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9章 北庭警方的态度(1 / 2)
这个结果,王为估摸着自己短期内是很难知道了。
正东派出所案情分析会后,麦旭平随即指示黄在俊,正式向市局汇报,“交易会杀人抢劫案”已经侦破,请求上报省厅和部里,对犯罪嫌疑人包振海进行全国通缉。
原本已经略有松懈的全市搜捕,再次抓紧。
省厅领导亲口指示,要从头开始,原先排查过搜索过的地方,要再次排查再次搜捕。人手不够,省厅从全省其他公安局和省武警总队调集人手支援,总之一定要将犯罪嫌疑人包振海抓捕归案。
不过,这都与王大队无关了。
他很清楚,这样的抓捕,自己参与其中,并不能起到多大作用,也就是增加一名普通的搜索民警罢了,因为他对北庭市区的情况不熟悉,他能起到的作用,甚至还不如基层派出所的治安联防队员。
对于王大队这样的精英刑警来说,这也算是一种警力浪费。
他还是尽快返回边城,回到禁毒大队长的岗位上,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他的作用。
所以接下来的搜捕工作,他并没有继续参与,而是全力投入到对阿都团伙贩毒案的侦办之中。
麦旭平指示,给予边城来的同志最大程度的协助,各部门要为边城同志大开绿灯,尽早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
参与“交易会抢劫杀人案”的侦破,并且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王为来说,“好处”其实是显而易见的。
最大的好处就是,北庭市公安局党委经过研究决定,“阿都团伙贩毒案”,交由边城同志主办。
这涉及到一个管辖权限的问题。
一般来说,案发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但是“阿都团伙贩毒案”的特殊性就在于,这个案子的案发地,不法侵害的所在地,既可以算是在边城也可以算是在北庭。
谁叫这帮毒贩是在两个城市之间“交叉贩毒”呢?
边城的四号运到北庭去卖,北庭的大麻运到边城来卖。
当然,本案的全部犯罪嫌疑人,都是在北庭抓获的,一网打尽,随着阿都等人的供述,又有更多的团伙成员相继落网。主要犯罪地,是在北庭这边。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案子,边城就只能是协助侦查了,最终要由北庭这边来起诉,来审判,这样更加合乎地域管辖的原则。
所以一开始,北庭市公安局也是这么个思路。
但这个案子的侦破,边城的同志却是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的作用,就这样吧案子移交给北庭的同志,然后“两手空空”回边城,白白辛苦那么久,说起来,心里怕也是很不痛快。
虽然说,干刑警也好缉毒警也好,并不是为了立功受奖,可是谁没有那么一点上进的心思呢?
自己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好不容易破了这么个大案,最终功劳却是别人的,要说十分心甘情愿,怕也是没人相信。
然而这个案子,从管辖权上来说,确确实实是由北庭来办理更妥当。
这一点,边城的同志都是很清楚的,也有了相应的心理准备。
现在,北庭市公安局党委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对边城同志而言,实在是莫大的惊喜,也大大出乎王为等人的意料,程雪曹承三毛简直是喜出望外。
破获这么大的团伙案,跨地万里,抓获大量毒贩,这是实实在在的功劳!
尤其程雪这样的年轻缉毒警,太想要有一个这样的大案来证明自己了。有了这个案子打底,她今后在禁毒大队的地位就会直线上升,大家再也不会将她当新兵蛋子来看待了。
不过王大队思考再三,还是婉拒了乌书记和麦局长的美意。
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考虑,这个案子留在北庭起诉,审判,比在边城起诉审判,要方便得多,也要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真要是由边城起诉和审判,光是这调查取证所需要的功夫以及警力,就不得了,恐怕他将西城区禁毒大队的所有缉毒警察都调过来,也远远不够。
当然,乌牧,麦旭平和黄在俊都明确表态,会给他们最大的便利,全力协助他们把案子办结。
可谓诚意十足了。
北庭的同志,也是以此来表示对王为的感谢。
最终,王为说服了乌牧,麦旭平和黄在俊,将案子移交给北庭警方办理。
麦旭平和黄在俊都觉得很过意不去。
边城的同志,这完全就是“学雷锋”啊!
那么辛辛苦苦,最终这颗大桃子,都归了北庭。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边城的同志两手空空,就这么“一无所获”地回天南去。
所以,最终还是乌牧亲口给王为承诺,一定会将边城同志在这个案子之中所付出的艰苦努力,正式通报给天南省公安厅和边城市公安局,建议天南省公安厅和边城市公安局,对参与此案侦破的同志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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