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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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呆呆地看了赫连尹良久,低头微笑,“你扎辫子还蛮好看的。”

这年代的男生多有辫子马尾癖,辫子马尾癖的意思就是男生们迷恋着扎辫子或者马尾的女孩。对于干练的短发,男生们反而觉得没那么好看,可能男生喜欢的风格多是以清纯温柔的女孩为主,就像女生喜欢干净温雅的男孩一样。

所以说于歌是个有福的人,赫连尹初中两年都是短发,到了高中留长了头发,而于歌刚好在这时候遇见了她,看见了她温柔恬静的模样,真真是从心底里感到她很漂亮,人很漂亮,灵魂很漂亮,思想很漂亮,脑袋很漂亮,总之,一切都很漂亮。

“谢谢。”赫连尹淡淡一笑,没什么反应。

“不过你为什么总穿着白衣?你现在的左手不方便,白衣又那么容易脏,你就不怕脏了没办法手洗吗?”从赫连尹罹病以来,她就一直穿着白衣,于歌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穿,有什么含义?

“前些天,我无意中翻到一本课外书,书中标了一种练功方法。里面说,学功夫的人,讲究警觉敏锐,任何物体靠近时都必须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及时地发觉。穿白衣就是为了锻炼自己的感官,如果白衣服哪里脏了,说明感觉不够灵敏,我也算有点功夫的人,现在左手如此脆弱,我得练练这门功夫,这样有尖利物什靠近时,就能及时降低对左手伤害。”

没想到她恢复得这么快。

还开始研究对左手保护的办法了。

于歌微微一愣,“没想到你还挺养生。”

“以前没这种思想,后来左手受伤了,感悟了太多事情,就开始学着去渗透一些道理,既来之而安之,既然手注定要毁掉,我只能尽自己所有能力来保护它,毕竟它也是我身上的一块肉,伤的疼了,我都会不完整。”

于歌赞同地点点头,“我越发觉得你强大了,简直就像一个无法预估的宝藏,里头藏着太多让人惊叹的好东西了。”

“别太崇拜我,书看得多了,自然就有了自己的一套生存法则,路是人走出来的,想活得不一样,靠自己。”

“哈哈,没错呢,只是你这功夫,是从武侠小说中学来的吗?我常看那些刀光剑影的武侠事件,踏雪无痕,剑出人死,难道你信这些?”

她轻轻摇头,“踏雪无痕,剑出人死这些固然都是假的,是出于作者的幻想,偏离了现实世界的轨道,我不会学那些的。我是从一本武打学员手册上看见的,据说那些功夫打星就能办到,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总之我觉得是一个不错的提议,穿着白衣,我可以练练的我感官知觉,蛮好的。”

“其实我觉得武侠小说里的世界挺好的,看似刀光剑影的血腥世界,其实快意洒脱,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武力来一绝高低,赢了就是真理,不用攀比比较,不用勾心斗角,不用相互利用,只要有一身武功,走遍天涯海角,受人爱戴,多么风流不羁。”

“你一个女孩子还想着风流不羁?”于歌突然觉得赫连尹的野心其实很大,她的内心有岩浆一般滚烫炙热的强大报复,像男孩子一样的报复,不,甚至比男孩子的心性还要更加强烈,仿似飞蛾扑火,奋不顾身地投向那盏名为未来的幽幽烛火,焚须断翼,在所不惜。

“为什么不呢?难道女孩子就应该坐在家中,等待男子的怜惜与宠爱过日子么?一旦男孩子不再爱这个女孩子,她就只能将心思寄托到自己的儿女身上,终日为儿为女操心操累,郁郁寡欢?”

“哦?那你是怎么想的?”

“嫉妒和贪婪,比小说中的刀剑还要更锋利,偏见和愚昧,比小说中最毒的毒药还要更可怕。我是个人,有七情六欲,一样会妒忌和贪婪,既然认为某些东西是自己想要的,为什么不去努力获得呢?身为新新人类,如果还一味地活在过去的传统思想上,认为女人就应该靠男人,那就是偏见和愚昧。既然有能力,就应该靠着自己站起来,同样有手有脚,有思想有能力,有学识有才华,为什么不让自己强大,反而要去靠别人?”

“这么一说,还真是有点道理,只不过你如此要强,就不怕吓跑了那些想要靠近追求你的男孩吗?要知道,男孩们更喜欢柔弱温柔的女孩子啊,这样能激发男孩子身上的保护欲,继而强大起来,也算是男孩的一种成长过程。”

如果女方总是这样优秀强大,那么男方就会显得卑微无用,这样会打击一个男性的自尊心,继而放弃这个遥不可及的梦中情人。

所以女方适当的示弱,其实更能让男人觉得感动甜蜜。

“弱水三千,我赫连尹只取一瓢,我不用很多人喜欢我,我只要我喜欢的人能一辈子喜欢我就够了,如果他不喜欢我,那我永远不会强求于对方,人生不是只有爱情值得追求,如果我爱的人不爱我了,那我就全心投注在事业里,等老了,就开始学习做菜,画画,种花种菜,总之,只要人生有追求,人永远不会感到寂寞,因为寂寞就是人的常态,找点事情填了那块寂寞,自然就变成了惬意与自在。”

“分析得很好,只是我很好奇,为什么你把爱情看得这么淡,就算没有也可以吗?”于歌也没有经历过爱情,武侠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一般都可以靠自己的魅力吸引到无数美人,就算不去追求,也会有无数美人甘愿投怀送抱,继而死心塌地地跟着主人公,永不二心。

于歌生性淡漠,在没认识赫连尹之前,他看武侠小说只会看打斗场面,看到你侬我侬的爱情,就会下意识翻页,但最近,他的目光开始流连于小说中男女主人公众你侬我侬,生死相依的情节上了,也许真正认识赫连尹后,他开始好奇爱情的模样了。

“爱情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但它并不是生命至上的首选。你看的书里的爱情,是作者通过幻想将它以夸张和渲染的方式放大出来的,作者将爱情写成生命的狂欢,生活的意义,有了它,平凡变成绝美,平淡生出激情,柴米油盐都是浪漫,琐碎庸俗统统绚烂多彩。不谙世事的少年少女们,很容易因此对爱情怀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把爱情当成生活最重要的目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什么样的卑微的人,一定会有一个人,会把你看成最高贵最美丽的公主,无比深切的爱着你,终生陪伴你,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而如果她们仔细观察这个世界,或者是亲身经历过世事之后,就会发现,爱情只是人类许许多多欲望需求中的一种,只是五层精神追求中的一种。不过是因为没有经历过,所以变得美好高尚,可真实的爱情,是无论最初有怎么样的激情,都终将在岁月中归于平淡,两个人能不能够永远执手相看,为爱沉醉,必须有一样的思想,一样的话题爱好,想在一起的心,携手同行,共同追求明知道不完美却依旧能忍受的未来,这样的感情,才能走到最后。不然就会像徐志摩的诗句,爱着爱着,就忘了,走着走着,就散了。”

于歌沉默了许久,抬起睫毛,“那你觉得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

“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有人觉得重要,有人觉得不重要。而我,觉得爱情其实和事业是一样的,需要建设和经营,努力和付出,坚持和等待,耐心和智慧,宽容和谅解。当然,爱情也和事业一样,要真正成功走到步入礼堂,或多或少还是需要一点运气和勇气的,不是所有情侣一恋就能共结连理,白头偕老的。”

“那以你的爱情观,你觉得你和赫连胤可以走到最后吗?”

赫连尹安静下来。

周身的气息都变得宁静。

这时候的于歌,在赫连尹心中就是一个无话不谈的知己,两人有一样的目标,一样的兴趣爱好,聊起天来,天南地北,无边无际,却也可以从彼此身上吸取到很多深远的道理,人一开始就像一个正方形,生就是从斜坡滚落,过程中四面尖利的棱角会被无数脚石磨平,这些棱角就是自己年少时曾拥有的偏激,执念,天真,傻气,任性……最后,这些坏的东西被无情的斜坡削去,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圆,也就是所谓的去掉自己身上不好的部分,吸取别人身上好的部分,最终变为成熟后的自己。

“于歌,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你会一辈子都深爱着她,永不变心么?”对于他的问题,赫连尹没有回答,她抬起头,不答反问。

于歌默默想了片刻,“原本我会回答你会,但经过你刚才一番言论,我觉得我说不好,毕竟人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一生挚爱,若是人在成家后遇见,还真一件悲伤的事情啊。”

“如果是成家之后在遇见,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他笑弯一双琥珀色的浅瞳,“既然已经成家了,就证明自己肩上的责任并不只有爱情。人一生能遇到真命之人千千万,选择哪个,就会走上哪一条命运,谁都说不好,但人之所以可以成为人,就是因为拥有更高尚的思想,而思想外,上天还赋予了我们更加强大的大脑,这个大脑就是用来控制人的思想的,一个人既然成家了,有妻有子,还不为家人着想,一心想着寻找真爱,我看这个人也没什么出息了。”

赫连尹莞尔,“于歌果然是于歌,讲话就是一针见血。”

“本来就是,人既然成为人,就活出个人样,不要被什么真爱思想绑架,当初结婚没人逼着,现在后悔就自己扛着,如果大家一句后悔就都可以结束,一句真爱就是可以拍下妻儿,讲真,这个人的人品真心不怎么样,担当也不够,不算一个值得敬佩的人。”

“所以,爱情千变万化,我又怎么回答得上我跟哥哥之间的感情呢?说不定过些日子,我们彼此就无牵无挂了呢。”

短短一句话,似缱绻着无限的郁结之意。

听到于歌耳朵里,竟然有惊心动魄的感觉。他眼光一转,赫连尹已经走到前面去了,跟同行的张莉莉在聊天。

于歌睫毛一颤,沉默地注视着她绰约的背影。

这句话。

是什么意思呢?

上午十点。

赫连尹几人跟在班主任身后来到一座庄严壮丽的寺庙,看见金佛的那一刻,赫连尹瞳孔中当初一丝忧郁之色。

她慢慢走到蒲团前。

右手托起无力的左手双手合十。

她沉默地跪在金佛前。

不知道许了什么心愿,她将左指上的戒指拿了下来,放置掌中,左手虽然无力,但有了右手的借力,也能牢牢固定那个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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