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230节(2 / 2)
说的好好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从里面出来后让对方产生错觉了,今天居然说要不然别去现场道歉了。
录个视频什么的道歉。
这让周欣然都无语了。
“李总,您是觉得取保候审了就没事了?法院那边可还没判呢,谅解书还没拿到手。”
“到时候判了,该坐牢还是得坐,怎么就又改主意了,咱们是求着人家谅解呢,现在还讲条件?”
对面的李国良有点无奈道:“唉,那姑娘被她妈给宠坏了,我再劝劝。”
好说歹说,总算是让对方出门到了腾达公司。
像是这样的情况,按道理来说她一个律师是不会介入这么深的,反正我已经说了,你们不道歉,那随你们。
但是毕竟这个案子有纪念意义,周欣然还是想努力做好。
“喂,周毅,对我们已经到你们公司楼下了,六楼会议室是吧,行马上来。”
放下电话,周欣然带着一行人上了六楼,找到了会议室,这会儿会议室内周毅和袁建华都等着了。
双方见面,寒暄,然后李华道歉。
“周,周先生,还有袁先生,我不应该偷拿你们的外卖,对不起。”
很简单的一句道歉,周毅和袁建华对视一眼,还是点点头,最起码现在来看,这姑娘好像确实认识到错误了。
那接下来就没什么事了,谅解书的出具和赔偿的交付,都是由案件相关负责人进行主持。
其实很多人是被现在的一些案例给吓到了,总是觉得和人要钱动辄就会变成敲诈勒索。
这里需不需要注意,当然需要,但是类似于调解赔偿,亦或者说谅解赔偿这种由行政和司法部门主持的,那都不用担心。
该拿多少就拿多少。
有了谅解书,那接下来就是等待判决了。
道了歉,虽然说态度上好像不是特别的诚恳,但是人家父亲很诚恳。
没办法他给的太多了……
所以周某人也就勉强谅解,这会儿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很是无聊地翻着手机。
诶等等,上次认识的那个叫关雁的老乡给自己发消息了。偷外卖,也是偷外卖?
一路看完了整个事件,周毅都觉得有点离谱了,好家伙,这比许于凤还要许于凤啊!
蛮不讲理到了这份上,真的是有点过分了。
咋办呢,周毅一时之间想不出什么办法来,想了想就发给了方大状。
大概两分钟后方大状来了电话。
“这是你的观众遇到的问题?行吧,那这次我就不收咨询费了。”
“有红包?那就收一点,你告诉那个观众,对方威胁她要起诉,让她给钱是吧,这还犹豫什么,去报警啊,知不知道什么叫敲诈勒索?”
第207章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算计这么深的男人!
“现代社会了,还威胁起诉,还这么私下要钱,开玩笑呢,他当法律是什么,他当法院是他家啊!”
“而且不得不说,你那位观众做的也很好,滴水不漏啊,发现外卖没了,然后又点了一份同样外卖的操作,真的是不错,有我的风范,哈哈!”
电话那头的方大状说的那叫一个口沫横飞,激动万分,周毅都习惯了。
每次方大状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很激动。
这让周毅觉得自己差的有点远,因为他在之前还叭叭给人上课呢。
结果这件事里愣是没看出来对方居然会是敲诈勒索,当然是不是犯罪,这一点方大状那里也无法完全确定。
因为一般来说,我们判断一个行为,一个事件是否犯罪,都会按照其构成要件来区别。
但是刑法中有时候单纯依照构成要件不太好区分罪与非罪,那么这时候就要用到最高法的各种司法解释。
方大状还在不停地说,大概这是律师的天性?
反正就是特别能说,从一件事,可以直接引申出无数的法律来,就在电话里开启了一次普法。
每次面对这样的情况,周毅都会有一种想法,如果,如果他周毅把这录音发出去卖钱,构不构成犯罪。
说真的,有那么一瞬间,他周某人真的生出了这样的想法……
但是想想对面是方大状,还是算了吧。
好好的活着,不好吗?
“其实吧,你可以告诉那个观众,她的选择有两种,第一呢就是直接报警,按照敲诈勒索未遂来处理。”
“第二呢就是给了钱,然后再报警,到时候会以敲诈勒索既遂来处理。”
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一句,那就是,敲诈勒索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
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别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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