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2 / 2)
那天的情况是这样的,剧情一开始的确和《战国策》里那段差不多,但是唐且当时没有带剑上殿,所以他顺手抄了个青铜鼎。
而鸡汁又勇敢的寡人,只是淡定的看了唐且一眼,就开口说道:“先生并非刺客,又何故做出此相?”
轻松又装逼的一句话,瞬间ko了唐且,让他跪倒在寡人的龙裤裤下,答应借地给我们不算,还成了寡人的脑残粉。
对于嬴政信里的说法,白仲表示是连半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但是后来,白仲见到了唐且,身无三两肉,脚步浮虚,一看就是真正的文弱书生,完全不会武功的那种,这辈子拿过最重的东西,搞不好就用来砸嬴政的那只鼎。
“难怪大王一点都不担心对方是刺客。这种水平的人,以嬴政的武功,分分钟能捅死一个。”
唐且见到白仲的时候,也拉着白仲讲了大半天,秦国大王真是棒棒哒,唐某真是佩服死了之类的话,听得白仲心里不停的“呵呵”。
这家伙不会是受嬴政之托,特意来我面前这么说的吧?
不管怎么说,搞定了唐且就该攻楚了。
和历史上李信急于求成不同,白仲虽然也是兵分两路,但走得不慌不忙,跟旅游似的一点都不带着急,反而将项燕逼得甚为着急。
没办法,敌人不暴露,自己就找不到可以进攻的地方。
和白仲不需要一场战役来证明自己的将名和才华,也不用担心嬴政不放心自己带着几十万大军在外不同,项燕因为那句“以静制动,后发制人”,被楚国世族喷成了翔,所以项燕反而着急了起来,他急需一场战役来证明自己。
“诸将听令,我军秘密援军已到,且秦军没有发现,现在我军与秦军一战的机会到了。”项燕的话,让手下的将领们有些小激动。
但待手下刚一激动起来,项燕立刻又往众人身上泼了一盆冷水,“此战不求大胜,唯求小胜尔,大家不要轻易妄动。”
项燕的野心并不大,只求能胜秦军一偏部,然后与秦军进入对垒状态即可,历史上能有那么大的胜利,完全是猪对手成全了他,外加……
“昌平君府果有异动?”李信开口问道。
“不错!近日有不少神秘访客前往昌平君府。”手下人来报。
“太好了!大将军说有一场大功送我,并让我在郢都附近埋伏,我还以为他是骗我的呢,没想到……果然应在昌平君这。”李信一脸兴奋的开口说道。
李信这个人好名,且也有将才,只可惜的是,李信没什么厉害的实力背景,一直都没有什么发挥的机会。一开始他在秦国的名气,还能和白仲、王贲持平,但是灭国战争一开始,白仲一马当先跑在最前面,远远的将所谓的秦国新锐名将们都甩在了后面。
好吧,白仲是嬴政的伴读,又是嬴政的知交好友,又善于练兵,最后更发明了“骑兵”这么犀利又牛逼的大杀器,可以说白仲打一出生的时候,就凭姻亲关系赢在了起跑线之上。
李信放弃追赶白仲之后,想去追赶王贲,可是追着追着,王贲也被白仲、王翦二拖一的带了上去,现在地位比他要高了。
好不容易,等到灭楚之战,李信想出了自以为绝妙的方法,而且他也确定嬴政的确是对他的方法动了心。
但是……这剧情真是神转折啊……
不过话说如此,李信虽然有些小小的怨言,但既然白仲选他为副将,并且安排他做这么重要的工作,就算心里还是不服气,但他也绝对不会因私而废公的。
李信定要铲除昌平君这个毒瘤,让大将军的主力部队没有后顾之忧。
☆、1796.19第一更来了么么哒
白仲率领着大军一路向寿春进发,沿路守城无一不闻风而逃、望风而散,让秦军如入无人之境。
但白仲却没有太得意,而是深记得历史上李信的教训,每走一步都稳扎稳打,就怕项燕在哪给自己挖个坑。
果然,白仲到了汝阴城下,就遇上了一座坚城。
“看来,项燕是准备弃淮南之北,而保淮南之南了?不过……关我什么事?”白仲搓了搓,命令秦军进攻汝阴城。
攻了三个时辰,没有攻下来。
白仲一挥手,表示,“算哒,先去伐木,准备造新的攻城机器。”
没得破,秦军一路南下,虽然白仲已经走得很慢了,但是那种攻城机器走得更慢,所以投石机什么的还没有跟上来,白仲手中只有濠沟车和云梯,面对普通小城是够用了,面对这种城高池深,守军又特别顽强的城池,并没有什么卵用。
白仲虽然暂时没有攻城,但他也不想让汝阴人好过,每天照样还是排出大阵仗,对着汝阴城喊打喊打一番,按一日三餐打卡,让项燕气得直抓狂。
项燕原本的计划是这样的,以汝阴吸引秦军火力,待秦军攻城困乏之时,自己再带着楚军主力杀出来,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可是现在白仲根本就不搭理项燕,她就干她自己的事,慢吞吞又慢吞吞,毫无一个年轻人应有的锐气。
要是项燕知道白仲的真实性别,大约会骂一句,“女人就是事逼,难怪上个厕所都比爷们久”,但是现在他只能骂,“三十几岁的暮色深的跟个老头似的,年轻人的锐气呢?你看看隔壁王贲那一路军,跑得多快!”
王贲快是王贲的事,白仲一点都不着急。
这次伐楚有可能是大秦最后一场大战了,嬴政分桃子的心情白仲很明白,自己拿到主帅的位置就够了,应该给手下们一个发挥的机会,自己把功劳全捞了,算了什么事?
看着《毛衣的二百种织法》,白仲慢吞吞的在主帅大营织着毛衣。
第一件织给嬴政,第二件织给两个熊孩子。
不是亲妈不疼熊孩子,而是第一件是练手的活计,打得丑不好意思送人。
白仲除了慢吞吞的织毛衣,每天就是忙着给嬴政写情书,什么“人家今天攻城的时候又想出了一个新花样,下回我们来试试”之类的东西。
没过几日,白仲听到一个消息,秦王将亲临郢都。
“到郢都又怎么样?又试不了?”白仲嘀咕了一声,继续打毛衣。
打了几日毛衣,白仲终于成功的织出了一条毛……围巾,不好意思,毛衣还是学不会。
围巾,全平针织出来的,就这还织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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