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跨界养的崽长角了 第99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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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有未来可奔赴,被自认厉害的人认可,是这样的幸福吗?

南风将讲话讲的面颊飞红的谢四送出门,将一只有囊毛笔递给他:

“这只毛笔不需要蘸墨就可以使用,你看,它后面的管儿里存有墨汁,直到墨汁用尽之前都可以随身携带使用。”

谢四结果毛笔,瞬间睁大了眼睛,把玩了半天不说,还小心翼翼的在自己本子上写了两个字。

发现这毛笔不仅不需要蘸墨,随时随地都可以拿出来用,而且笔毛柔韧聚拢,十分好用。

站在厅堂门口,避着风赏玩了好半晌,他才将毛笔仔细揣进怀里。

如现代得到几万块大牌签字笔的小文艺青年,稚嫩又容易取悦,有些可爱。

南风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微笑,拍了拍他肩膀:

“加油。”

小同志。

谢四没有多留,午饭都没等到吃便颠颠离开。

估计是回去写她要求的方案了。

馆子的事先交给谢四的话,她就能空出手,去布局对她来说更重要的一件事了。

转身回了自己房间,掏出登山包,她将包里火柴、□□和羽绒马甲数好,转头进了厅堂。

接着,她站在厅堂里,来回踏步,一边思考,一边脑内演练一些情景和状况——

只盼自己算无遗漏,若那事真找上门来,她能有抵挡应对之能。

阿九偶尔在院子里来回,便见主家一个人在厅堂里,时而自言自语的念叨,时而来来回回的踱步,时而突然推门而出,又转身拉门而入。

心里虽有疑惑,但转念想到祝主家是超级厉害的人。

这样的人,会做一些其他人无法理解的事,好像也很正常。

念头一转,她便没心没肺的又回了前堂,一边帮唐掌柜记账,一边觊觎休息桌上提供给来客的糖果,跃跃欲试。

傍晚,天色昏暗时,纪寻如约来接她。

南风看着摇摇摆摆朝着自己走过来的少年,心里蓦地一暖。

父母死后,她似乎也有过嫉妒别人做什么都有父母接送的时候;

后来做自由攥稿人需要经常出门旅行,虽与她梦想相符,却难免在天气不好的晚班机落地后,独自踟蹰在机场,排不上队,打不到车时,感到孤独和痛苦。

不知不觉间,在这个世界,她居然拥有了风雨无阻送她上班,接她下班的人。

这一切,对于生在蜜罐里的小公主来说,或许是已经习惯的温暖。

对她来说,却弥足珍贵,令她常常感慨动容。

她想,今晚她要很郑重的,很认真的跟少年郎道一次谢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祝南风:你会变得很有钱!

李王氏:真的吗?哇……那会是什么滋味呢?

王大姐:是柠檬的滋味!酸!酸死了!!!!

【早期游牧民族有编织毛衣,用毛。毛绒线传到中国是鸦片战争后期,棉花是明末进入中国。本书异界背景是低魔+很古早的古代背景,突出两个字:困难。】

第49章 是大男孩了

异界的冬天似乎特别喜欢下雪。

飘散的大雪扑朔朔往脸上打, 走快了便觉得呼吸困难, 眼睛都睁不开。

纪寻在这样的环境里, 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

他速度如常, 也没有显出疲惫来。

南风便只窝在他怀里, 感受到少年人大掌按着她肩膀,小臂压住她整个后背, 单臂将她扣在怀里,像单臂抱着个孩子, 纵情驰骋。

纪寻的速度比落雪速度更快, 顺着雪飘的方向, 她偷眼望去, 风雪仿佛都被暗了减速键, 有种奇妙的、怪异的静态美感。

耳边疾风、雪声交错,搭配着震耳的心跳声,这是在地球上从未听过的声音。

即便走过许多城市,也看不到如此急速下的雪中林景。

尤其眼前飞掠而过的,还有在地球上绝不可能看到的诡异植被。

当然……最不可能在地球体验的, 其实是靠在一个人怀里……

闭上眼, 如此极速之下,她却觉得内心宁静。

速度慢下来后,她抬起头,更加肆意放眼看。

大雪覆盖下的山洞和已成型的别墅渐渐出现在眼前,下一秒,她双脚竟已落在地上。

扶着少年手臂摇晃了下, 她才站稳脚。

吸一口气,沁凉,她脸上复又有了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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