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2 / 2)
夏凉猛点头,等程瑾的手从她嘴上拿开,继续追问道,“你真喜欢韩珑?”
“也不是喜欢,就是觉得他挺细心人挺有责任心的,没表现出来的那么混,感觉他挺好的,”
“你们什么时候相处过?”韩珑长的好,招女孩喜欢,也喜欢撩女孩不假,但有自己的底线,像程瑾这种乖乖女,好学生,他是不撩的,怕耽误人家,也怕甩不脱,麻烦!
“去年全市抽考你还记得不?”
“他考了个全校第二的那次?”
全市抽考,每个学校每个年级随机抽选二十人去市里参加考试,她们班韩珑和程瑾中选,之所以到现在还记得,那是因为这是韩珑的光荣史,学生生涯唯一的正数第二,程瑾是全校第一,全市第九,他第十。
甭管是怎么来的,反正挺给班级学校长脸的,学校给了一人一百块现金奖不说,老李头还自掏腰包给两人一人发了一百,当天韩珑就在她和岳悦的挤兑下在小肥羊请了场,奖金花完了不说,还倒填了三百进去。
多年后,这个梗她和岳悦还时不时拿出来用用,想当年学霸的大门,韩同学还是进去过的,嫌里面太挤,就出来了。
借着酒意,程瑾跟她讲了和韩珑相处的过程,抽考的考点在市三中,全市的学生打乱分班考,他们居然还能分到一个班级,还离的挺近,这概率低到可以用猩猩的便便——缘分来形容了,后面的事就很容易猜到了,程瑾的成绩那可是实打实的全班第三,全校前十,那次抽考是随机的,不是每个学校都能幸运的抽到学霸和学渣组合的。
当时他们班抽到这两个名额时,老李头都癫狂了,正数第三和倒数第三,荣誉和耻辱并存,然而结果是可喜的,靠着程瑾同学的帮助,韩珑同学完美逆袭,抄出了抄界新高。
从考场出来,韩珑就带程瑾去吃饭了,小肥羊——四菜一汤,提前庆祝了,吃完饭还带她去溜冰场溜冰,溜冰场绝对是这个时代追女孩的杀器,她知道程瑾是不会溜冰的,而且跟男孩学过溜冰的都知道,那是手拉手,面对面的,程瑾又属于个子高脑域发达但四肢废的那种人,被那样手拉手教了一下午,妥妥地小鹿乱飞啊。
回来的车上,他们还说了很多话,开心的不开心的,都聊了一些,似乎很投机,“凉凉,我从来没跟一个男孩聊的那么开心过,他真的特别好,”
夏凉想,今晚的啤酒大体真的让程瑾醉了,这些话是她以前从来不敢说,也不会说的,但喜欢韩珑,也够呛啊!
韩珑家境好,长的有点像健身后的古天乐,镇中有名的美男子,现在就178了,高中串了十来公分,达到一九零往上,又高又帅,有钱有型,还会打架,属于那种他不想撩女孩,女孩都想撩他的人,尤其是吸烟时候的样子,连她这个心有所属还自带免疫系统的小青梅都迷的不要不要的,程瑾牌乖乖女绝对hold不住!
程瑾本人很优秀,这毋庸置疑的,但她家境普通,或许比普通还要差些,她妈连生四个女儿都没生到儿子,她奶一心贴补大孙子和小儿子,恨不能把她们家的东西都运到儿子孙子家,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赔钱丫头上什么学,认识两个字不当睁眼瞎,早点出来帮家里干活才是正经的。
程爸愚孝,程妈倒不包子,但没有儿子,底气不足,日子过得很是没有奔头,什么时候见她,都是一张消沉阴郁疲惫的脸,她和程瑾一个村的,小时候也经常去程家找程瑾玩,愣是没见过程妈笑过,家里大门也不知道是不是防着程奶奶的缘故,一天到晚都是关着的,不敲门都不知道家里有人。
程谨大概是程妈唯一的寄托和精神支柱,对她抱有很大的期许,所以对她管教甚严,小时候去程家,隔着门缝往大院里看,程瑾不是在写作业,就是在看书,不然就在练字,后来因为家里条件有限,供不起四个学生,下面的三个妹妹连初中都没毕业就缀学在家,一起挣钱供她们姐读书,因此程瑾压力很大,负担也重,她并不知道程瑾后来发生了什么,但她知道现在的程瑾,性格虽然不算开朗,但还算明朗,还有属于少女的天真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高中后,随着学业的加重,越发沉闷起来,后来虽然考上了大学,还读了研究生,但并没有让家里情况改善多少,偶尔跟大姑聊起她时,大姑都是一脸可惜。
学校强势地将学生分为两类,好学生,差生,学习好的是前者,学习不好的是弱者,可出了社会,往往后者更能快速地融入氛围当中,而前者却诸多不顺,那类人,说好听点叫学习上的强者,生活中的弱者。
难听点就是读书读傻了,除了学习,人际关系、人情往来方面一塌糊涂。
远不如她这种性子欢,嘴皮甜,盘正条顺,文能逗婆婆开心,武能陪婆婆逛街的女孩招长辈喜欢,社会生活和学校生活完全是两种概念,学校看成绩,出了社会就看脸和家庭背景了。
韩珑喜欢漂亮会玩的女孩,聊天时聊起初中同学,对程瑾唯一的印象就是那个羞涩内敛,一见他就会脸红的学委!
可见对程瑾来说,记忆深刻的那个抽考日下午,对他并没有留下太多印象。
第26章 告状
在夏凉看来,程瑾被她妈管的太紧了, 打小除了李垚, 就没跟男孩说过几句话,便是女孩, 也没有几个知心朋友,一天天的不是闷头看书就是闷头做作业, 溜冰场那种地方,她猜跟韩珑那是第一次去,虽然她和程瑾是好朋友,但老实说她朋友挺多的,男的女的, 哪哪都不少, 又不是那种能坐的住为别人着想的, 因此分给程瑾的时间真心不多,也不会主动关心人, 心大到你要不说难受她都看不出来,特别的没心没肺,像这种小姐妹间的窃窃私语, 夜半私聊,还是第一次, 说句实在话,她这种性格的人, 在这个年龄, 也不是很好的倾诉对象, 如果不是回来,就算程瑾同样拐着弯地跟她打听韩珑,她也同样想不到她会喜欢韩珑的,就是这么单蠢,汗!
在她爸妈没有离婚之前,她一直是无忧无虑的小公举人设,也体会不到程瑾的家人带给她的苦闷和憋屈,对于同样极品的亲人,她的做法就是我的东西,我给你你才能要,我不给你,你要是强要,那就别怪我闹起来让你没脸,只要自己舒坦,谁的面子都不讲,十分的任性和妄为。
也不是那种细心贴心的好闺蜜,反而是被照顾的一方,所以程瑾其实是寂寞的吧,她不是不想倾诉,只是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而韩珑是第一个给予她温暖,给予她关怀,带她玩耍,还愿意听她吐苦闷,又不会半路跟别人打成一片将她冷落的人,所以她动心了。
用给一点阳光,我就灿烂来形容最恰当不过,也幸亏程瑾动情的人是韩珑这个有底线有节操的人。
感情越隐秘,越着魔,然后深陷其中,不可自拔,最后迷恋变执念,她是经历过的,所以如果在最初懵懂时,把这份感情给她冲淡,或许在得不到的时候会遗憾,但不会那么痛苦,走不出来,“程瑾,马上要中考了,就算你喜欢大珑子,也要克制,不然老李头会找你去谈话的,”
程瑾呵呵笑了起来,“好,我会克制的,其实这也不算是喜欢吧,最多是有好感,”
“我懂我懂,大珑子长得帅,还是挺招女孩喜欢的,你这种没见过几个男孩的乖乖女被他迷惑住,也情有可原,”
“那你呢?你从小跟他一起长大,有没有被他迷惑过?”程瑾笑问。
“没有,我是个见过世面,见惯帅哥的人,大珑子那种的男孩,我身边都快扎堆了,哪里恋的过来,”
“也是,你们老夏家基因好,专出帅哥美女,”
“这话还挺耳熟的,”
“你晚上才说过,”
“嘿嘿,好像是!以后我经常带你长长见识,你就不会轻易被大珑子这种古惑仔式耍酷男孩迷惑了,”
“好啊,”程瑾的声音透着欢快,果然心思道出来,心情送快了,夏凉觉得她这招用对了。
“那李垚呢?你对李垚什么想法?”猝不及防的被程瑾问到了心里的隐秘,夏凉还挺不好意思的,她想了想,觉得还是坦白点,万一程瑾觉得韩珑那没希望,又发现李垚对她有意思,就改跟李垚试试呢?
闺蜜夫不可戏,还是提前给她打个预防针。
“嗯……我偷偷跟你讲,你别跟其他人说,”
“好,我对韩珑有好感的事你也不许对外讲,”
“嗯嗯嗯,李垚我以前拿他当哥哥的,但是你刚刚提起他,我在心里仔细想了想,要是以后跟他一起生活,好像也挺好的,”
“李垚是对你挺好的,”
秘密说开之后,夏凉对程瑾的那点心结也解开了,虽然对于将李垚的纸条偷偷丢入垃圾桶这件事,她表示不后悔,再来一次还会这么干,但是对于程瑾还是会觉得愧疚、心虚,她这人缺点真心多,自私霸道独占欲都占全了,虽然动过撮合他们的念头,但也只是动过,并不想去实施,哪怕自己这次也得不到,也不能看着他们在自己眼前秀恩爱,不破坏就好了,撮合门都没有。
如今知道程瑾喜欢的不是李垚,也就不存在她使坏棒打鸳鸯的事,心里像是被大雨泼过一般,顿时畅快的不行,至于李垚那点朦胧的小男生情节,趁着还没有抽芽冒春时,就想法给他掐掉,熄灭,她可是得到过宅男女神的称号,拥有萝莉的外表,女神的情商,勾搭个纯纯小男生应该不难吧!
人生八大苦——求不得的滋味,她不想再经历一次,哪怕得到后再失去,也比得不到过好,这一世她起点高了这么多,不尝试一下心不甘啊,夏凉以为自己会兴奋的睡不着,结果程瑾说睡吧,她一翻身就睡着了。
程瑾透过门外的月光看着夏凉熟睡的模样,真是幸福得让人羡慕啊,有一个像小太阳一样阳光灿烂的朋友,自己也会被阳光普照吧,要一直一直这么快乐才好,偏头朝窗外看去,驻足的人影已经离去,她轻出一口气将被子拉上盖住自己和凉凉,闭眼睡觉。
夏凉睡觉前跟家里人交代过,她要睡到自然醒,谁也别叫她,然后就真没人叫她,她是被啤酒鸭的香味香醒的,眼睛都没大睁开,就嗅着香味摸出门,“凉凉,你起了,”在书房摆弄电脑的李垚听着动静出来看,就见穿着毛绒睡衣的夏凉游魂似的朝门外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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