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机关算尽的利益分配(2 / 2)
根据相关法律,很多国家的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3~13人的。
如果只有3人的话,那么那些30以下股权的小股东,肯定就没有代言人了,董事会里的董事总人数越多,集中投票的门槛就越低。
顾骜承诺未来将按照13人的顶格人数设立董事会、把这一条写进发起协议和章程里。
这样算下来,哪怕只有7~8股权的小股东,只要使用集中投票,好歹也能确保13人董事里有一个你的代言人。
不过,以韩婷目前的财力,真能拿出来投资的,估计也就几千万美元,如果再多,就要抵押汉乐电子的工厂、设备了。(汉乐电子也不是上市公司,所以没法直接简便地抵押股权,只能抵押固定资产和技术)
至于郭台名,那就更弱鸡了。
张仲谋估计,韩婷和郭台名的资本加起来,最多也就在未来的13席董事会里,占到2个人。
其中韩婷的实力是1人多一点,郭台名的实力连1个完整的人都占不到,还要指望韩婷那边溢出的几张票匀给他,才能勉强有1席。
张仲谋更不能保证,韩婷会不会站在顾骜那边——听说那个女强人,原先跟顾骜也有师生关系,怎么看都有同谋的可能性。
“还有别的确保双方诚意互信的措施么?”张仲谋不满足地追问。
顾骜只好再设计。
双方最后磋商之后,又加入了两条
首先,顾骜想要注资的部分,并不直接全部亲自注进来,他个人可以注一大部分,总额不要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
其余部分,顾骜找了个好几年没怎么用的壳子,当年他那个在哥伦比亚大学念法学博士的表哥、陆光复的“陆氏电子”名义,注资到未来的“香积电”里。
“陆氏电子”这个壳子,顾骜是当初投资郭台名的时候,用过一用,也是专门为了绕过台资管制的货色。不过这一次,张仲谋要求全面改制“陆氏电子”,把陆氏电子的股权结构变成张仲谋一系控制权超过50。
这样,就可以通过二级间接持股,在未来的香积电防止顾骜一家独大了。
不过,张仲谋也要在香积电的直接持股里拿出一部分等额价值来置换,至少资本层面上顾骜是不能吃亏的,只是在经营投票权方面吃点亏。
这种措施也很好理解,比如你在一家公司有51的投票权,而这家公司又在另一家公司有51的投票权,那你就可以控制第二家公司,而实际上你的财产折算下来只相当于最终公司的26。
有点儿像“一个美国人只要能够在占美国51选ju人票的州,拿到51的普xuan票,他就能当上美国总统”,也就是说只要配置优化到刀刃上,26的美国人支持你就能把你送上总统的位置。
顾骜对于一家本来就是借壳的傀儡的控制权也不是非常在意,他也不想干涉张仲谋经营,所以一番核算后,这一条也就通过了。
有个几年招牌的、表面上属于湾湾资本的公司来代持,也可以进一步淡化顾骜在香积电的公众形象,降低未来被美国人曰本人管制的风险。
顾骜唯一的要求,是顺势把他表哥拉来做集团的法务和监事,防止张仲谋乱来。这一点张仲谋也同意了。
顾骜已经有两三年没怎么跟读博的表哥往来了,只知道他前年就哥**博毕业了,不过美国律师也不是法博毕业就能拿到执业证和自己开律所的,还有实习拿证的年限,这点跟中国一样。所以,估计陆光复眼下才刚刚过完实习期,有资格自己当合伙人、跟人开事务所。
能够本科念哥大金融系、读博读法律,这样的心腹人才用来“监军”,应该是可以胜任的,湾湾背景也能减少其他美籍华人高管的抵触。
这一切全部做完之后,顾骜最后还答应引进一家绝对中立的真外资公司入股,扮演一个比较超然的仲裁者的身份,防止那些中国人拉帮结派营私舞弊——张仲谋的这个要求,大致是相当于引进一家类似于历史上飞利浦这样的大股东,毕竟在另一个时空,飞利浦也占了湾积电22的股份。
这对于国际化和监督透明化是有好处的。
不过顾骜跟飞利浦没有交情,也不可能去请飞利浦,所以最后权衡再三,表示愿意让他的老朋友索尼投资10,作为一个比较局外的仲裁和监督人。
80年代半导体工艺的很多技术和工艺设备都掌握在曰本人手上,电子和电脑领域,美国人只是软件强,而硬件除了cu设计之外,其他是大面积不如曰本人的。
顾骜拉个索尼进来,对于未来突破技术封锁、减少管制风险的帮助,怎么也比拉飞利浦强,倒不是顾骜支持日货。
而且做生意都是有合作惯性的嘛,在前几个月的cd技术合作上,大把持有标准定义层专利的索尼、飞利浦和宝丽金三大巨头,顾骜也是选择了跟索尼合作,这在当时也算是站到了飞利浦的竞争对面上了。
所以现在往半导体方向转型,肯定也只能优先找原先其他生意领域的一贯合作者,不可能找一贯竞争者。
一番明面上的设计操作之后,ts上显示顾骜未来在香积电的最终持股,将会降低到48,已经低于50的红线了。其余四家或傀儡、或监督人身份的主体,会瓜分掉顾骜和张仲谋之间的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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