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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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实不知哪儿才能寻到我的家。 我曾把一个人当成这个世上的唯一,可直到他把我遗忘的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天大地大,我根本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

我衣衫褴褛的一路流浪,不吃不喝,神智恍惚的想,原来,我人生的终结是暴尸街头。

事实证明,我没能死于坠崖,没能死于上吊,没能死于暗箭,没能死于滔滔江流,自然更不会死于饥饿和寒冷。

当我半死不活的从蒸笼摊前飘过,咽着口水盯着摊贩大叔时,心中设想的情节是在他得知我连一个子都无后挥手赶人,不料大叔塞了俩包子给我:“小姑娘离家出走了吧,早些回去,莫叫家人挂心。”

当我瑟瑟发抖的蹲在寒风中,黯然怅惘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时,恰巧出来挑水的老婆婆硬拉我进屋烤火,说什么都不同意我在外边过夜。

每逢此时我总禁不住鼻子泛酸,又不由暗怨这地方民风会不会太过淳朴了些,这不是京郊么,离那繁华骄奢的京城才几步远啊喂。

就在我任由自己自

生自灭却无论如何都灭不了的时候,无意间撞上了一出官兵欺压百姓的烂戏。

说来也巧,那被欺压的百姓正是前几日慷慨赠包子的大叔。

这些腰间挂刀的官兵砸烂了他的摊子,冲进他家捣鼓了好一阵子,但听领头人喝了句什么,继而跪地求饶的包子大叔满口喊冤,毫无疑问的被忽视。

我靠在旁边一面啃着馒头一面观察着事态发展,只见屋里跑出个肚子微隆的大婶追喊“相公”,果然是大叔的妻子。那些官兵嫌她碍眼推推攘攘,我这才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赶忙起身扶住了险些摔倒的大婶。

没了阻碍的官兵们很顺利的将大叔架走了。

没走远,又见另一群军士封住了繁华的道路,并命令两旁百姓跪身,说是襄仪公主殿下出巡,体恤民情。

那几个原本趾高气昂的官兵一听公主的名号,忙恭谨的让出道来,谄笑不止。我倒觉得这劳什子公主是吃饱了撑着,真要体恤民情不如微服私访来得牢靠,这般架势纯属出来耍耍威风。

金黄的宫撵随着浩浩荡荡的队伍迎面而来,场面之威严无须言表,公主殿下坐在四四方方的车撵里,谁都瞧不见她的样子,想来她正透过帘缝俯视一群百姓整齐跪地的和谐场景,心底甚是畅快。

可惜老天偏不让她畅快。

我怀里的大婶大抵是受了太大刺激一个不清醒,竟冲上撵前,满脸泪痕撕心裂肺的吼:“公主殿下……求公主殿下做主啊……”

我不由扶了扶额,所以都说了还是微服私访较为方便,这样兜一圈不知该招来多少喊冤的百姓。

公主殿下不愧为公主殿下,饶是大婶的哭声多么嘶声力竭她也不为之动容,任由军士们将大婶拖到一旁,直到凤驾远去都不吭一声。

待到车走人散,留下的是瘫软在地上绝望而泣的大婶。

我想了想,扶她进屋,安抚说:“大婶您别急,和我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看看我能否帮什么忙。”

她疑惑的瞧着我,我解释说:“我曾受过您相公的恩惠。”不多不少两个包子。

她打量我半晌,终究摇头:“姑娘好意我心领了,但这事……”

这事确实难办,她虽然表述能力有限,但也不算难懂。

大婶的相公即大叔叫王启,他们原有个儿子在京城凌家做家丁,两年前说是得了急病,那边的管家将他抬回来时尸首已然腐烂,丧子之痛险些让这两夫妻都搭上命去,可谓凄惨。

这事过去许久,不知王启打哪

听来说儿子其实是让凌家少爷活活打死,事发当日恰巧被人看见,他悲愤之余将凌家少爷告上了京师衙门。说来这凌家在京城是大户,衙门府尹新官上任自是万万不愿得罪,加之王启虽有人证却无物证,这案子也就这么不了了之。

然而凌家少爷却没那么大度量,三天两头找茬也就罢,此回更称府内金库丧银百两,追盗所踪追上了王启家,这不,那一班子官兵还真在他屋里搜出了金库钥匙,直将他押往大牢,过两日升堂若是定了案,几十年的牢狱之灾怕是免不去的。

我说:“很明显是凌家少爷想除掉眼中钉以绝后患,这案子虽有漏洞,他们一官一商一口咬定,大叔怕会坐实罪名。”

大婶闻言涕泪交流。

我又说:“原本您还可以考虑去刑部申诉,可方才您那么求公主她都置之不理,那些官员必会有所耳闻。她乃是监国公主,太子殿下亦让三分,如此,这桩案子还有谁敢过问?”

这会儿我惊觉自己思路清晰尤甚,却不知是什么缘故。

大婶哭得就差没晕厥,我反省自己是不是话不投机,正想噤声,却听她哭道:“他若回不来,我也不能独活。”

这句话在我心弦上挑了一下,我起身夺门而出,可一直压在心中的那个念头挥之不去,终究停下脚步。

大婶见我去而复返显然怔住,我勉强扯了一笑,左右是不想活了,帮帮他们又有何妨。

两日后正是农历七月初四,七四七四谐音去死去死,寓意不佳,我十分想打退堂鼓,然而先前把话说得太满,不得不硬着头皮上阵,这个教训令我深刻体会到三思而后行的精髓,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就不知我还有没有机会用上这一智,只能自我安慰朝闻道,夕死可矣。

京师府衙果真不同凡响,六房三班吏役齐集排衙,连府尹都是一派气度威严,喝堂威时就差没将大叔大婶震厥过去,我站在堂中觉得身子和思想一般轻飘飘的不着力,眼神不时往凌家少爷方向瞅。

其实我只不过是在感慨这眉清目秀的少爷怎会做出如此惨无人道的事,然而当他对着堂上威风凛凛的大人挤眉弄眼时我瞬间顿悟了。

话又说回来,我之所以能以王启远方外甥女的身份,以事发当晚也寄居他们家为由,大喇喇作为目击证人呆在堂中,也得多亏了这凌家少爷,我诓他说我急缺银两想与他合作陷害大叔,他一听便乐颠颠的给了我一两银子,还承诺事成再给一两。

用二两银子买通人作伪证,私以为依

他这种智商若当真栽在我手里倒也不冤枉。

府尹大人例行公事例的鬼扯,重点是他扯的跟真的似的,什么倒夜香的老公公卖油条的小妹妹都可以作为人证,结果最后还是我演的比较逼真,道睡梦间看到大叔扛着一个箱子在后院偷偷摸摸,一打开,哇全是白花花的银子,讲到这儿府尹和凌家少爷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按说这案子人证物证俱在,差不多可以了结了。

故事往往在千钧一发之际会有神转折,这时堂外围观审案的百姓中有人提出质疑:“姑娘,你说深夜在院内看到箱内的银两,可七月初一压根没有月亮,你是如何看到的?”

我一呆,凌少爷一怔,府尹大人怒道:“大胆刁民,竟敢在公堂重地喧哗……来人!”

人已经不见了。

我吁了口气,十两白银请来街边的大嗓门乞丐吼这一声,再趁众人注意集中在公堂时溜走,对他来说确是大大的值得,所以说做人要大方,切不可天真的以为二两银子可以收买人心。

演戏演全套,我呈唯唯诺诺状:“我……是大叔他,他点了火把……”

群众中又有人反驳:“那夜不是大雨么?如何点燃火把?”“对呀,偷了东西的人哪还敢见光……”这回均是自发性。

强有力的质疑令在场众人议论纷纷,我拉着凌少的衣袖:“少爷,我都按您说的说了,他们为什么不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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