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青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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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案犯一押回局里,立即就组织突审。

审讯由洪峰亲自主持,王为和白娇娇辅助。

期间,市局局长也亲自赶到了刑侦支队,默默地观看了一段审讯过程之后,交代刑侦支队支队长和副支队长几句就走了。

虽然这是个大案子,但有洪峰在主持就够了。

身为局长,他是管全盘的,不可能在一个具体的案子上完全沉下去。

况且这个案子既然涉及到唐威,局长还有很多的“过问”需要应对,肯定有不少领导会对这个案子表现出足够的关心来。

这就不是洪峰的事了,是一把手的事。

撬开二虎的嘴并不太费力。

这家伙固然有点一根筋,而且也知道自己只要招供了就必死无疑,但他还是招供了。就他那智商,怎么可能是洪峰,白娇娇,王为的对手。这三个人,随便哪一个出马,都能对他形成智商碾压。

当然,主要讯问的还是王为。

这是洪峰的亲口指示,让王为主审,他和白娇娇为他站堂威。

除了奖掖提携后辈,这么做也有现实的原因。

二虎是被王为抓的,猫哥也是被王为毙掉的,在王为面前,二虎这傻大个有心理阴影,面对无可抗拒的强者,心理防线很容易被击穿。

这个审讯,又让洪峰和白娇娇暗暗吃惊,再次对王为刮目相看。

老手啊!

绝对是积年老手!

他俩都算是老刑警了,尤其是洪峰,现在边城市局搞刑侦的,除了从其他地方交流过来的少数几个,谁不是他的徒子徒孙?

看人的眼光老毒了。

但洪峰也不得不在心里承认,王为他算是看走眼了。

比很多他亲手带出来的高徒一点都不逊色。

问题是,这小子才参加工作几个月?而且还不是干的专职刑警工作,是在派出所混的。虽然派出所警察也一样的管刑事案子,但一般来说,案情都比较简单,碰到老鸟的可能性不大,犯案的多数都是菜鸟,随便一审一诈,就什么都招了,积累不了多少经验。

这小子如此能干,只能说“睿智天生”。

有些人,天生就是干警察的料。

“青龙,我只知道他叫青龙……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我们平时都是叫他龙哥……”

二虎很快就开口交代。

王为心中微微一沉。

青龙!

这个名字,他有印象。

也是在内部材料上看到的。

穷凶极恶!

如果一定要用四个字来形容这个人的话,王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这四个字。

那是一份通报东南亚边境地区重要罪犯的资料,当然时间是在另一个时空的好几年前,具体是二零零几年王为都记得很清楚。

当时他参与调查一个重大毒品案子,接触到省厅禁毒总队汇编的内部资料。

奇怪的是,青龙不是毒贩。

他是毒贩雇佣的杀手!

在整个东南亚地下世界,青龙都可算是一个传奇。有不少“老大”都喜欢雇佣他。

这个人的特点很鲜明,最显著的一点就是——认钱不认人。

不管是谁,只要出钱,就能雇佣他。

自然,这个所谓不管是谁,也是有条件的,就是必须是他认可的“大佬”,是圈内人。完全不熟悉的圈外人,哪怕给再多的钱,青龙也不会接单。

当然,前提是不熟悉的圈外人要能够找到他才行。

也许上一回,青龙还在某个“大佬”服务,帮他清除异己,消灭敌人,下一回,这位大佬就可能成为他的枪下亡魂。

青龙从来不和你讲面子,更不会讲交情。

这样的人,他也没朋友,没交情可谈。

照理,这种没原则的杀手,应该是人人得而诛之。他才是最大的危险分子嘛。

但青龙是个例外。

不是没人想杀他,只是从来都没人成功过。

这家伙似乎有着某种异乎寻常的避险本能,总是能提前嗅到危险,从而每次都能安然脱身。而那些想杀他的人,却一个都逃不过他的报复,用不了多久,就一一暴毙。

甚至连家人都不放过。

这么多年来,被青龙连锅端的“大佬”,可不止一个两个。

青龙就是要用这种血腥的手段来维护他的“原则”和江湖地位。通过血腥杀戮,青龙明白无误地告诉那些想打主意的人——别玩火!

想要和我玩,就必须按我的规则来。

你给钱,我办事!

如果你怕人家找我杀你,那你可以预先给我一笔钱,存在我这里,作为买命钱。收了你的买命钱,人家再让我杀你,我就会拒绝。

这就是青龙的规则。

多年以来,他都活得很滋润,比许多叱咤风云的“大佬”活得长久多了。

大佬们换了一茬又一茬,青龙却依旧还是那个青龙,在边境地区,活跃非凡,杀人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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