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穿成女配闺蜜 第2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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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宋阿婆家,看见堂屋门口放着两只背篓,一只大背篓、一只小背篓。于笑问:“阿婆, 你们今天去赶集吗?”赶集, 也就是自由交易。一般都是以物换物, 但是, 也有人是用钱交易的。因为自由交易一个月才两次,而且都是小交易,也没有人管, 所以只要不被看到,用钱交易大家也是默认的。但是,用钱交易的不多。

宋阿婆道:“去赶集啊,去看看。以前去赶集的时候,都会带上家里存的鸡蛋,但是自从你们来了之后,我们家的鸡蛋就不用带去赶集了。”不仅是他们家,还有别人家。不过周知青走了,订鸡蛋的人又少了一个。

于笑倒是有些好奇宋阿婆要用什么去交易,所以打听道:“阿婆,你用什么去交易啊?”

宋阿婆哪里不知道她的想法,她笑着解释:“用菜干啊、玉米粉、大麦粉之类的。像菜干、菌菇干,我们乡下地方不稀罕,但是城里人会需要,城里人没菜吃,要花钱买,不如和我们换便宜。还有玉米粉、大麦粉之类的,城里人也会来换。还有鞋子,我们自己做的鞋子也会拿去交易。”

原来如此,还挺有学问的。

宋小聪也好奇的问:“于知青,你要去换什么啊?”

于笑道:“我也不知道啊,我去看看,我们那边没赶集,所以我好奇。”指的是现实世界没赶集。

宋小聪有所明白的点点头:“那于知青你要把钱藏好了,赶集的时候扒手很多,有的会偷钱。”

于笑点点头:“谢谢宋小同志。”

宋小聪顿时抗议:“我可是大同志了。”

吃好饭,于笑没有急着走,而是看宋阿婆把赶集要去交易的东西都拿了出来,其中光鞋子就有二十来双。于笑看着鞋子又问:“这么多鞋子能换完吗?”看鞋子的码数,基本都是在40码左右的。这一般都是给汉子穿的。

宋阿婆轻声道:“能,会有人专门来收。”

“啊?”

宋阿婆放好东西:“你有没有发现我的鞋子做的都比较大,都是汉子们穿的?”

于笑点点头:“发现了,是这个码数的鞋子比较好交易吗?因为男同志们比较费鞋,所以这个码数的鞋子才好交易?”

宋阿婆摇摇头:“那倒不是。我刚才说过,这个鞋子有专门的人来收,收了去干什么我不知道,不过估计应该是卖给城区里的人。百货大楼的鞋子多贵,就是城区的人也不能每天穿百货大楼的鞋子啊,所以他们也穿布鞋。但是城区的人都是工人,哪里有时间会做这个?就是有时间了,他们金贵,恐怕也不会做。所以有人专门从我们这边收了鞋子,然后卖给城区里的人。”

原来如此,如此于笑倒是听的明白了。不过,如果有人专门收的话,那么对方应该是黑市里的人吧?“那他们用什么来收啊?”

宋阿婆道:“用各种的票,肥皂、大米、富强粉之类的,都行,反正就没有钱的。”用钱的话这目标有些明显了,因为换鞋子的可不只是她一个人。“除了这些之外,有的用布也能换,我一般会换布,换了布票的话,我还要再去买布,有时候供销社都买不到布。所以换布的话,布我可以继续用来做鞋。”

“难怪阿婆手艺这么好。”于笑称赞道。这话不是虚的,宋阿婆给她做的衣服手工都很好的。于笑在现实世界是富二代,她穿的衣服无一不是名牌,就算很多是淘宝买手店买的,淘宝网红店买的,于笑也讲究做工,有些衣服再好看,做工不好,她也不会穿。所以她能称赞宋阿婆的手工,可见宋阿婆的手工是真的好。

等于笑回到知青宿舍,她看到金铃和林爱瑶已经吃好了饭,也差不多要出发了。于笑没有东西,她背着小背篓,和自己的书包,书包还是打满了补丁的那个,反正她也不在意。书包里有她可以换东西的票,有点心票、糖票、布票。自从盗墓贼事件后,她就没有去过城区,所以也没有机会拿票去换现金,这段时间以来,好感值已经增加到1852了,前段时间,于家那边又收到了不少的好感值,于笑猜测,是腊肉和布票到了。说起来,她从林爱瑶身上也得了不少的好感值,但是从金铃身上只得一回好感值,那就是她帮金铃洗被子,然后掉进水里的那次。

就是她给金铃送肉送点心都没有过好感值,却是因为洗被子拿到了。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于笑猜测过,送肉送点心,在金铃的心中,觉得她这是给原来的金铃的,而不是她,所以她没有给好感值。而洗被子,确实帮她的,所以她给好感值。不过,卖布票给金铃也是没有好感值的,大概是公平交易吧。

不得不说,金铃是非常理智类型的人,好感值非常的难刷。

“你们走了吗?”田晶晶也准备好了,也背着背篓。

背篓是真方便,还可以做一块破布盖盖住,用肩膀承载力道,比用手拎东西轻松多了。

于笑道:“我好了。”

林爱瑶:“那我们走吧。”

女知青这边五个人全部去赶集。男知青那边加上任朔一共七个人,也去赶集,不过有的男知青背着背篓,有的男知青拎着篮子。像韩简,拎着一个麻袋。

知青们是一起走的,这是一个天然的团队。

知青们走出一段路,看到一些组队的村里人也走在一起。

林爱瑶介绍:“其实平时去赶集的人不多,但是农历十二月的时候最多了,因为很多人要买年货,初一和十五有两天可以买。”

于笑等新来的知青点点头。

“于知青。”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众人回头,只见是背着背篓的张云朵跑了过来。一些男知青笑呵呵的看向韩简,韩简则面无表情。

张云朵也不在乎,她走到于笑身边,挽起于笑的手:“于知青,我和你们一起去赶集。”

于笑道:“好啊,你们家就你一个人去吗?”

张云朵摇头:“我奶奶、我娘、还有我嫂子她们都去,家里需要的东西她们会买,我就去看看,买点姑娘家需要的东西,对了,你第一次去赶集吧,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你可以问我,我给你介绍。”

金铃眼神复杂的看着于笑和张云朵,说起来,这是她第三次看见张云朵来找于笑了。第一次就是于笑掉进水里的那天,第二次则是第二天,张云朵来看于笑好些了没有,这是第三次了。

每次看见张云朵来找于笑,金铃总觉得自己的认知在一天天的奔溃,不仅如此,加上于笑和小说里那个于笑也有些不同。她声音还是比较细小的,性格也比较斯文,但是,不像小说里那个于笑那样自卑。比如小说里的于笑说话的时候,不敢看人。再比如,小说里的于笑也有很多周蜜红送给她的东西,衣服之类的,她都不好意思穿。但是这个于笑不一样,她都是舍得穿的。

所以,这到底是不是她看过的那个小说世界,是不是那个小说衍生的小说世界。

金铃是真的想不明白了。尤其是,张云朵和于笑怎么能够做朋友呢?

于笑道:“好的呀,谢谢你张同志。”

张云朵道:“你以后别叫我张同志了,咱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你叫我云朵吧,我也叫你笑笑,好吗?”她是听见过周蜜红叫于笑笑笑的,觉得这名字挺好听的,又好叫。

于笑附和道:“好啊,云朵。”

“笑笑。”

两人相视一笑。

韩简和男知青们走在一起,他不由自主的看向张云朵和于笑,他的眼神也有些奇怪。于笑和周蜜红是好朋友,周蜜红以前喜欢她,缠着他不放。而现在张云朵对他也特别热情,也喜欢她。可于笑和张云朵又成了朋友,老实说,虽然他也不知道奇怪在哪里,但就是觉得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更凌晨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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