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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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紧闭着眼睛,眉头痛苦地皱了起来。

黄蓁蓁在心里把各路神仙都感谢了一遍,“活的就好,活的就好!”

毕竟被‘抛尸’的甲竹湖是她家承包的,人又是被她发现的,要是真死了,对她家影响也不好,而且她也要吓死。

可惜少年咳嗽了两声之后又晕了过去,不论黄蓁蓁怎么推他都没反应,摸他鼻息,已经有呼吸了。

她松了口气,将少年扔在地上,准备离开打电话报警。

早晚温差还是相当大的,尤其在野外,不像城市里各种工厂人口密集,导致气温普遍比郊外偏高。

她身上湿漉漉黏嗒嗒的,被晚风一吹,身上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

走了几步,回头看看地上就穿着一条内裤躺在地上的少年,想想又走回去,将他扶了起来:“算了,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不然人都救活了,要是再因为我的不作为而出了什么事,我反而良心不安。”

此时正是每天玉佩再度凝出水珠的时候,黄蓁蓁将玉佩凝出的水珠塞到少年嘴巴里,嘀咕道:“便宜你了!”

她将少年背了起来,手中拿着麻袋,把他背到自己藏电瓶车的地方。

电瓶车两边装大电饭锅的竹筐够大,她将两个框合在一起,把那少年放进去,一点不怜香惜玉地将他塞成一团。

这少年长胳膊长腿,精瘦精瘦的,骨骼还算柔软。她不客气地将少年窝成一团,又到旁边摘了两片尚未完全枯老的大荷叶盖在上面,骑着电瓶车往家冲。

途中一直在想,该怎么处理这个少年。

直接送到警察局?

想到之前那个敢抛尸的人,她本能地觉得危险,他会杀这少年第一次,要是知道这少年没死,会不会再来杀他第二次?

总不能带回家吧?

会被人抛尸的人,肯定是个大麻烦,说不定还会连累到爸妈。

不行。

如果当时抛尸的人是个十七八岁或二十几岁的人,她就当成小混混间打架斗殴不小心打死了抛尸了,可当时抛尸的人大约三十来岁,一点不像打架斗殴,加上他双手被绑,嘴巴被堵,活活扔下去淹死,若不是她恰巧在那里解小便,这少年绝对活不了。

加上那附近没有监控,凶手都没地方找。

那上一世这少年到底是死是活?

说起来,上一世这个时候,还真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还引起记者下来采访。

因为那时候觉得像杀人强~奸之类的事跟她就像是在电视剧中一样遥远,而且她一直被老爸保护的很好,只知道确实有这样一件事,还上了本地电视台的新闻,但那新闻她也没看过,只是听人道听途说讲了一些,具体的没关注。

对了,她在初二忽然转学,也跟此事有关。

本来她每天自己骑车上学,那段时间人心惶惶,老爸不放心她的安全,才把她转到本镇的初中,就在家门口,走路十分钟就到。

难道当时死的就是现在自己救得这个少年?

黄蓁蓁用脚踢了踢放在座位前面的竹框中,“你的小命可是我救得,要记得报答,知道吗?”

竹筐中的少年没有反应。

她也不是真的要对方报答,就这么随口一说。

黄奶奶早就站在家门口张望,看她回来才放下心,喊道:“心肝哎,饿了吧,饭已经给你盛好,赶快来吃饭!”

黄蓁蓁生怕被黄奶奶看到框里的少年,直接把车骑到车库里喊道:“奶奶你先吃,我把车停好。”又喊道:“奶奶,我想吃荷包蛋,你到厨房帮我煎个蛋好不好?”

黄奶奶笑呵呵地应:“好,怎么不好,你想吃什么奶奶都给你做。”

由于厨房有油烟,黄奶奶做饭的时候都会把厨房的门关起来。

黄蓁蓁松了口气,自从食用玉佩里的水珠后,她力气大涨,连人带筐的一起拖到楼梯口,又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框拖到黄茂行的房间。

黄茂行在省城里读高中,平时房间空着没人睡,国庆节回家待了几天,天天被黄蓁蓁拉着看电视洗脑,现在又回到省城。

她粗鲁地将少年从竹筐里拖了出来,放在床上。

少年身上皮肤还不错,没有黄敏行白,但也不黑,健康的小麦色,裸~露的肌肤在竹筐上擦出好几道红痕。

他身上的内裤湿哒哒的,在黄茂行的床上留下一道湿漉漉的痕迹。

她站在床边无语地看着床上的少年,好一会儿后才长出了一口气,趁他还没醒,动作利索地扒了他的内裤,扔到床边,在黄茂行的抽屉里找到一条新内裤给他换上。

上次国庆节她给家里每个人都买了一打新内裤,这次正好用得上。

至于新内裤买回来没有洗过能不能穿……管他的,反正又不是她和她的家人朋友穿,对陌生人,有的穿就不错啦!╮(╯▽╰)╭

给他穿内裤的时候,她还在他结实挺翘的屁股上揩了把油,不轻不重地拍了下他弹性十足的屁屁,评价道:“还挺白。”

☆、第40章

给他换内裤的功夫,楼下的黄奶奶已经吊着嗓子在喊了:“蓁蓁,鸡蛋给你煎好了,快下来吃晚饭,别把胃给饿坏了!”

黄蓁蓁走到窗户边朝下面应了一声:“哎,马上就下来!”

她将黄茂行房间的窗帘全部拉了起来,关上房门时,顺手用钥匙将房门反锁,将钥匙拔了下来,揣在口袋里。

她其实并不爱吃荷包蛋,但鸡蛋这东西有营养,偶尔吃一吃也没啥。没想到黄奶奶听她想吃荷包蛋,一次性煎了三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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