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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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阎郁的胆子这么大,被枪口对准的情况下还敢轻举妄动,‘宁浩’本性暴露,恶狠狠的骂了声该死,而后将车子停到车库,这辆车他们已经用不着了,停在外面容易暴露,还是停到车库最安全。

他不着急,阎郁就在这栋房子里,只要她在,他们就有足够的筹码去跟警方谈条件,由她主动去跟警方联系,倒是省了他们的事儿!

阎郁跑到更衣室,她的更衣室是感应到人就自动开门,进去之后她快速将系统关闭,好在她对这一块非常熟悉,好在她是学装潢设计的,门啊窗啊她都可以算是内行人士。

做好这一切之后她来到更衣室的最里面,靠近角落的位置,好像这样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安全感,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一边紧张的看着门,一边打开通话记录拨打范醇的电话。

许是因为手颤抖的厉害,阎郁没有发现她打错了电话,那边电话接了之后她就开口将事情给说了清楚明白。

“范醇,我被凶手绑架了,我现在在家里的更衣室,快点派人来救我,他们有枪,我恐怕坚持不了多久。”

“我马上来!”对方挂断了电话,阎郁才意识到这声音该死的熟悉,在仔细一看,她刚才果然是拨错了电话,打到墨宸钧那里去了,这男人有什么毛病,他马上来是什么意思!

阎郁着急不已,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再一次拨出电话,这次她确定是打给范醇的才把手机放到耳边。

“我,我被凶手绑架了,对方有枪,你们快点来救我,我在家里……”

“阎小姐你别害怕,告诉我你家在哪儿?”

“凤鸣山庄,最高的山顶那一栋玻璃别墅就是我家!”

“好,我们马上到,你已经要坚持住,不管对方要求什么,你都答应下来,稳住对方的情绪,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阎小姐,我相信你可以做到!”

阎郁恨不得哭出声来,如果是另一个她,或许真的能够做到,可她不行啊,她现在浑身都在抖,没有一个毛孔不在叫嚣着害怕。

她挂了电话,下意识的抱紧自己,却发现左手手臂上黏糊糊的,伸手一看通红一片,才知道自己受了伤。

她怎么就一点都不知道痛呢?刚才那颗子弹没有打到她的身体里去,却是跟她擦肩而过,锋利如刀刃的热源划破她的肌肤,她该有多害怕,才一点痛觉都没有了。

六点多了,外面应该快要天黑了吧,阎郁不敢怠慢,连忙录下视频,将外面的情况跟另一个她说清楚,录完视频之后又担心对方不会醒来,于是把手机的音乐开了,而且是最劲爆的音乐,开到最响为止!

音乐响起的那一刹那,阎郁眼睛一闭,浑身瘫软,像是晕倒了一样瘫在地上。

外面天色还不能算是完全暗下去了,但太阳已经消失在海平面上,街上的夜灯全部亮起,照亮了这座城市,没人知道,在这座城市的彼端,正发生着怎样惊心动魄的事情。

墨宸钧是在被打错电话的情况下得知阎郁的情况,一开始听到那女人叫他范醇的时候,他气的肺都要炸了,可听了她后面的话,他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当时他正在外面应酬,喝了点酒,他想,这是他醒酒最快的一次了,瞬间,真的是瞬间。

墨宸钧没有半句解释,只对着手机说了一声我马上来就转身走了,天命跟叶远都不明所以,连忙跟上,叶远走到门口还跟包厢里的人笑着解释下次再聚,墨宸钧要走谁敢拦着,虽说他们都是云里雾里,但也笑眯眯的声称没事之类。

叶远知道事情肯定大条了,要不然老板不会有这种反应,到底是出什么事儿了?难道墨氏帝国要破产了?绝无可能啊!

墨宸钧疾步往外走,头也不回的下达命令:“立即派人去凤鸣山庄,阎郁被绑架,对方有枪。”墨宸钧冷不丁的转身站定,双眸死死盯住天命:“我要她毫发无损!”

叶远总算明白老板为何突然这么紧张,现在也只有阎小姐有这个本事。

天命抿唇,显然有些为难:“老板,事关阎小姐,必定惊动警方……”

“你聋了吗?我要她毫发无损,不惜一切代价!”

天命眼神一凌:“是!”

------题外话------

标题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哈哈哈哈哈哈……

☆、第64章 一面医生一面杀手

墨宸钧的手在抖,事实上不仅是他的手,就连他的腿都有些抖,他来不及去细想为什么得知阎郁有生命危险的时候他会如此害怕,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她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有危险,她那么命大,应该没事吧,她不是第一次被绑架了,都有经验了,该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吧,无数的问题在他脑海中闪过,全部都是关于她的。

京城的街道上永远那么热闹,但也鲜少有今天这样的场面,先是一连七八辆悍马在大街上疾驰,往凤鸣山庄的方向冲,后是十几辆警车在大街上疾驰,同样是往凤鸣山庄的方向开,凤鸣山庄怎么了?遭抢劫了?

虽然不是遭抢劫了,但性质是差不多的,阎郁所在的别墅里,两名绑匪搬了沙发过来,就坐在更衣室的对面,只要警察来了,他们就把这铝合金的门给打穿,到时候得到的是活阎郁还是死阎郁,就看她命不命大了。

阎郁的手机正在播放最劲爆的音乐,门外的两名绑匪勾唇邪笑:“都这会儿了还有心思听音乐,这位阎小姐的心够大啊。”

说话的正是‘宁浩’,现在的他跟之前绅士的他有着天差地别,简直判若两人,要说阎郁为什么上当,只能说他的戏实在太好。

宁浩身边坐着一位老者,老者身穿一身正装,一丝不苟的大背头,干净利落的白衬衫西装马甲,就像是七十年代的大老板,饶是今日,这样的装扮依旧时髦。

老者有一双锐利的眼睛,有着些许的老年斑,但神采奕奕,看不出半点老态,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手,他的手保养的非常好,骨节分明,不显老态,不像一些老者,手背发黄,斑驳不堪。

只可惜,这是一双杀人手,这位就是十二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魏教授,魏安昌早年在医院可以称得上是最有威望的医生,他在职的时候,排队等他看病的病人至少提前一个月至两个月,要不然想让他给你看诊,绝对没门,除非你是从急诊室送过来的,命悬一线了。

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男人在即将升任副院长的时候,他的妻子被查出癌症晚期,必须接受移植手术,这对他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打击,因为他的专业就是在这,可他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妻子有这样的病症,那一年,各大新闻都在报道这件事情,各种说法的都有。

其实魏安昌觉得自己很冤枉,他每天都在医院,从早上到晚上,甚至深夜,几乎每一天,他早上出门的时候妻子还在睡,他晚上回家的时候妻子已经睡了,难得他回去早一些,满身的疲惫几乎将他拖垮,他吃了饭倒头就睡,与妻子交流的时间少之又少,有的时候半个月都没有机会跟她说上一句话。

妻子的死,对魏安昌打击很大,他的妻子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从来不会因为他工作忙抱怨他没有时间陪她,从来都是准备好了补汤等他回来喝,他要是能回家吃饭,她保准会做上一桌子他爱吃的菜,就连他因为工作忙碌时常冷落她,她也笑称自己反正在那方面很冷淡,没有关系。

那么好的女人却不能陪伴他终老,这个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他一直想,如果说当初她的妻子可以等到适合她的内脏,能够进行移植手术,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他救了那么多人,为什么上天不能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救活自己的女人!

他痛恨这个世界,他痛恨所有的人,他痛恨那些能够帮助别人做移植手术的人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那些人才是该死的,死的人不该是他的妻子啊!

似乎是想到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魏安昌转动了下他左手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这是他和他妻子的结婚戒指,当年他们结婚的时候他还没有那么成功,他们家很穷,什么都买不起,更别说是戒指了。

那个女人什么都没有要,就嫁给了一穷二白的他,那个时候他就发誓,一定要给她一辈子的幸福,他要她做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他一直很努力赚钱,然后用自己赚到的第一笔钱买了一枚钻石戒指,那个时候的钻石特别稀有,她可高兴了,但是高兴过后,她却在心疼他没有给自己买一个,当时她没有说,可在两个月后他生日的那一天,她送了他一枚戒指,说是给他的生日礼物,这枚戒指就是他手上戴着这枚。

后来他成功了,钱越来越多,也给她换了几个戒指,可他一直都舍不得换掉他手上的这枚,每次她说要给他买一个新的,他都非常严厉的拒绝了,这枚戒指对他来说有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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