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1 / 2)
“葛明辉先生,对于您如此的厚此薄彼,我只能深表遗憾。”法官的脸上显然也是带着一股莫名的愤怒,不过他还是强压着怒意,转身朝着赵峰说道,
“赵先生,这证据可以足够让您打赢官司,只不过如果您还想对葛明辉先生有进一步的要求,本法官还是建议你和孩子母亲重新准备一下材料,再打一场官司。”
所有人都很纳闷这份材料到底是什么东西,就连原告律师也忍不住脑子进水地问道:“法官大人,我能看一下那材料是什么吗?”
中年法官冷冷道:“拿去看吧。”
原告律师拿起那份材料一看,顿时傻眼了。
那份材料,竟然是一份器官和骨髓自愿捐赠和转移的协议书!
上面写着,葛芸芸自愿将自己的一边肾脏损给她的弟弟葛建州,也愿意将自己的骨髓捐出给她的姐姐葛芳芳。
因为葛芸芸尚未正式成年,所以这份协议便由其父葛明辉代签。
本来这种协议没有本人的签字和父亲双方的签字都是无效的,可是葛明辉动用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条铁律,将这份协议转成了正式的。
所以只要葛芸芸一回到葛明辉那边,那她捐出骨髓还是小事儿,捐出一边肾脏那就是大事了!
不知道是不是葛明辉这人上辈子或者这辈子作孽太多,他的大女儿得了白血病,需要骨髓,小儿子又得了肾衰竭,需要肾移植。
如果换成其他人的器官捐赠有可能会发生排斥反应,越亲的人捐赠的器官手术成功的概率就越大。
就是抱着这种想法,葛明辉这才回来抢夺私生女的抚养权。
一方面可以说葛明辉为了儿女,情有可原,可是另一方面对于另一个女儿葛芸芸来说,这种父亲简直比畜生还不如。
赵峰当然是站在葛芸芸这一边,那两个和自己丝毫不相关的小鬼,他才懒得理会。
葛明辉也见到自己这份协议被人调了出来,那惊愕的神情就像是见了外星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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