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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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华》就此告一段落。

等看完小说内容后,主编焦弘还有些意犹未尽。

这篇小说明明还能继续写下去,但想了想后续要写什么呢,要写已经变得自强自立的曼如接受了一个优秀男士的追求,重新回归相夫教子的生活?还是写她孤独终老,继续做自己的生意?

好像都不好,还是就这样落幕,给人一些留白遐想的余地。

宏飞拍案赞道:“好,曼如实在太好了。这时候文坛都在呼吁要解放女性,呼吁女性自强自立起来,这篇小说出现的时机实在是恰到好处,也不知道是不是哪位文豪换了个笔名写的。”

主编焦弘摇头失笑,怎么说呢,这篇小说立意深远,文笔上倒是稚嫩了些,作者应该的确是个新人。

不过描写得很是细腻,几番情感的变化都到位了,一个作者刚开始写文章就能写出这样的水平,以后只会变得越来越优秀。

“主编,这篇小说要什么时候开始连载?”宏飞不免多问了一句。

焦弘点头,“现在送去校对,等后天《琳琅》完结后立马把这篇安排上。这篇稿子多,你先安排一天四五千字连载。稿费的话……先定千字一元,等后续看看反响再考虑要不要提高稿费。”

宏飞立马应声,抱着稿件就要走,结果刚走两步就被其他同事拦了下来,“宏飞你等等,先让我们把小说看完再拿去校对啊。”

“是啊是啊,我们都还没看完呢,你别这么激动啊。”

他们在旁边都等了那么久了,好歹让他们先一饱眼福吧。

宏飞一拍脑袋,“成成成,我这不就是一时给忘了吗?”

——

焦急等待了两天,季曼玉终于收到《小说日报》的来信。

在信上,《小说日报》的编辑说了报纸正好有一部小说要连载完,她这部小说就接着连载,三号那天就能在报纸上看到《光华》。每天连载五千字,稿费暂定为千字一元,如果后续成绩好,报社那边会酌情增加稿费。

她这篇小说有十万字,随着信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张一百元的汇款单。

这还是季曼玉生平第一次自己赚到钱,她看着汇款单一个激动,忍不住回身抱住衡玉,激动道:“玉儿玉儿,这是大姐第一次赚到钱!太好了太好了!”说着说着,眼泪就要下来了。

在郁家的两年生活,终究对季曼玉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

以前的她虽然性情柔顺,不擅言辞,但心中安定,情绪从来都是平稳的。现在却很容易就掉眼泪。

衡玉轻轻拍了拍她的背,温声安抚她。

等到季曼玉的情绪平静下来,她才用纸巾擦了擦眼泪,“我们明天出去逛街吧,大姐用自己赚到的钱给你买新衣服和新首饰,这天气也越来越炎热了。”

衡玉笑了下,“好,那就要让大姐破费了。”

第二天季复礼没有课,他跟在身后帮忙提东西给建议,季曼玉充当掏钱的人,衡玉顺势沦为工具人,任由他们摆弄,他们觉得什么好什么适合她,就推了推她让她快些试衣服。

简单挑了两套衣服后,三人上车,季复礼让司机把车开到百货大楼,“爹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带两位美人去百货大楼买洋裙穿。这年头一些时髦的女人都是穿洋装的,你们也去挑一两套,多试试不同风格的衣服。”

衡玉不挑衣服穿,不过她觉得给季曼玉选两三套洋裙也不错。

于是到了百货大楼,就变成了衡玉和季复礼帮季曼玉挑衣服。季曼玉看着那些小皮鞋和礼裙,也不再像之前那样抗拒,而是任由衡玉帮忙挑选。

衡玉的眼光极高,她打量几眼,就能准确挑出哪些衣服适合季曼玉。半小时后,三人买完东西,拎着满手的东西回家。

很快就到了《光华》在报纸上刊登的这一天。

庄子鹤已经事先从季曼玉寄给他的信中得知此事,今天早上一到北平大学,没急着备课,而是抽出刚送到不久的《小说日报》最新一期,展开报纸阅读起来。

当看到曼如被强压着缠足时,庄子鹤的眉心微微蹙起。文章里有一大段关于缠足的痛苦描述,这是用一个孩童的视角去描述的。以至于残忍里带着几分天真,更能让人心疼起曼如来。

当看到曼如喜欢伺弄花草、喜欢刺绣,对一切从来没接触过的东西都充满热情时,任谁都会被她的热情所打动。

很快,就到曼如从父母口中得知她有一个未婚夫的情节了。

庄子鹤正要继续往下翻,却见已经到了下一篇小说。

他微微一愣,抬手揉了揉眉心,无奈笑笑。这五千字着实短了一些,他才刚沉迷其中居然就看到头了。

把报纸放回去,庄子鹤端起水杯喝了口水。他身边的同事也在翻看报纸,也有人看到了《光华》这篇小说。但这篇小说还没有展开来讲,以至于很多人对它的评价也比较一般。

不过想到季曼玉告知的后续情节,庄子鹤勾唇轻笑了下——这篇小说也许会引发不小的争议,但绝对会是一篇很优秀的作品。

季家大宅里,衡玉也在翻看《小说日报》。季曼玉坐在她对面,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正拿了一本字帖在练字,但她的字写得比平时差上不少,分明是很在意。

几分钟后,衡玉把报纸合上,季曼玉立刻将钢笔往桌子上一搁,“终于看完了,让我也看看报纸。”

衡玉笑了两声,没再逗她,把报纸递给季曼玉就起身回了房间。

——

果然,在连载第一期时,《光华》这篇小说没引起什么很大的水花。但到了第二期,小说的内容却引来不少人的强烈愤慨。

他们原以为曼如定下婚约,作者会写她拥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毕竟从第一期报纸追过来的,都知道她已经是一个蕙质兰心又精致漂亮的年轻姑娘。

结果倒好,读者很喜欢的女主人公却被她这个未婚夫嫌弃!还敢用看旧东西一样的眼神看曼如!

第二期的连载截止到曼如母亲说那句“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读者再往下一翻,该死,居然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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