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来信 第16节(2 / 2)
包里的手机连续响了几次她都没有听见,等她最后注意到,是手机上连续收到几条微信的提示。一直和她有联系的陈晨给她发了一连串消息,告诉她傅秀燕老人看了她拍的照片十分感慨,终于同意让她们借阅她珍藏了多年的东西。
陈晨还一连给她发了不少图片,她打开一看,发现那是孙惠贞当年寄给傅秀燕的几封信。
作者有话说:
入v时没来得及准备加更,今天终于有时间,补给大家。
第27章 红妆(1)
民国二十六年春
转眼我在省城已经住了三年, 冬生还没有来。
我同秀燕一直通着信,由于我跟着父亲再三搬家,冬生又居无定所, 许多同冬生的通信也由秀燕转寄。
冬生并没有像我希望的那样来省城谋一个营生。他给父亲写了一封长信, 告诉他, 我们走之后,他去了山东。那里有他父亲的朋友,一伙盘踞在山头上劫富济贫的草莽英雄。
父亲把信交给我看, 我读了哭了一场, 父亲也是沉默片刻, 最后说:“冬生说的亦有些道理。男子汉大丈夫自当以建功立业为重。窃钩者诛, 窃国者侯,如今这世道,那些盘踞四方的军阀也不比土匪强上多少。”
哭过伤心过,我亦无法, 毕竟冬生说, 等他攒够一些钱, 就来省城谋生, 或许能经营些生意。我所能做的只是等着,大概不过是多等些时日而已。
只是冬生还没来, 父亲却过世了。
父亲经人介绍, 在那间高中女校教了一阵书,他的咳疾却越来越严重, 有一天昏倒被送进医院,却已经药食罔顾, 没多久就撒手人寰。我在那间女校的学业也不得不终止, 搬去同舅舅同住。
舅舅的经济状况也不好。裁缝店本是小本买卖, 生逢乱世,家家户户都自感朝不保夕,过起节衣缩食的生活,自然没有很多人出来裁衣,裁缝店的生意也只能是得过且过。我没有书读,也不能呆在家里吃闲饭,正好邻居的姑娘金花在平海路的大戏院门口卖香烟,我便也置办了一副卖烟的担子,每天去大戏院门口卖烟。
冬生偶有书信,还会由秀燕那里陆续转来。他同一伙兄弟住在山上,每月下山采购的时候,也是他寄信来的时候,告诉我他在山上的生活。不仅他自己写信,他也替山上不识字的兄弟写信。直到第三年上,他的信便没有再来。
这一年北方战事吃紧,终于波及华东。每天听边上报童喊的号外,一会儿说南京调军死守上海,一会儿又说日本人的军舰已经开到东海海域。物价涨得离谱,一斤大米早上的价钱,到了晚上只能买到半斤。人心浮动,平海大戏院门口也越来越不太平,这种时节,来看戏的人自然少,小偷小摸甚至当街抢了就跑的人倒多得很。
早上拿出去多少香烟,晚上拿回来还是那些。挣不了几个大洋,舅母的脸色自然不会太好,又开始骂骂咧咧地抱怨米越来越贵,家里吃饭的嘴却不见少。表弟倒很高兴,因为不必去学堂了,学堂已经关门大吉。只是日子也愈发不好过,连挂在堂前的那块腊肉也已经拿下来充饥,虽说那点油水大部分进了表弟的肚子里,还是见他整天没精打采,一坐下来摊开书本就喊饿。
金花说东湖边上的鑫鑫饭店生意尚好一些,毕竟北山街后面的山上不乏这个或那个的公馆和别院,饭店隔壁的舞厅歌舞升平,照样每天开到深夜。虽然那里离家远,步行要一个钟点,我还是试了几天,但香烟却并不好卖,那边的来客看不上我这里的廉价香烟。幸好是早春,玉兰花刚开,金花教给我的法子,拿玉兰花苞穿了白线,姑娘喜欢别在胸前的扣子上,芳香馥郁。我拿去卖了卖,常常也能卖一些零钱。
鑫鑫饭店门口依旧车马繁忙,似乎没人把打仗当回事。傍晚时分,穿洋装的小姐挽着穿西装戴礼帽的先生,一对一对地去吃饭喝咖啡,那时候生意还是不错的。若不是我多管闲事,恐怕尚可以过几日太平日子,而不是发生后面的那些事。
春天里雨多,总是下得如烟似雾。那一天是一群年轻男女,似乎是大学生,在饭店门口会合。我躲在屋檐下,隐约听到是有人过生辰。那个过生日的女孩子穿浅蓝色上衣,玄色百褶裙,圆圆的脸,眼睛大而亮,有人叫她miss丛,也有人叫她阿瑾。
一大群人热热闹闹,最后聚齐了往里走,不知谁的帕子飘到地上,正落在我面前。我捡起来看,见是一方绣了梅花的白色绸帕,角落上有一个“瑾”字,便料定是那位miss丛的,赶上去还给她。
miss丛很惊讶,回头说:“你识字,竟认得这个‘瑾‘字?”
我难免心头酸涩。若不是父亲过世,或许此刻我也会是这般光景:浅蓝上衣,玄色裙子,披着乳白色毛线开衫,两支辫子挂在胸前,辫梢上用粉色缎带打上蝴蝶结。
眼下我更在乎的却是今天能卖得几块钱,回家可要看舅母的脸色,于是连忙说:“小姐买一串玉兰花吧,今天新摘的,还很香。”
miss丛抿嘴一笑,果然拿了一串,在钱包里找了找,回身对已经走过去的人群喊了一声:“博延,有没有零钱?”
我循声望去,一个穿棕色呢子大衣的背影正要转过头来。
“你等着,我不会输,总有一天你会心甘情愿跟着我。”这句话蓦然兜上心头。
”不要钱,送给你。“我在心里一惊,连忙回了miss丛一句,转身就跑。
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全黑,雨还在下。我沿着湖畔的林荫道往回走,细碎的雨丝茫茫落在脸上。其实心里是极后悔的,又未必是那个人,即使是他也未必记得年少荒唐的往事,跑得这么快作甚么,损失一串花,又错过一天生意最好的时段,表弟明天大约又只好吃素了。
这样一想脚下不禁慢下来,这才觉出冷风兜面,已经被打湿的上衣阴冷得彻骨。我打一个寒颤,抱紧胳膊。
忽然背后有人轻笑一声,在黑暗里说:“跑这么快作甚么?见鬼了?“
我禁不住又打了一个寒颤,踌躇半晌也还是只好回头。
这一刻隔壁夜总会的灯忽然“刷“地亮起来,然后音乐声绵绵响起。我在昏暗灯光中看见他的样子,仿佛又长高了半头,留了一个时髦的西式发型,还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只是现在嘴角含着笑,减掉些年轻气盛的咄咄逼人,多了两分沉稳。
大约是习惯使然,我恭恭谨谨叫了一声:“三少爷。“
其实我是不必对他再恭谨的,父亲不在了,傅家对我再没什么可以拿捏,我是完全不必要再忍气吞声的。想到这一层,我忽地觉得胆子壮了十分,抬头瞪他:“也没有见什么鬼,只是不想见到三少爷而已。“
他却并没有生气,嘴角一扯,仿佛饶有兴味地看我,从口袋里掏出火柴和烟盒,“唰“地一声点亮跳跃的火苗。他抽一种写满英文字的洋烟,我不认得,但看起来很贵。
长长吁一口气,吐出烟圈,他问:“听说孙先生病故了?上次在南岛分手,我想着过几天到北岛去探你,不想你和孙先生竟不告而别,更想不到还能在这里遇到你。”他挑眉打量挂在我脖子上的香烟匣子:“是住在哪个穷亲戚那里?当年不是很有骨气的吗?怎么没再读书了?竟然沦落到卖杂货?……对了,冬生呢?他可还好?”
我不禁又浑身一抖,他的言下之意我怎会不懂,当初若是跟了他,哪会落得这样下场。我不自觉地抱紧香烟匣子,回他道:“我如今跟舅舅住,一切都安好,不劳三少爷挂心。”
他又是低低一笑,指尖一颤,抖落一地烟灰:“我什么时候说过挂心了?”
我咬嘴唇,心想何必与他费口舌,自管离开就好。不料他又拉住我,伸手脱下身上的呢子大衣,覆在我肩膀上:“现下时局不稳,女孩子家,总还是安全最重要。”
我吓得触电一样,立时把大衣脱下来还给他:“三少爷还是请自重,我先走了。”
我拔开脚步掉头走,雨夜茫茫,开始还担心他追过来,幸好他没有,只在背后笑,远远对我说:“过几天我来看你。”
他不晓得我舅舅家的住址,我猜想他也不过是随便说说。但我再也不敢去鑫鑫饭店,只好回平海戏院门口去站岗。舅母的脾气不好,那天吃饭时在饭桌下踢阿花:“看看人家金花家的猫,每天总拖几只老鼠回来。你这只秃猫有什么用,只知道吃。”舅舅喝得醉醺醺,夹一颗花生米眯着眼回话:“那是因为咱们家没老鼠吧。”
“啪“地一声,舅母拍案而起,愤愤掉头出去。我的饭于是也没吃几口,只好爬回自已的小阁楼去。
我万万没有想到,傅博延会找到石板巷舅舅家里来。
那一天仍是雨夜,我等到平海大剧院的戏演完才回家,在石板巷的井边见到金花。她坐在石板路旁的石头凳子上,头靠在膝盖上,任由茫茫雨丝蒙在头上。我知道她为什么不回家去,估计她家里的老爹又喝醉了酒要打人。我把手搭在她肩膀上,轻声说:“要不要去我的阁楼上坐一坐?”
她抬起头,眼窝湿润,大概是哭过,看见我,立刻笑了:“你家里有客人,我看你还是快一点回去。”
“客人?谁?”我不大相信,家里从来没来过什么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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