圈。

“亚瑟城不过是亚瑟在夏川打造的重点楼盘,他们在全国23个城市,皆有分公司;在内陆各省,都有重点开发的项目。亚瑟近些年也不只专注于地产,旗下也收购了一些零碎小公司;还记得幻艺吗?那家影视公司也是被亚瑟收购的。我估计你能进去,是唐先生帮了你大忙。”虽然不知道唐先生如何会租秦可可的房子,但他可以肯定一点,二人一定有什么离奇的交情。

秦可可咬着嘴唇儿,脸色不太好看。本以为对方是一般的富二代,竟有这样大的来头。

她瞬间意识到,两人不仅仅是“你是富二代、我是负二代”的差距;更是天与地的差距,她叹了口气:“怪不得招呼也不打,就走了。感情是怕我缠上他,贪他钱吧?”落差感很快将她从郁闷的泥沼中拉了出来,她和糖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两人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在秦可可心中,富二代也分很多种;她以为唐思淼是最常见的那一种,不想对方却是站在金字塔尖的那一类。

立在金字塔尖的唐思淼,此刻在秦可可眼中成了高高在上的神。她仰望着、仰望着,脖子都快断了……

唐思淼不打招呼就搬走,那意思似乎是:“本太子过足了平民生活,打道回宫了!”

脑补唐思淼穿着太子蟒袍,冷冷俯视着她,声音清冷傲慢:“尔等贱民,无资格同本太子说话。”

这回秦可可的小心脏彻底碎了,被打击的体无完肤。

看她表情,莫绍清大抵猜到她在想什么,安慰她:“认识了亚瑟现任当家人,无疑不是件好事;日后你的路子就更广了,有多少人挤破头想和唐先生搭上关系,都无门路;你这狗屎运也算走得好,知足吧。”

知足吧,时光一去不复返,曾经那个温润儒雅的糖水,摇身一变成了金字塔顶尖的大人物;她的小心脏哦,接受不了哦……

说好一起过成狗,你却悄然熬出头……( gt﹏lt。)~

说好一起在最低端呢,你却摇身踩在了塔尖……

吃了碗混沌,又在莫绍清家蹭了一顿大餐,秦可可委实撑成了狗;她化悲愤为食欲,化食欲为活下去的力量,回家躺在床上,尤觉心塞。

****

时晶大厦位于夏川cbd圈的最中央,也是本市最高的一栋写字楼。亚瑟在夏川的分公司置于这栋写字楼内,占据了近三分之一的楼层。分公司尚且如此,遑论位于m市的总公司了。

49层,是唐思淼的临时办公室。待他忙完工作,抬头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了。似乎是在秦可可家里养成的习惯,贪恋在阳台喝茶的滋味儿。他让人在阳台上置了一张根雕茶几,上面摆放的茶具均是出自名窑,价格不菲。

从昨日到现在,他不过休息了两个小时;这会儿口干舌燥,茶瘾上来了,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朝着阳台走去。他坐在根雕茶几旁,自顾自地倒了杯茶,执起青釉莹莹的茶杯,放在唇边抿了口,隽秀的脸庞朝着落地窗外望去,城市的灯火依旧繁华,喧嚣并没有随着夜幕降临而止住。

比起白日,肆意的人性更为雀跃。

他眉头微微一蹙,想起昨日秦阿伯对他说的话。

“少爷,秦小姐性格不错,你就舍得和她断了交集?”

当时他眼角微跳:“不然呢?”

秦阿伯叹了口气,说道:“我倒觉得,你们挺般配。若用您最拿手的菜来比喻,你是糖,秦小姐就是那一盘切好未曾加工的五花肉。如果没有糖的润色,她无法出色展示自己,成为一碗合格的红烧肉;若是没有糖,她可以和着油盐酱醋展现自己的另一面。反之,如果红烧肉只有糖没有肉,结果,可想而知。”

回忆戛然而止,茶杯中的水已经见了底。

他呵了一声,这个比喻竟如此的,生动。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去哪儿了,敢不敢出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影子!_(:3」∠)_

木有留言不幸福。

☆、第30章 吃飞醋

快天亮时下了场大雨,秦可可卧室的窗户没关,窗帘被狂风卷了出去,被雨水打湿。秋季的风很凉骨,她裹着被子愣是不想起床关窗,由着雨水被风吹进来。

凌晨四点她被暴雨吵醒,朦朦胧胧又睡了过去;微凉的下雨天,极适合睡觉,直到下午两点她才辗转醒来。回老家前她丢了手机,还没来得及去买,也没办法和新公司的老板提延迟上班的事儿。

人家出版社联系不上她,以为她是找着了其它工作,不来了,便又重新招了一个。恰好这几日秦可可也没心思上班,索性在家里蹲着看书。这两天六六到她家的次数尤为频繁,简直把她家客厅当成了自家游乐场。

秦可可还是挺欢迎六六的,因为有他在,她能去莫绍清家蹭饭吃。大丈夫能屈能伸,她穷得简直连饭都快吃不起了,索性将和莫绍清的恩怨放在了一边儿,拍着他的肩膀,特豪迈大气的说:“老莫,以后你就是我好兄弟了!我以后保证不和你吵嘴了!”

言下之意是:兄弟一场,蹭饭是应该的。╮(╯▽╰)╭~

莫绍清是满头的汗,倒也勉强接受了“好基友”这个角色。来日方长嘛,追女人他得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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