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 / 2)
南音摇头,心里忽然想到在飞机上彩青说的话,一个月两千的生活……她知道阿显的那房子多钱,三年前,也花了差不多一千多万,那现在就是市值两千万了……
她从现在起,一辈子不吃不喝,——也买不起!
心里忽然升起从未有过的一种灰心,自己穷其一生,也许有些东西,都得不到。她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了?陶保家更有钱,她和陶保在一起,却从未觉得有压力,就算到了他们家奢华无比的大屋子里,她也没有觉得丝毫压力。
是呀,如同游戏般的生活,离自己太遥远,反而忘记了羡慕。
但这一个,是自己与众不同的“他”,所以她敏感而自卑了起来……原来真的是有些东西,只有置身其中,才能感受到差距。
车身一晃,她猛然抬头,发现君显停了车。
他对副驾驶的彩青说:“你和她换换,让她坐前头。”
南音的心,瞬间搅成一团……又要“心绞痛”……不能呼吸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丫頭扔了一个地雷投掷时间:2014-12-09 01:08:22
☆、第九章
七月,英国的天黑的很晚,南音换到了副驾驶,依旧看着窗外。
人会被环境熏陶,曾经南音也听说过,什么大学培养出的学生,就会具有那所学校的气质,但她从来没见过。
君显,所受的是英式精英教育,所谓精英教育,如果用一种直白的逻辑让南音说,那就是普通15岁中学男生犯错得去门口罚站,而君显曾经所在的男校,当时是罚写十四行诗。
所以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君显可想而知。
南音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更甚至,她比周围同龄很多女孩子都更有见识,现在是盛世,国内搞收藏的都是有钱人,南音过手的东西,上千万,上亿的都有过。
但有钱人,身上没有君显的贵,那些当官有权的,她也见过不少,身上却没有阿显的雅,这种浑然天成的气度,常被人称为英伦绅士身上独有的迷人气质。
她没有去过君显的学校,曾经哈利波特风行的时候,她很傻气地问过,他们学校是不是也像那样,只记得君显左手拉着她的手,右手搭在她的头上好一阵,才说:“……那是在牛津基督学院拍的。”
艺术的牛津,科学的剑桥,阿显当时,正就读牛津大学,而因为南音奔了野路子,那也成了最后一次,俩人关于学业方面的聊天,也好像,是俩人最后一次见面。
当时只觉尴尬,如今想起,竟有些凄凉。
“我们顺着m25开过去,回家很快,不过我提议咱们在外面吃过饭再回去好不好?”旁边传来君显的声音。
彩青在后面说:“那就在外面吃,你自己住,咱们去了谁做饭?”
“你怎么还是不说话?”旁边人又问她。
彩青说:“第一次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水土不服不舒服……你别理她,让她一个人静一静。”
南音的心里,默默感激彩青。
君显却侧头仔细地看她,“长大了?变了好多……”看了一会说,“不知道是不是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最喜欢绿松石色?”
南音觉得脸上有点热,侧头看他,他正等着呢,对南音一笑,那么好看,南音瞬间觉得腿酥了!
车拐下了高速,又开了一会,君显说:“咱们就在这里吃饭吧……这里有几件餐馆,都是连锁的,谈不上特别好,但环境还可以。”
“都有什么?”彩青拍着座位,“坐完长途飞机,太难消化的可不行。”
君显笑着点头,“有一家法国菜,一家意大利菜……还有英国本土的,吃不吃?”
彩青立刻摇头,“意大利的,我吃意大利面,南音也爱吃。”
君显看向南音,看她还是看着窗外……他笑了下,把车拐在路边停下。
这里距离他家并不远,刚刚一起帮忙开车的朋友提前离去,等会他们自己可以开车回去。餐馆里人不多,方便几个人聊天。
大家点了菜,看服务生收了餐牌离去,方星说:“你们和阿显说了吗?陶家现在简直发的不行,他们这次也要去竞拍那个瓷母,有他在,一定多波折。”
“那也没办法,这次是在一家小拍卖行,还以为他们没消息呢。”大师兄说。
彩青把一碟腌橄榄放在南音面前,“怎么会没消息,我在飞机上面就想,这次连我爸也失策了,还特意让我们把南音也带上,想着势在必得,谁知道……猴……”一看南音,又把“猴百万”后面两个字生生咽了回去。
君显不紧不慢喝了口水,说道:“其实这些艺术品的价值,现在都已经被严重高估,国内的藏家,怎么还这么疯狂?”
“怎么不疯狂,现在到处都鼓吹,艺术品收藏,收益高,风险低,还是雅趣。”彩青看着自己弟弟,心里玩味地猜测着,他对南音,不知道是不是还是和小时候一样。
“嘶——”方星忽然抽了一口冷气。
“怎么了?”君显看向他,“杯子伤到了?”菜都没上,只能猜到这个。
“不是!”方星喝了口水,擦了擦嘴角,又吸了口凉气说,“陶家那混小子,来之前和他在机场拌了几句。”说完把机场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你说就他那样,现在也敢摆明车马来追南音。”
南音不喜欢他这时说这个,站起来说,“……我去洗手间。”
彩青一甩餐布,对着方星说:“就你话多。”拉着南音说:“走,我陪你去。”
看着两个女孩离开,方星心里发笑,君显从小就话不多,他们也想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毕竟和南音三年没见了,不然谁再心直口快,也不会这当口提这个。
他看向君显,一对上那周身气度,心里也和南音一般,顿时没底起来,这种没底,也不是今天才开始,君显小时候就特别聪明,属于别人给他教一首诗,他两三遍就能背会,让他胡诌一首,他真的就能来的那种孩子,但方星觉得,南音也不笨,只不过天赋在另一方面,于是他说,“对了……陶家那混小子还说过几天也要过来,那瓷母的拍卖行在伦敦还是外伦敦。”
君显低头看着桌上的刀叉,淡声说:“外伦敦。”
方星等了半天——靠,就完了?!没别的想法,说法?他拿出手机,按了一行,桌下面递给旁边人瞧。
老四坐他旁边,拿过来一看,上面打着:“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没人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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