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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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也是无计可施了,找不到司空摘星,他便写信给了西门吹雪,谁料这次西门吹雪回了他一句“自作自受”,便再无二话。

陆小凤一瞬间有种被小伙伴们集体嫌弃了的懵逼感。

而此时好不容易哄好了小少爷的木舒转眼也将陆小凤忘到了脑后,此时她正眉眼含笑的听着小少爷讲述明国的江湖。唐无乐显然对明国的江湖人无甚好感,因身负武功而桀骜,这在唐无乐看来并不是错,但是狂到将国库视为己有,高兴不高兴与否都要杀人取乐,那完全就是脑子有问题了。唐门弟子大多亦正亦邪,但也没见谁一个不开心就拿平民百姓的脑袋串着玩啊。

“最近明国的江湖上出现了一个叫红鞋子的组织。”唐无乐勾着唇,笑容邪气的道,“搞笑的是那组织的大当家自称自己是公孙大娘,在江湖上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结果前阵子将隐退已久的公孙幽惊动,杀得她上天入地无路可走,也不知晓现在死了没有。”

木舒总觉得这个红鞋子有点眼熟,但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是在哪里看到的,只能笑着道:“少了作恶之人,江湖也能太平不少。”

唐无乐听罢也只是懒洋洋地抬了抬眼,大手一伸就覆在她的脑袋上一通乱揉,话语染上了一丝清浅且不易察觉的温意,浅到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途径明国之地,便可直下南海,南海之上有群岛,有世外仙境般的桃花岛,有繁荣安宁的白云城,还有据说刚刚建立起来,暗无天日的蝙蝠岛,你可想要去看看?”

木舒,默默的眼神死了。

#只有我每天都在三观破碎。#

#这种如魔似幻般的崩溃感。#

于是她内心摆出含泪笑着活下去的表情,神情却很乖巧地点头道:“啊那好,我可以把一路上的见闻写给哥哥们看。”

唐无乐神情瞬间险恶,但是很快又恢复了冰冷傲慢的模样,冷哼一声毫不犹豫地把她的脑袋揉成了鸡窝:“写写写,矮砸就是烦人,你离开你哥哥一小会儿会死啊?连今天吃了什么喝了什么都要写上去,你当你还是吃奶的娃子啊?!”

木舒笑意盈盈不动如山地任他揉,语调温柔的道:“多写一丝半点,哥哥们就能多安心一点,这毕竟是我第一次江湖历练嘛。”

从话语到神态,都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我兄控我自豪”。

唐无乐顿时倍感心塞。

#别人家的妹妹。#

木舒此时对于整个江湖还处于隔岸观花的心态,虽美虽精彩,却并没有想要涉入其中的打算。唐无乐口中说的那些有趣的事情,木舒也顶多听过了就罢,但是有一些故事却越听越耳熟,只是一时半刻没想起来是出自何处。

“梅花盗在江湖上作案七十余起,因其使用暗器的手法独特,会在人身上留下宛如梅花瓣一般的针印,是以江湖上都怀疑这暗器出自唐门弟子之手。”唐无乐不屑的轻嗤一声,见木舒似有疑惑,忍不住解释道,“不过是投机取巧罢了,说什么无人能躲得过的暗器,倘若真的要杀人,又何必正面跟对方对上。我猜测八成是皮相迷惑人心,然后将暗器衔于嘴上,才让人防不胜防罢了。”

说完唐无乐却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有些无趣的道:“听闻明国的六如公子李寻欢,一手飞刀之术可谓炉火纯青,不过他远去边关数年,如今方归,时间正好卡在梅花盗犯事之时,明国的江湖上已经开始有流言蜚语,说那梅花盗其实就是六如公子李寻欢了。”

木舒笑容微微一僵,这才想起来为何这个故事会如此耳熟,这可不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吗?

——想想这其中的门道,是何等的可悲,唐宋两国哪怕是举人遭受迫害,都有朝廷出面相帮。而在明国,堂堂殿堂三鼎甲,其父其兄还曾是朝廷命官,如今却险些被一群江湖人围困在小院中栽赃污蔑而死,明国侠以武犯禁到这种地步,当真迟早要完。

木舒在这厢唉声叹气,却不知晓,多年前挖下的巨坑,如今已经磨刀霍霍向猪羊。

第三十七章 吐槽犀利

令人闻风丧胆的梅花盗重现明国江湖,来无影去无踪, 众人只知晓他定然是一名男子, 只因他不仅劫人钱财, 还劫人美色,江湖上不知晓有多少出众的美人惨遭毒手。痛失爱女的人家高价悬赏梅花盗的人头, 而明国美人榜前十的美人林仙儿曾扬言,自己定然要嫁给杀死梅花盗的英雄。钱财美色俱得,这使得无数江湖人趋之若鹜, 又听得金丝甲可防梅花盗的暗器, 一时间江湖中掀起了一片血雨腥风。

屋外淅淅沥沥的下着雨, 雨滴敲打在屋檐边上,别有一番动人的韵律。李寻欢坐在客栈的厅堂里, 细细的咳嗽着, 他的脚边, 躺着一具尚带余温的尸体, “紫面二郎”孙逵,二十年前是何等风流的人物, 如今却在“青魔手”的折磨之下宁可自尽而亡。李寻欢默不吭声, 他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青衣人, 哪怕对方使出了“青魔手”伊哭的绝技, 他也知晓此人并非伊哭。

青衣人想要那金丝甲, 甚至甘愿舍出那兵器榜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然而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平和地道:“我这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 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青衣人叹息着道,又径自拿出一个盒子打开,露出里面一柄寒光凛凛的短剑,“宝剑赠英雄,这柄上古神兵‘鱼肠剑’送予你,总不会配不上了吧。”

李寻欢却微微蹙眉,道:“鱼肠剑为上古神兵,武林重宝,明国的‘藏剑山庄’也以此剑而闻名,虽后来有唐国藏剑横空出世,以炉火纯青的铸剑之术和轻重剑技闻名天下,导致明国藏剑山庄名气日逐下坡,但鱼肠剑威名不减,又如何会落到你的手上?”

“藏龙老人已死,这是他儿子游龙生给我的。”青衣人冷笑,话语深藏不屑与轻蔑,“莫说是这传家之宝,我便是要他的头颅,他也会双手奉上。一家子的人不思进取,就守着这么一柄短刀,也无怪乎没落至此了。”

李寻欢微笑,却并不接话,彼此你来我往,话语中尽是剑影刀光,愣是滴水不漏地圆住了话。

“你说你不肯交出这金丝甲,可是为了那林仙儿?”青衣人的声音忽而变了,变得宛如出谷黄鹂般娇甜动人,便是带着青惨惨的面具,也掩盖不住妖娆的风情,“美色美酒,果然不愧是当初风流天下,碎尽红颜心的小李探花。”

说完,青衣人便开始一点点地除下自己的衣物,露出人间尤物般美好漂亮的身躯。

李寻欢目光含笑地望着她,掩在衣袖下的手,却悄无声息地扣住了一柄飞刀。

屋外电闪雷鸣,惊蛰般的白练撕破苍穹,衬得客栈中的三具死尸格外可怖瘆人。但是那女子完美无瑕到能令天下间所有男人疯狂的躯体,却没有因此而削减一丝半点的魅力,反而在邪意诡谲之中,横生了几分诱人的魅惑。

就在此时,客栈的们吱呀一声地开了,那女子心中一惊,却已经来不及穿上衣物了,她猛然回头,却听见一磁性迷人的声音骤然响起:“该死的,突然下了这么大的雨,也幸好这荒郊野外的还有客栈,店家的——嗯?”

推门而入的乃是一身穿玄色绣艳红色牡丹长衣的英俊男子,他束发挽冠,长身玉立,浮夸艳俗的服饰减不去他半分的风采,反而为他横添了几分靡丽到极致的美。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一双略微狭长的眼眸回转之间便是一片勾人的邪意,眼底却沉着宛如金属般冰冷的色泽。他一手持伞,微微朝身后偏着,另一只手似乎牵着一个人的模样,看清楚厅堂内的场景,男子眼中掠过一丝错愕之色。

青衣人,也便是林仙儿,她本是要恼的,但是奈何这男子实在生得好,所以她忽而便没了那份愠怒,甚至唇角还勾起了甜蜜的笑意。

她等待着男子惊艳痴迷的目光在自己姣好的身段上流连,她知道,这世间没有男子能逃过这样美色的诱惑。

然而,下一秒,那男子却猛地转过身去一把将身后的人抱起,反手一巴掌将门拍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男子气急败坏的怒吼声隔着一片雨幕和木门,也仍然清晰得近乎刺心的地步:“不许看!矮砸你不许看,要烂眼睛的你知道不?!”

朝着那人吼完,男子的声音又再度响起,这回没有气急败坏了,而是十足十的尖酸刻薄:“你们明国人脑壳子有问题啊?!走过十个地方六个都在脱衣服!要干苟且之事不会滚回房间吗?!啊?!劳资真是长见识了,好球意思!”

男子一急连地方方言都蹦出来了,林仙儿面皮紫涨,气得浑身发抖,她飞快地捡起地上的衣物,恨得嘴唇都咬出了血。

这时,门外却忽而传来一清润柔美的声线,平和的语调仿佛早春的雨水,光是听着都觉得心情有种说不出的舒缓:“这是怎么了?血腥味很重的样子,有人受伤了?”

男子不耐烦地声音接道:“没啥,一对狗男女,个瓜娃子瓜婆娘的,你别管。”

狗男女之瓜娃子李寻欢:“……”

狗男女之瓜婆娘林仙儿:“……”

林仙儿素来放浪形骸,入幕之宾多如过江之鲫,在男子面前素来无往不利的她从未受到过这等侮辱,顿时气得站都站不稳了。她羞愤地穿上衣服,拿起青魔手,甚至顾不得李寻欢就在一边,她今日非要这两个无礼之徒偿命不可。

李寻欢却忽而轻声一叹,手指微微一动,那一小柄飞刀就脱指而去,噌地扎在林仙儿的脚边。

李寻欢轻咳着,眉眼含着一丝古怪的笑意:“我若是你,此时就该抽身离去,何必继续自讨其辱?我希望你以后能记住几件事。第一,男人都不喜欢被动的。第二,你并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漂亮。第三,心里有人的男人,你就是再美,也动摇不了他们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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